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展“校园文明教育”的一项举措,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月29日宣布,新学期开始,学校将开展“禁烟运动”:学生不许在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吸烟;教师也须作出表率,不得在课堂等公共场所吸烟。(3月1日《长江商报》) 近年来,中国烟草行业已成为纳税最多的行业,占政府收入的近10%!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没有考虑其带来的社会影响,代价也是沉重的:卫生部发布的《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目前约有3.5亿吸烟者,居世界各国之首,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近100万、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资讯显示,公共场合禁烟,已经成为公众普遍要求。对于武汉科技大学的这项举措,笔者认为,大学原本就应该成为公共场合禁烟的典范。 而何以大学应该成为公共场合禁烟的典范?大学是人文荟萃之地,毫无疑问更应该体现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意识。至于公共场合禁烟,当然正体现为对社会和公众的负责。那么,当各地纷纷出台公共场合禁烟的措施,而如果我们的大学居然允许教师、学生们在教室、寝室吸烟,如何体现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意识?武汉科技大学的措施,充分显示了对吸烟学生健康的高度关注,对被动吸烟的学生权益的充分保障,确实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做法。 但是,如此简单的道理,有学生似乎茫然无知。他们反对大学公共场合禁烟的理由是: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是否吸烟应该有个人的选择,学校不应该干涉。这里,反对的学生显然在偷换概念,即他把不许在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吸烟解释为不许吸烟。而即使我们忽略这一问题也未尝不可,即反对的学生其实根本就无法解释另外一个问题:在大学之外的公共场合被禁止吸烟者,难道都是未成年人吗? 当然,那些强调个人选择权的学生们毫无疑问还应该面对另一个问题:当你强调个人选择权的时候,你是否尊重了其他不想吸烟人士的选择权? (嵊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