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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之道与儒学的生死智慧(3)

http://www.newdu.com 2018-04-19 凤凰网 张晚林 参加讨论

    就血缘宗族来看,儒学通过正夫妇之道来达成这种不朽。而这种不朽乃通过“生”来实现。《周易·系辞传》云:“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序卦传》进一步说明了这种生之过程: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
    这里所描述的生之过程是:天地→万物→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生之过程,不但是自然生命的,亦是礼义文化的。故儒学重夫妇之道,亦重礼义教化。不但人之生命通于天地,礼义教化亦通于天地,二者皆具有绝对之意义,正是这二者才保证了人之永恒。
    夫妇之道即是婚姻之礼。婚姻之礼为的是什么?《礼记·昏义》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意味着,婚姻决不是男女之两情相悦,而是“上事宗庙,下继后世”有关血缘宗族传承之大事件。这种“上事”与“下继”以成生命之延续不绝。所以,在古代中国,绝人之祀乃是大不义。这种不大义一般人是不敢做的,哪怕是敌我之间。汉末,陈宫事吕布,后俱为曹操所擒,操欲杀宫。史载:
    太祖曰:“若卿妻子何?”宫曰:“宫闻将施仁政于天下者不绝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太祖未复言。宫曰:“请出就戮,以明军法。”遂趋出,不可止。太祖泣而送之,宫不还顾。宫死后,太祖待其家皆厚于初。(《三国志·魏书·吕布张邈臧洪传》)
    陈宫以“施仁政于天下者不绝人之祀”的大义震慑曹操,既而保住了妻、子之性命,延续了宗族的传承。
    绝人之祀乃大不义,但若不娶无子,自绝祖祀,乃大不孝。故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朱子尝引赵氏之言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义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孟子集注》)为了避免这种大不孝,在特别的情况下,不告而娶也是被许可的,舜就是其一例也。
    正因为不绝祖祀被赋予了孝之大义,而不绝祖祀首要在于血缘生命之延续,故保养好自家之身体就是保养好祖先之身体,如此代际传递下去,就是不绝祖祀,就是孝。故《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开宗明义》)因此,孝不只是人际之间的伦理学上之意义,从根本上讲,孝乃终极之道,是以《孝经》又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三才》)正是孝保证了生命之永恒。
    不唯此也,儒学所说的仁义礼智信都是终极之道。《周易·说卦传》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若天之道,地之道是终极之道,人之道与之并列而立,自然亦是终极之道,且相互贯通。故董仲舒曰:“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汉书·董仲舒传》)如果说,孝保证了宗族血缘生命之永恒;那么,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德则保证了国族文化生命之永恒。孝之为德关涉宗族的生死,五常之为德则关涉国族之生死。国族亦是一生命体,其延续端赖文化。顾亭林曰: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亡国”是朝代或政府之更迭,此乃常有之事。但“亡天下”乃是五常之德充塞消失,一国族之历史文化生命随之而死亡。所以,不但一个人或一个宗族之生命可以死亡,一国族之生命亦可以死亡。一个人或一个宗族之生命要永恒,乃个人或族内人之事,而一国族之生命要永恒,则是国族每个人之事。所以顾亭林又曰:“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扶持五常之德之历史文化不坠,延续华夏国族之生命于永恒,乃每个华夏儿女之责任。这是保种保族之大问题,焉可忽耶?亡人国族者,必先亡其文化。这基本上是儒家士人之共识。所以,五常之历史文化对于华夏国族来说,亦具有终极之道的意义,唯有它才能置华夏国族文化慧命于永恒。对于华夏子民来说,弘扬这个文化传统,乃是对华夏国族之大孝。
    因此,孝有大小二义。其一,延续宗族血缘生命之永恒,此孝之血缘传承,是小义也;其二,延续国族文化生命之永恒,此孝之文化传承,是大义也。然无论大义小义,皆不是人际伦理原则,俱终极之道也。由此,血缘宗族与国族文化之生死问题得以解决。
    五、觉证终极之道与个人之不朽
    孝之血缘传承使宗族生命得以永恒,孝之文化传承使国族生命得以永恒。但个人之生命如何得以永恒呢?孝之传承在此是失效的,因为个体生命总会终结,是不能传承的。但若个体生命得不到安顿而流于盲动乃至虚无,则宗族与国族之生命必不能得以永恒。故生死问题最终要落实到个体生命之永恒问题。但个体生命之永恒问题如何解决呢?
    个体生命总有一个时间性,它不像血缘与文化一样,可在传承中得永恒。在时间的长河中,个体自然生命之消亡是不可免的,但人总要求生命之永恒,这如何可能呢?我们说过,只有触及了终极之道,生命之永恒才是可能的。那么,对于个体生命而言,这个终极之道是什么呢?不妨先看下面一段文字:“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周易·乾文言》)大人,就是触及了终极之道的人,于是,可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这表示他的生命得到了永恒。但这个终极之道到底如何去触及?是否人人都可以于自家生命中觉悟体征?
    这关涉到如何看待人。在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儒学传统中,人的生命是直通于天的。《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这句话是让人不要忘记上天所赋予的光明禀性。故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正因为人性来自于上天,故相近,若仅为经验之物,则殊异而各别,何近之有?因为人性并非经验之物,而是超越的终极之道,故不可言说与描述,是以子贡感叹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这表示,性与天道俱是终极性的存在。这种终极性的存在只可在践行中证会,不可于言说中模拟。到了子思,则直接说出了人性与天的关系——“天命之谓性”(《中庸》)。把人性与天道贯通起来,人已不再是一个肉体性的存在,而是一个终极性的存在。“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都意味着人这种终极性的存在完全可以不朽而永恒。迨及孟子,以心说性,言“四端”固有,“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孟子·告子上》)。以天性之善与本心为人之永恒不朽进行奠基。徐复观先生尝评价孟子对天性之善与本心之发现时曰:
    这代表了人类自我向上的最高峰。所以孟子性善之说,是人对于自身惊天动地的伟大发现。有了此一伟大发现后,每一个人的自身,即是一个宇宙,即是一个普遍,即是一永恒。[⑤]
    可以说,天性(性善之性)或本心(良知良能)乃人之不朽之形上本体,一旦能于生命中证会这个本体,人即永恒。孟子尝说他“四十不动心”,这个“不动心”自然是不动心于利欲,当然亦不动心于生死。那么,孟子为什么能做到不动心于利欲生死呢?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何为“浩然之气”?孟子曰:
    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孟子·公孙丑上》)
    “浩然之气”乃一形象之摹状语,非指实语,即并非指一气,实乃指形上之本体——天性(宋儒谓之天命之性)。人一旦证会此一天命之性,即于天地宇宙间永恒而不朽,何有生死之惧?馁,朱子释之为“饥乏而气不充体也”(《孟子集注》)。此即意味,若不能证会本体,则必有生死之惧。朱子又引程子之言曰:“天人一也,更不分別。”(《孟子集注》)所以,浩然之气就是“天人一体”之永恒境界,在此,哪有生死可言?因此,由天命之性证会到天人贯通,即无生死而永恒,即可安身立命。天命之性之于人而言,就是终极之体,人在在须体会且安居于此。这是孔子、子思、孟子等先秦儒学所开出的大义。
    常言道,了生死。但生死如何“了”呢?现实中的生死分别总是有的,但若我们能觉悟本有之天命之性而贯通自家性命于天,则可了生死。所以,程子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二程遗书》卷二上)可见,觉悟天命之性,以之为生命之根基,则生死可了矣。是以陈白沙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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