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林业大学毕业4个月后,李越(化名)才知道他被学校退学了。因大学4年一直未交学费,今年7月份毕业的他至今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近日,学校向他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指其因自2006至2007学年未按时注册,已按自动退学处理。李越拿到这份说明时哭了。(11月1日《新京报》) 李越来自农村,从大一开始就在校外打工,靠微薄的收入和家里给他汇来很少的生活费,把大学4年应学的课程学习结束,通过了学校的所有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并且参加了学位授予仪式,穿上了学士服。这是很不简单的事情。 对于李越的“自动退学”,学校不是完全没有责任。一方面,学校应该在其入学后,督促其缴纳相关费用,并告知不缴费的处理方式,而不必等到学生毕业,才与学生交涉;另一方面,即使要求学生缴清相关费用,以“自动退学”为由,给李越措手不及的处理方式,也值得商榷。“自动退学”应该在学业未结束前,而不是在全部学业完成后。早有今日,学校何必允许李越参加论文答辩?“狠”也应该狠在之前啊。 如果李越明明知道学校最终会这么做,那么,李越在经济实在难以承受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费用,或者干脆放弃学业。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学校做法明显有不够人性化之嫌。毕业证和学位证,对李越来说意味着什么,谁都清楚,作为培养李越达4年之久的学校,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此事,哪能一点情意都不计较呢?如果《情况说明》是一份“催款书”,早点交到李越手里,也许更容易令李越理解和接受。(卞广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