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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若璩《疏证》伪证考——清代考据学存在多大问题的一次检验(5)


    五、本文结语:阎若璩的寓言
    综上所述,阎氏《疏证》的“科学方法”绝不科学。毛奇龄“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是对阎氏方法的准确描述。胡适“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则是阎氏方法的“升华”,是侫人学术“有罪推定”原则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绝大讽刺意味的是,在《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中已经出现倾向于“无罪推定”的思想。在《大禹谟》中,皋陶对帝舜的一段话完整表述了这种倾向:“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这是一个伟大文明开创时期充满道德和智慧的治政方略。两种思路之间,一则博大仁爱,一则刻薄猥琐。有多少中国学者可以区分?我们是一个什么样文明的传人!
    本文副标题是“清代考据学存在多大问题的一次检验”。实际上,《古文尚书》问题贯穿中国经学史的全过程。怎么认识孔子之前《书》的性质、用途和影响?孔子是否编定过《书》?其中是否包含“二十五篇”?这“二十五篇”在什么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三代史的史料?孟子“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是什么意思?两汉学术今古文之争(三个世纪)在多大程度上是学术之外一边倒的权势利禄之争?如果从魏晋南北朝到隋代(四个世纪)《古文尚书》对《今文尚书》的文献替换过程是人们对二者文本质量的选择结果,也就不存在“作伪”问题。如果事实如此,那么唐人义疏的文本选择就是对以往四个世纪选择结果的正确和重要的确认。这就有必要重新认识和评价唐代学术在中国传统学术史中的意义和地位。
    宋代学术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孟子风格”,《大禹谟》“十六字心法”以唐人文本选择为前提,朱熹对“二十五篇”行文平易的“猜想”则是对同一前提的逆反。“怀疑精神”在学术史中绝非坏事,关键问题是清代学术对朱熹“猜想”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研究结果。本文至少可以证实阎若璩的研究远远不足以支撑其结论。但是,阎氏的方法和结论却在一定程度上为此后的清代学术提供了依据,包括乾嘉考据对“汉学”的复古,包括“古文学”和“今文学”的兴替。阎氏之后清代考据学被称作“汉学”,江藩将阎若璩列为清代“汉学家”第一人。事情开始有些荒唐:考据学鼎盛时期为什么无力纠正阎氏《疏证》中大量十分明显的考据错误?清代“汉学”古文家、今文家的学术定位有几分明白几分糊涂?两个世纪清代学术在多大程度上以阎氏《疏证》为支点?
    阎若璩在《疏证》中(第八十)讲了一个故事。先说郑康成于病重时以书信告子:“末所愤愤者,徒以亡亲坟垄未成,所好群书率多腐敝,不得于礼堂写定,传与其人。日西方暮,其可图乎?”然後讲他自己“《疏证》第五卷写成,年五十有三”。再说卜葬其父的过程。最后说:“后三年,果有……善写生者适至,属写二图,一礼堂写定图,一传与其人图。观者咸叹其秀眉明目,以为康成遗照,而不知实以余像代之。因藏诸丙舍秋山红树阁,视我世世子孙云。”
    郑玄书信见《后汉书》本传。“末所愤愤者”是郑玄于病重时交待遗愿。“其可图乎”是嘱其子设法了却暮年心愿(和画像没有关系)。我读《疏证》三遍。初见上文,哂其误解文义,行事荒唐;连“秀眉明目”[68]都要掉书口袋。复见,观其自比康成,沐猴而冠,窃窃私喜之状。三读,蓦然警醒,终于觉察到他移花接木、恶意戏弄的快感:我逗你们玩儿呐。《疏证》五卷写成,他已经蜚声海内。这就怪不得他敢于写下这样的寓言。大约在此之后,他开始往《疏证》中“注水”。
    由于阎氏寓言戏弄成分过于露骨,被他孙子阎学林在集资所刻西堂本中删掉。其动机是对家祖的温情与敬意。阎氏之后,中国一些知识精英逐渐丧失对中国文明的温情与敬意。历史学家最终成为历史的杀手。这样的历史研究转化为酷吏断案深文周纳的笔墨文书。“莫须有”的作伪故事如此这般编造下来,形成一种极不审慎的恶劣学风,于是有了康有为先生的作伪故事(《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顾颉刚先生的作伪故事(“层累”说)。于是一些今文《尚书》篇章和更多的古文献也最终成为“伪书”。
    时至今日,中国史学界似乎仍然搞不清楚谁是历史学家,谁是佞人遗种,什么叫客观慎重的科学研究,什么叫酷吏断案的笔墨功夫。一门健全的学科必须要有一个知识的轮廓,要有一套获得和分析经验的相对成熟的方法,一套修复谬误和良性生长的机制。难道没有地下出土的“物证”,我们就没有能力解决问题?
    说来有些荒唐,实则大可悲哀。
    注释:
    [1]黄宗羲:《尚书古文疏证·序》。
    [2]《四库提要·四书释地》。按据《清史稿》本传,《四库提要》为纪昀所撰。具体是在“分纂稿”基础上考核删定而成。
    [3]《四库提要·尚书古文疏证》。
    [4]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陈引驰编校《梁启超国学讲录二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0页。
    [5]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
    [6]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86页。
    [7]胡适:《治学的方法与材料》,见《胡适文存》三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94页。
    [8]顾颉刚:《古今伪书考·序》,见《古籍考辨丛刊》第一集,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253页。
    [9]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8页。
    [10]同上书,第257页。
    [11]同上书,第277页。
    [12]同上书,第272页。
    [13]同上书,第273页。
    [14]同上书,第268页。
    [15]同上书,第276页。
    [16]同上书,第277页。
    [17]同上书,第250页。同上书,第272页。
    [18]《疏证》第九条。
    [19]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2页。
    [20]同上书,第272页。
    [2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古文尚书疏证》。
    [22]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8页。
    [23]顾颉刚:《古史辨》第三册《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24]《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
    [25]《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26]《史记·儒林列传》:伏生者,……故为秦博士。……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闲。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
    [27]《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共王怀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
    [28]《史记·儒林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
    [29]《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修学好古……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故得书多,与汉朝等。……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
    [30]《汉书·艺文志》。
    [31]《汉书·儒林传》:欧阳生……事伏生,授倪宽。……宽授欧阳生子,世世相传,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由是《尚书》世有欧阳氏学。
    [32]《汉书·宣帝纪》(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
    [33]《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34]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月,第44页~47页。该书对此有较深入讨论,可参阅。
    [35]王国维:《观堂集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89~190页。
    [36]《疏证》第一百六。
    [37][38][39]《汉书》本传。
    [40]《汉书·艺文志》记刘向以中古文(孔壁本)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伏生本),其间脱简、脱字以及文字互异者约有八九百字。由此可知,“孔壁本”的保存质量要明显好于“伏生本”。陆德明《经典释文》比较了三个《尚书》版本(孔壁本、伏生本及马郑注本),明确指出:今文《尚书》(伏生本)“阙谬处多”。
    [41]从汉武帝采纳公孙弘建议“为博士官置弟子(《史记·儒林列传》)”并建立教学、考试和“以文学礼义为官(同上书)”的任官制度,“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同上书)”。《汉书·匡张孔马传赞》:“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酝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夡见绳,乌能胜其任乎!”从“孝武兴学”到西汉末期,仅“以儒宗居宰相位”者便有十余人,等而次之者更是不计其数(可参阅王国维《汉魏博士考》)。今文经博士官把持朝政,其势力盘根错节,长盛不衰。
    [42]《隋书·经籍志》:《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注。
    [43]《隋书·经籍志》具体有:“《一字石经尚书》六卷”,“《三字石经尚书》九卷”、“《三字石经尚书》五卷”。
    [44]《后汉书·杜林传》。按后世研究者多以为杜林漆书“一卷”篇幅“装”不下贾马郑本的内容。《后汉书·儒林传》记“董卓移都之际”皇家藏书“典策文章”散乱流失情况:“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縢囊。”杜林所得漆书一卷如果是可以“连为帷盖”之大者,其容量装下贾马郑本内容绰绰有余。
    [45]参阅《尚书正义·尧典》。
    [46]张岩:《从部落文明到礼乐制度》,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5月,序言部分,第5页~第15页。
    [47]参阅王国维:《两汉古文学家多小学家说》。《观堂集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11月。第202~205页。
    [48]《疏证》第十七。
    [49]参看李学勤:《论魏晋时期古文〈尚书〉的传流》。杨善群:《古文尚书流传过程探讨》,《学习与探讨》,2003年,4期。
    [50]据顾颉刚主编《尚书通检》,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年。
    [51]参看杨善群:《古文尚书流传过程探讨》,《学习与探讨》,2003年,4期。
    [52]《隋书·经籍志》:梁、陈所讲,有孔、郑二家,齐代唯传郑义。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自余所存,无复师说。
    [53]《新唐书·孔颖达传》: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经义训》凡百余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
    [54]《旧唐书·孔颖达传》。
    [55]见注[43]。按王国维《观堂集林·魏石经考三》推测《隋书·经籍志》载《三字石经尚书》“足本”当为“十三卷”。由于史料不备,此事已经很难搞清。
    [56]见注[42]。
    [57][58]孔颖达:《尚书正义·序》。
    [59]按唐代以后,贾、马、郑、王四家注本逐渐散失,但四家注文很大一部分内容(大约五六百条)被集中保留在孔颖达《尚书正义》内,其中郑注最多,马次之,王次之,贾最少。
    [60]《汉书·儒林传》。
    [61]孔颖达《疏》:“伏生所传三十四篇者,谓之今文,则夏侯胜、夏侯建、欧阳和伯等三家所传及后汉末蔡邕所勒石经是也。”
    [62]按王国维《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影印。第285~286页)认为残碑“无祖甲而有太宗”。
    [63]主要保留在“《史记》三家注”中。
    [64]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6页。
    [65]朱彝尊:《曝书亭集·尚书古文辨》。
    [66]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5页。
    [67]杨善群:《古文尚书与旧籍引语的比较研究》,《齐鲁学刊》2003年,第5期。
    [68]《后汉书·郑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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