西周早期统治者在对殷商国灭家亡的教训进行全面总结及对殷商时期数百年占主流地位的天命神权思想进行修正、改造的基础上,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理论,解决了西周政权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在新的天命价值观的指导下,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又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思想和政治方略。周王通过“积德行义”获得了“国人皆戴之”的良好局面[1]。 一、从周部落时期就开始推行的德治政策主要特征。 (一)明德慎罚。这里的“明德”,一方面是指统治阶级要以德服人,另一方面要注重对百姓的教化.西周时期的“德”主要指的就是以周王为首的高级贵族的一套好的政治行为,保民、惠民、安民是其核心,包括勤于政事、实行有限度的剥削、任用贤人、效法先王等内容。西周德治要求的“明德慎罚”,对今天法治社会的建立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如其所强调的“中刑”(量刑适中)原则、“非中”减轻原则与我们今天所强调的量刑不可畸轻畸重、偶犯减轻处罚等有着天然的联系。而“注重教化”的作用在今天看来就是要注重对社会成员的素质教育,因为一个和谐社会的建立并不是仅仅意味着一整套规范或制度的和谐运作,更主要的是社会成员的和谐相处,更何况设计中的和谐社会制度也需要高素质的社会成员的遵守才能够成为现实的、动态的和谐制度。 (二)保民裕民。统治者作为上天在人间的代表,要控制自己的欲望,要将人民看做自己的子女一样去爱护,要让人民富足安康。西周的“保民裕民”中有着合理的成分需要我们加以借鉴。维护人民生活的富足和安康是任何一个发展良好的社会形态所应当首先重视和积极追求的,也只有首先努力保证人民拥有富足安康的生活,使他们不至于对社会现实不满,才能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执政者也才能长久地得到人民的拥戴,从而维护其执政地位。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保证社会成员的安居乐业,使其与当前执政的政府保持一种和谐相处的关系,这或许才是构建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理想效果。西周“保民裕民”思想的合理内涵我们应当充分予以借鉴,并将其融入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