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济南大学发布通报,该校有21名2007级新生被清退或自动退学,原因是他们涉嫌冒名顶替,未能通过资格审查。(2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对盗用、僭取他人入学资格的行为,相关大学通过严格的审查、给予严肃处理,十分必要。 从许多“冒名上大学”事例来看,往往出自这样两种情形:其一,一些已考取大学的考生主动放弃录取机会,并将这种机会“出让”给冒名考生;其二,在被冒名考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录取信息、资格,被假冒者通过种种“关系”据为己有。 不难看出,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形,“冒名上大学”的存在,折射的其实都是高考录取制度,事实上一直都在承受着非公平势力的侵蚀。 所有这些,见证的是高等教育现实本身的沉重——如产业化背景下高等教育成本的日趋高昂、与公众支付能力严重脱节;行政化背景下大学独立自主的能力、品格和气质的不断衰微、稀薄;以地域、户籍为限的高等教育招生体制,在考生日益高涨的教育选择权面前,公平保障能力的缺陷。(张贵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