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楚王城属性之我见——与日本马彪教授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15 国学网 彭斌武 参加讨论
摘 要:马彪教授关于云梦楚王城属性的基本观点,与云梦秦简文义、楚王城实际不相符合。本文以云梦出土秦简、文化遗存等为依据,论证“离宫”与“禁苑”之区别,“禁苑耎地”与“离宫耎地”之异同,论证楚王城是一座多元的、综合性的城邑,论证云梦禁苑的主体不是楚王城,而是楚王城以南的云梦泽地区。 关键词:禁苑;离宫;耎地;楚王城;云梦泽。 一、“禁苑”说与楚王城实际不符 (一)不应把历时性认识当做共时性分歧 随着云梦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的出土,经过专家学者三十年来的潜心研究,云梦楚王城及其周围地区诸多问题的千古之谜得以逐步揭示,且认识比较一致,没有根本性的分歧。然而,日本国立山口大学人文学部教授马彪先生,却出人意料地于2006年写了两篇关于云梦楚王城属性的文章,把多年来专家学者对云梦楚王城属性由表及里、由局部到全体认识逐步深化的历时性观点,描述成共时性的歧见,划分出鼎足而立的三个派别,并且提出了与云梦秦简文义、楚王城实际相悖的“禁苑”说、“耎地”说和“归葬”说。这就使本已清晰的楚王城属性,又蒙上了迷雾,在客观上造成对云梦历史认知的混乱。故此,笔者不揣冒昧,欲就云梦楚王城属性诸问题与马彪教授商榷。 考古资料证实,云梦楚王城的外城垣是战国中后期所筑古城的遗址,距今有2300多年历史。今人要认识它,确实存在很大难度。值得庆幸的是,1975年云梦楚王城西郊出土了震惊世界的睡虎地秦简,1989年楚王城南郊又出土了以“禁苑”为中心内容的龙岗秦简,这为今人研究云梦古城和云梦禁苑提供了最真实、最可靠的证据。三十年来,专家学者正是运用这些证据,对云梦古城和云梦禁苑进行科学探讨,证明楚王城是一座多元的、综合性的城邑。但是,马彪教授却在《三十年来云梦楚王城属性研究的特征及其启示》一文中,说:“出土文字却可以直接证明楚王城很可能就是一处禁苑”,“笔者基本上是赞成楚王城乃离宫禁苑所在地的观点的,所以对县治(郡治)所在地说乃至折衷说,抑或军事设施说都不敢苟同”,等等。 (二)楚王城不是蓄养禽兽的苑囿 马彪教授笼统地说云梦楚王城是“一处禁苑”,并且极力否认同城行政、军事体系的共存,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与云梦出土秦简、楚王城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都是相悖的。 有专家称:龙岗秦简的中心只有一个,就是“禁苑”。“禁苑”是干什么的?《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囿人》载:“囿人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龙岗秦简中明确记载关于野兽的简文接近三分之一,说明畜养野兽是云梦禁苑的基本任务之一。而马彪教授将楚王城定性为“一处禁苑”,那就说明楚王城是畜养野兽的地方。可是,文物工作者历次对楚王城的发掘,其文化遗存都证明楚王城是居民聚居的城邑。例如1988年,省、县考古工作者对楚王城遗址进行局部发掘,在仅177平方米的揭露面积中,就清理出东周至秦汉的灰坑29个,灰沟6条,土井6口,还有大量日用陶器残片、网坠、纺轮和凹形锄等生产工具,这就说明楚王城不是畜养野兽的禁苑。 龙岗秦简还告诉我们,云梦禁苑不仅畜养野兽,还饲养家畜,放养鱼类、禽类,种植经济林木等。如此多的生产项目不可能由一个苑囿来承担,如野兽和家畜就不会放养在同一个苑囿里,因此,云梦禁苑必然设有多个苑囿,其规模应是相当大的,畜养野兽的苑囿尤其需要广阔的地域,否则就难以满足野兽野性的生存需要。 (三)蓄养禽兽的苑囿不需修筑高城深池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泽虞》:“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汉语大词典》释“厉”:藩界。这说明禁苑只建藩界,即篱笆、栅栏之类,无须建造高城深池。而云梦楚王城却是高大坚固的城墙、宽阔深邃的护城河,即便以今日论,该城残存的城墙仍高出地面3米多,顶宽12米,脚宽26米,护城河宽30多米。这与禁苑仅防动物外逃而建篱笆、栅栏之类迥异。根据相关考古资料测算,秦汉时云梦古城的城墙、护城河的总体高度达10米以上。因此,楚王城残存城池的存在就排除了它是“一处禁苑”的可能性。 龙岗第一百一十九简描述:用田(猎)车将野兽赶入包围圈,趁其未逃,马上将野兽栅栏围住,不让其外逃。这是关于皇帝或贵族狩猎的简文。《礼记·月令》:“因田猎以习五戎。”这是说,历代皇帝和贵族狩猎都是准军事活动,围猎场的面积都是数百平方公里。如清代木兰围场的规模就超过五百平方公里,面积最小的南苑也“方一百六十里”。而仅两平方公里的楚王城又被分割为东西二城,城中还分布着十多处建筑物台基。出土文物证明,楚王城中人口密集,几乎没有剩余空间,且不说皇帝的准军事活动在此无法展开,恐怕连皇帝围猎的车马猎队都容不下。 (四)不可笼统地讲楚王城是“一处禁苑” 上述事实表明,把楚王城定性为“一处禁苑”是不符合楚王城实际的。 仔细研读龙岗秦简,从语境中就会发现“禁苑”既包括饲养家畜、放养野兽等生产一线的苑囿,也包括禁苑的管理机关云梦官,还包括皇帝驻跸的离宫别馆云梦行宫。因此,笼统地说楚王城是“一处禁苑”,就造成对云梦禁苑和楚王城属性认知的混乱。从云梦出土文献、地上地下文化遗存来看,云梦禁苑的主体即生产一线的苑囿在楚王城外,禁苑的管理机关云梦官和皇帝的离宫别馆云梦行宫在楚王城内,它与各级行政、军事体系是共存的,不存在“绝对排他性”(详见后文)。只有这样认识云梦禁苑和楚王城属性,才符合客观实际,接近历史事实,一切疑难也才能迎刃而解。 二、“禁苑耎地”并不等同于“离宫耎地” (一)一个更新奇的结论——“离宫耎地” 马彪教授的另一篇文章是《从〈龙岗秦简〉到〈张家山汉简〉的考察》。严格言之,这篇文章的主题与云梦楚王城并无多大关系。可是,马彪教授不仅把二者扯上了关系,而且给云梦楚王城属性作出了一个更新奇的结论:“禁苑耎地”(“耎”音ruǎn同“软”)。马彪教授为了说明“禁苑耎地”在楚王城内,还在文章中附了《秦代云梦禁苑(楚王城)之耎(堧)的位置图》。以强调整个楚王城是云梦禁苑的“耎地”。这与他前面所言楚王城是“一处禁苑”的说法,又不同了。 什么是“禁苑耎地”?胡平生先生指出:是“禁苑等皇家禁地的墙垣外专设的一片空地”。但是马彪教授却说:“笔者经过对龙岗秦简出土地的实地考察后,认为至少从云梦禁苑遗址来看,耎地虽然应该在内宫垣之外,但很可能是在禁苑等的外城垣之内。这样的判断也正合于《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云‘耎,余也。宫耎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 (二)“禁苑耎地”是苑囿外的隔离带和保护圈 显然,马彪教授在这里把龙岗秦简的“禁苑耎地”与颜师古注的“离宫耎地”混为一谈了。这二者果真是一码事吗? 让我们先看龙岗秦简所述“禁苑耎地”。 龙岗第二十七简:“诸禁苑为耎,去苑卌里,禁。毋敢取耎中兽,取者其罪与盗禁苑(同)。”这是说,各禁苑设耎地,从禁苑藩界往外延展四十里设禁为耎地。不得猎取耎地中的野兽,猎取者与在禁苑中盗窃同罪。 龙岗第28二十八简:“诸禁苑有耎者,□去耎廿里,毋敢毒杀□……敢毒杀……”这是说,各禁苑设耎地者,从耎地往外延展二十里不得投毒杀害野兽;如果毒杀野兽,也要治罪。 (三)“离宫耎地”是宫殿与墙垣之间的空旷地 我们再看颜师古所注释的“离宫耎地”。 《汉书·食货志》:武帝末年,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耎地,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颜师古注:“离宫,别处之宫,非天子所常居也。耎,余也。宫耎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颜师古解释“宫耎地”是离宫外面的余地,其位置在“外垣之内,内垣之外”。当时的“宫耎地”生产的粮食充作军粮。可见龙岗秦简的“禁苑耎地”与颜师古注的“离宫耎地”根本不是一码事。 (四)“禁苑耎地”与“离宫耎地”的诸多不同点 从龙岗简文与严师古注的比较来看,“禁苑耎地”与“离宫耎地”是有诸多不同的。首先是权属不同。“离宫耎地”是离宫的附属地,属皇家所有,而“禁苑耎地”则是禁苑藩界之外的土地,是百姓的农田。其次是功能不同。“离宫耎地”的常态是闲置土地,武帝晚年才用于军粮生产,而“禁苑耎地”始终是为保护禁苑野兽而特设的“保护圈”。其三是位置不同。“离宫耎地”在“外垣之内,内垣之外”,而“禁苑耎地”是从禁苑藩界向外延展的地域,根本没有所谓“外城垣”的限制。其四是规模不同。“离宫耎地”是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地,充其量不过几十亩或几百亩土地,而“禁苑耎地”仅宽度就达四十里,其长度与禁苑的藩界相一致,应该也是数百里,加上“禁苑耎地”外面又设有二十里宽的禁毒保护圈,向外延展的范围就更大了。 然而,马彪教授却把楚王城定性为“禁苑耎地”,还说这样正合于颜师古注。“禁苑耎地”的基本功能是保护野兽,楚王城中何来野兽?“禁苑耎地”仅宽度就达四十里,而云梦楚王城仅两平方公里,这就无法解释了。 三、“特例归葬”说难以成立 (一)文化遗存证明楚王城是秦代安陆城 要确立楚王城是“一处禁苑”的观点,马彪教授可能认为最大的障碍是睡虎地十一号墓主人喜及其随葬品《编年记》。因此,为消除这一障碍,马彪教授又提出了“特例归葬”说,以否定楚王城是古安陆县治所。 马彪教授在文章中说,当年秦始皇路过安陆县时,即便正好就住在喜所居住的楚王城,“那还是无法证明这个某处就肯定是‘秦之安陆县城’,而不是禁苑或其他的什么地方”。 半个世纪以来,经过多次文物普查,在古安陆县辖区的一万三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现的古城遗址并不少,但从周秦至魏晋沿袭使用的古城遗址却只有云梦楚王城这一座,而且这座古城正处在古安陆县的地理中心,城周围又布满了周秦汉晋的古墓群,出土了数十件载有古安陆史事的文物,特别是楚王城的文化遗存中,周秦之际的战争痕迹,正好印证了《编年记》中秦昭王“廿九年,攻安陆”的记载。出土文献与文化遗存互相印证,这就为楚王城即古安陆县治所在地提供了充足而有力的证据。 (二)“速”字玉印打破了“特例归葬”说 马彪教授在承认楚王城外的秦墓是“死后就地埋葬习俗”后,又提出异议:“不能不考虑特例……例如睡虎地十一号墓墓主喜,确实是埋葬于楚王城城外,然而在被认为包括了他本人履历在内的《编年记》中,对他在此城的情况却没有任何记载。因此,也曾有一种认为在喜殁后遗体从外地送回故乡的‘归葬’说,显然这也是不能轻易否认的观点。” 所谓“特例”,即有别于通例的特殊事例。让我们看看喜葬在楚王城外是否算“特例”。《编年记》中记载,有一个比喜小11岁的速。早在1972年12月,就在十一号墓东南一步之遥的大坟头一号墓中,出土了一枚刻有“速”字的玉印,字形、笔画之风格与《编年记》中记载的速这个人的字完全一致。考古专家确认大坟头一号墓是西汉早期墓,“速”是该墓主人的名字。从他的殉葬品的数量和品位来看,其社会地位相当于县级官员,地位比喜略高。人们有充分理由把这两个“速”字联系起来思考:首先,两个“速”字完全相同;其次,大坟头一号墓下葬的年代与《编年记》中速的年龄十分吻合;其三,两座墓葬近在咫尺,应是“祖坟”葬制;其四,速与喜的家境和社会地位属同一个阶层。因此,人们断定这两个“速”是同一个人。如果此说不谬,速极有可能是喜的亲属。马文说喜是“特例归葬”,那么速是什么葬俗呢?如果说速与喜一样是“归葬”,那“特例”不就成“通例”了吗? 简言之,马文的“特例归葬”说的假设,是不能动摇楚王城就是古安陆县治所在地的结论的。 四、楚王城是多元的、综合性的城邑 (一)“禁苑管理机构”并无“绝对排他性” 云梦秦简及其他出土文物、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以及传世文献告诉我们,楚王城是一座多元的、综合性的城邑,是自周秦至魏晋湖北汉水以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军事要塞。战国中后期楚王的军事别都、秦汉时云梦禁苑的管理机关云梦官、皇帝巡行驻跸的云梦行宫、古江夏郡治所、古安陆县治所,均设在楚王城内。 然而,马彪教授却强调“禁苑管理机构”的“绝对排他性”,称:“将楚王城定性为(安陆)县治所在地的结论中,有着一些难以解释的难点。例如毕竟县治行政机构与禁苑管理机构在当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系,二者能在同一个具体空间中运行吗?具体地说,禁苑是绝对禁止常人进入的警备森严的禁区,在这样一个区域中有没有可能同时存在一个县治所在的地区?又如,在暗杀始皇帝未遂事件频发的当时,经常秘密出行的秦始皇真的有必要把自己巡行途中的住地安排在繁华的县治所在地吗?” 其实,马彪教授所谓“难以解释的难点”是根本不存在的。历史事实证明,皇帝居住的都城并无“绝对排他性”。例如西汉时首都长安周围地区划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个郡级单位,其治所均设在长安城中,长安县的治所也设在长安城中。首都尚且如此,离宫更不例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意思是说,秦始皇向南登上琅邪台,十分喜悦,在那里驻跸了三个月。为了把琅邪建设得更加符合他的心意,于是迁移三万户百姓到琅邪台下,免除他们的赋税徭役十二年。三万户至少有十万人口,加上原住人口,秦时琅邪城可要算全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琅邪是春秋越国古都,秦时的琅邪郡治和琅邪县治均设在琅邪城内,秦始皇五次巡行,就有三次驻跸琅邪。这就足以证明:所谓禁苑等同于离宫,离宫不能与地方官府同城,皇帝巡行途中不能驻跸繁华城区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古人为了皇帝的驻跸安全,一般都在城中构筑内垣,形成内城,禁止常人出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难以解释的难度点”。 (二)云梦官理应设在楚王城中 这里涉及禁苑管理机构的名称。马彪教授曾向笔者提出:云梦禁苑管理机构是否应该叫“云梦官”?笔者认为,皇帝下派各地管理皇家事务的机构称“都官”,云梦禁苑的管理机构冠以“云梦”二字就是“云梦官”。因此,笔者非常赞同马彪教授关于“云梦官”的观点。联想到《汉书·地理志》载西陵、编县有“云梦官”,谭其骧先生还发现华容有“云梦官”而《汉书》脱载,龙岗秦简的出土,证明楚王城的这个“云梦官”也是《汉书》脱载。这几个“云梦官”是总分关系还是并列关系,尚待继续探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云梦官应是云梦禁苑的领导机关、理财中枢、营销中心、资金重地。为确保皇家财产的安全,确保云梦官的长官和吏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上缴皇家物资的运输快捷以及商品及时实现价值等需要,云梦官当然应该设在固若金汤、交通畅达、人口密集的楚王城中。 (三)多重证据证明云梦确有行宫 云梦是否有离宫?龙岗秦简有“从皇帝而行及舍禁苑中者皆……”的记载,这是说随皇帝而行的人住宿在云梦官设置的行宫,这是云梦有离宫的文字证据;楚王城出土的石柱础、陶水井、陶水管、卷云纹瓦档等宫殿建筑材料,是云梦有离宫的实物证据;秦始皇两次南巡云梦,后汉和帝、桓帝先后来云梦的事实,是云梦确有离宫的史事证据。云梦行宫是接待皇帝的服务性设施,但不是皇帝经常居住的行在所,没有经常性的工作任务,也就不会设置高规格的机构。都官是皇帝下派地方管理皇家事务的总代理,云梦行宫的接驾任务属皇家事务,因此,云梦行宫应该是云梦官下设的机构,毋庸置疑地设在楚王城中。 至于古安陆县治所是否设在楚王城,我在两篇文章中做过论述,且史学界权威人士早有定论,也就不再赘述了。 (四)云梦古城是刘宋以前汉东地区的政治中心 关于古江夏郡治所,唐《通典》云梦条注:“江夏故城在今县东南。”唐《元和郡县志》卷二十七云:“故汉所理江夏郡,前书多言在安陆,其云梦县东南四里,涢水之北,有江夏古城……则前江夏郡所理也。”宋《太平寰宇记》安州云梦县云:“江夏故城汉为郡城,在今县东南是也。”按上述历史地理文献所述,江夏郡治正是云梦古城。三国时吴魏争锋,江夏郡被一分为二,江北为魏江夏,江南为吴江夏。魏荆州刺史、扬烈将军王基,为在军事上对东吴江夏郡治所夏口取进逼态势,在云梦城东南30公里处(今下辛店镇新府城)修筑上昶城,并将魏江夏郡治所迁至上昶城。西晋统一后,江夏郡治所再度迁回云梦城。直至南朝刘宋孝建元年(公元454年),设安陆郡于今安陆市,设江夏郡于今武汉市,至此才结束了云梦城作为江夏郡治所所在地的历史。由此可见,云梦城自周秦至魏晋,一直是汉水以东地区的政治中心。 (五)云梦古城是该地区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 云梦自古是富饶的鱼米之乡,加之政治中心与经济的作用,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并使云梦城成为这一地区的商品集散中心。近年在云梦城中出土了大量的蚁鼻钱和五铢钱,在城郊出土了大量造型精美的玉器、角器、青铜器、漆木器、彩釉陶器,以及玛瑙制品、丝织品、皮革制品等文物,这在鄂中东部地区出土的同时期文物中是罕见的。而且从秦始皇两次来云梦的路线可知,秦时有供皇帝车马行驶的横穿东西、纵贯南北的两条驰道在云梦交会。不然,云梦出土的漆木器的产地怎么会是山东、陕西、河南?所有这些,反映了当时云梦的经济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因此,云梦城还应是当时这一地区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 (六)云梦古城是该地区的文化艺术亮点 从出土文物还可以看出,云梦当时的思想、文化、艺术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两地秦墓出土的竹简、木牍,2006年11月在睡虎地南端出土的两千多枚汉简,除了法律文书外,还有传播学术观点的诸子典籍,反映科学智慧的“算数书”,以及宣扬政治文化的《为吏之道》,表现民俗观念的《日书》。所有出土文献,从书法艺术角度看,也有很高的造诣。六博棋出土,全国只有几例,其中云梦就占两例,折射出当时云梦文化生活的活跃。珍珠坡出土的卧鹿立鸟,周田村出土的东汉陶楼(见本书188页),专家认为,无论是论艺术构思还是制作工艺,在当时都属全国的上乘之作。因此,说云梦城是当时这一地区的思想、文化、艺术中心,也应该是恰如其分的。 (七)云梦古城的军事战略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楚王城有高大坚固的城墙,宽阔深邃的护城河,城外有烽火台,地下又出土了有多之又多的戈矛剑戟和弓弩箭镞,这都说明楚王城是军事战略要塞。更为重要的是,考古发现该城的东周文化层有大量的烧土灰烬,在灰烬中发现了许多堆积的铜箭镞,有的地方瓦砾堆积厚达1米多,证明该城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残酷的战争。经考证,战争发生的时间,又恰好与《编年记》秦昭王“廿九年,攻安陆”的记载相一致。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下纪郢后挥师东向,进攻安陆,也就是历史的必然。所以说,楚王城的军事战略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综上所述,楚王城绝不是“一处禁苑”,而是一座多元的、综合性的城邑。 五、云梦禁苑的主体是楚王城以南的云梦泽地区 (一)皇家禁苑的源流 前面已经论证,楚王城只是云梦禁苑的管理机关“云梦官”和皇帝离宫云梦行宫的所在地,而不可能是云梦禁苑生产一线的主体。那么,云梦禁苑的主体究竟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应该是在楚王城以南的云梦泽地区。而要说清这个问题,必须从禁苑的源流说起。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虞人》有两处记载禁苑的文字。一处是:“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第二处是:“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前者指山林型禁苑,后者指薮泽型禁苑。 汉代扬雄在《羽猎赋》中对上古帝王禁苑用地做了记述:“以为昔二帝、三王,宫馆台榭,沼池苑囿,林麓薮泽,财足以奉郊庙,迎宾客,充庖厨而已,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女有余布,男有余粟,国家殷富,上下交足。” 扬雄追溯禁苑的起源,从尧、舜二帝至夏、商、周三代君王,都不夺百姓膏腴之地,只取“林麓薮泽”等非耕地为苑囿,其收入足以供王室使用,因此二帝、三王时代成为男耕女织,上下交足的太平盛世。 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写道:“封建时代,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土地为封建贵族所专有。”“再说全国土地,也并非全属耕地。则试问非耕地的主权,又是谁的呢?一座山,一带树林,一个大湖,在封建时代,自然是四封之内,莫非王土,耕地非耕地,同样该属于贵族。耕地开放了,散给农民,平均分配,成为 井田,而非耕地则成为不公开的禁地。山林池泽贵族另派管理员如虞人之类去看守”。“然直到秦汉政府出现,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观念却依然承袭旧贯。他们认耕地为农民私有,而非耕地,即封建时代相传的禁地,则仍为公家所有。换言之,即成为王室所有。此时,因封建贵族都已消失,只剩皇帝一家,承袭旧来的封建传统,所以全国的山林池泽,照当时人观念,便全归皇室。再从这一所有权观念影响到税赋制度,所以当时凡农田租入归诸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帝私用。” (二)云梦禁苑属薮泽型的禁苑 从钱穆先生的论证中,我们可知禁苑的载体既不是“膏腴”之地,更不是城邑,而是山林池泽。从云梦的地理环境来看,境内无山林,地势北高南低。平均高度,北部约海拔41米,中部约海拔35米,南部约海拔24米,南部与中部的落差约11米,与北部的落差约17米。这就排除了云梦禁苑是山林型禁苑的可能性。《荆州志》载:“云梦县南皆大泽,云梦泽自此始。”建国初期云梦南乡仍散布着20多个小型湖泊,直至20世纪70年代,通过改造排水系统,散乱的湖网才被纵横交织的河网所取代,荒湖才变成了良田。这表明云梦禁苑属薮泽型禁苑,其位置在云梦南部。但是古云梦泽远不只是云梦境内的这些水草交错的地区,还应包括毗连的汉川汉江以北、应城龙赛湖以南、孝南野猪湖以西、武汉东西湖区西部等地区,因为这些毗连地区不仅地貌相同,而且海拔高程都在同一水平线上。 (三)文化遗存证明云梦禁苑的主体在云梦南部及其毗连地区 云梦禁苑的主体在云梦南部及其毗连地区,还可以从文化遗存的分布得到证明。云梦县有文物大县的美誉,馆藏魏晋以前的文物5000多件,但都是出土于中部城郊及其以北地区,而南部却是文物“盲区”;现已发现的东汉以前的古墓群61处,全部分布在县城周围及其以北地区,南部是空白。在这里,我们发现海拔28米是文化遗存的分界线,线上有遗存,线下几无遗存。与云梦南部地貌、高程相同的毗连地区,都在海拔28米以下,所以文化遗存与云梦南境也基本相同。这既说明这一相连的广大地区即是云梦泽,不适宜人类居住,同时也证明这里是云梦禁苑。因为禁苑属皇家所有,即便其中有高出水面的洲陵陆地,也是不会允许任何人在上面居住或葬坟的。所以,在这一地区很少秦汉以前的文化遗存。 古云梦泽水陆纵横,虽不是“膏腴谷土桑柘之地”,但地域辽阔,水草丰茂,既是家畜野兽生息繁衍的乐土,更是水族水禽逞翅遨游的天堂,这正是云梦禁苑的主体落户汉北云梦泽地区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 [1]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北京:中华书局.2001 [2]李学勤《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3]刘钊《读〈龙岗秦简〉札记——云梦睡虎地秦竹简出土三十周年纪念文集》,2005年 [4]谭其骧《云梦与云梦泽》,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增刊),1980 [5]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北分册》,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2 [6]萧统《文选·羽猎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7]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8]陈振裕《云梦睡虎地秦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9]云梦县博物馆《云梦考古报告集》,2004 [10]王利器《史记注译·秦始皇本纪》西安:三秦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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