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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及其与社会生产、社会结构变迁的关系


    战国秦汉的商品经济,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农村自足自给经济体制的解体,导致城市经济的兴起、繁荣,又导致土地兼并、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导致奴隶制的发展,终至土地荒芜、人口减少,使战国秦汉极为兴盛的城乡经济走向衰落,出现自然经济和依附关系,为中古社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一
    两周时期,乃至更早一些,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工具是木制的耒耜。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突变时期。耕牛和铁农具的使用始于何时,现在还是一个谜,但春秋晚期牛耕似已比较广泛使用。孔子两位弟子的名字,已把牛和耕联系起来。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冉耕是鲁人,司马耕是宋人。在孔子之前,晋国中行氏在晋国政治斗争中失败,子孙流落在齐国作农民。晋国一位大夫看见了,说他们是“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就从这些记载,已大体可见,到春秋晚世,宋、鲁、齐、晋等地区已用牛耕田了。孟子和重农学派许行的信徒辩论时问他们“以铁耕乎?”反映战国时铁耕已经很普遍。牛耕、铁农具,加上灌溉水利建设、施肥和种子改良,使得春秋战国之际的农业生产力突破性的发展起来。
    传说中的夏、半传说中的商和初步进入历史的周,其税收都是什一。春秋晚期出现二。鲁哀公问于孔子弟子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盖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
    依董仲舒所说,商鞅变法之后出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汉书·食货志》上。)那就是说,战国时期出现了什五的剥削量。
    剥削量的增加,当然反映剥削的加重,另方面也反映单位亩产量的增加,同时也反映有一半或不到一半的人口可以从农业劳动中解脱出来从事别的生产或者作官吃白饭。
    二
    战国秦汉的商品经济、交换经济、城市发展,等等,都是在农业生产力发展、生产量增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春秋以前,城邑少,又小。战国时期,商品经济、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多起来,城市中自然集中一些人口。
    《战国策·赵策》:“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家以五口计,万家之邑有人口5万。5万人口的城邑多到彼此可以望见。
    陶、临淄,都是大城市。战国齐时临淄有7万户,35万人口。汉代的临淄有10万户,即是50万人口。
    两汉的户口,一般在5000万口左右。我们重视的一个问题是:城乡居民的比数如何?这个问题很难答。我只举两条材料,我们从这两条材料求个仿佛的认识。
    一条材料是贡禹对元帝上疏里的话:“自五铢钱起以来,七十余年。民生盗铸钱被刑者众。富人积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穷则起为盗贼。何者?末利深而惑于钱也。是以奸邪不可禁,其原皆起于钱也。”(《汉书·贡禹传》。)
    我们注意的是“耕者不能半”。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农业劳动者(种地的)不到总人口的一半。人到哪里去了?“弃本逐末”,作生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去了。而且热情很高,“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末利深而惑于钱也”!
    贡禹,西汉后期人。他提出“耕者不能半”,即西汉后期,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不到人口的一半,很多人弃本逐末,到城市里去作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去了。
    你如果不信他的话,且看又一段材料,东汉前期大学者、政论家王符的话:
    “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今洛阳浮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潜夫论·浮侈篇》。)
    照王符的话计算,100人中98个居住城市,2个在农村。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决不会98%的人是城市居民,只有2%的人是住在农村。
    但问题在如何理解他们的话。贡禹和王符的话,肯定都有夸大,王符的夸大更多。但他们的夸大须要有个“限”。他说话即使是“危言耸听”,目的也是要人相信。他们都是重农的,反对城市商业交换经济的发展的。一定是当时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已构成引人注目的严重社会问题。话虽“危言耸听”,仍能引人重视。如果当时城市浮末业者只是全部人口1%,游手的人口也只是1%,他说今察洛阳浮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又什于浮末,人们就不会重视了。
    汉代5000万人口,他们居住的地区,大略可以说等于现在10亿人口居住的人口稠密的广大黄河、长江流域。5000万人口撒在10亿人住的地区,是会稀稀拉拉的。因此,我们可以想想,汉代的耕地多是靠近城区的。农民的居住地区是靠近城区的。这不是我乱说,有史料为基础,可以作证。有几条记载汉代农民“流亡”的材料,都是说离开“城郭”,而不是说离开农村。
    1.《汉书·贾捐之传》:贾捐之对元帝说:“民众久困,连年流离,离其城郭,相枕席于道路。”
    2.《汉书·鲍宣传》:鲍宣说:“流民亡去城郭,盗贼并起。”
    3.《汉书·翟方进传》:成帝对翟方进说:“向者郡国谷虽颇熟,百姓不足者尚众,前去城郭,未能尽还。”
    按常规,农民流亡都是离开农村。为什么这里几位大臣和皇帝都是说:“离其城郭”、“亡去城郭”、“前去城郭”?是城郭,而不是农村?是不是可以说:在辽阔的汉代世界大地上,星罗棋布着一些大大小小的城邑。围绕着这些大大小小的城邑,城里城外居住着一些城乡人民。这些星星点点的大小城邑之外,居民是越来越少的。
    人口是围绕着城邑居住的,因此才出现农民流亡而说是“离其城郭”、“去其城郭”、“前去城郭”的话。
    上面所举的“离其城郭”等三条材料,所说的都是“民从众”、“流民”、“百姓”,没有一条明白说是“农民”。因此,能不能说:这里民众、流民、百姓者是城邑居民,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虚伪游手,而不是农民?我看不能这样说。只要把自贾谊、晁错、董仲舒的凡是谈到流民问题的都是指农民联系起来,就可以明白。流亡的“民众”、“流民”、“百姓”,主要是城郊居民,其中主要是指农民,也包括城市中无业的虚伪游手、失业的小商小贩等在城里已混不下去的人口。我的理解,汉代的城邑居民,王符所说98%,不可能。贡禹所说“耕者不能半”,可以考虑。我估计:汉代城邑居民可能有40—50%左右。城郭人口定是相当拥挤,熙熙攘攘,农村(特别离城市稍远一点的地区)就显得冷冷清清。这就给贡禹“耕者不能半”的印象。
    大量城市非农业人口,需要粮食吃;农民需要农具、盐、日常手工艺品。商品交换成为人们生产、生活所需;商业、交换发展起来。
    战国中期,孟子和以生活自给自足为标榜的神种学派许行师徒一群人辩论中,一步一步迫得许行学派不得不承认吃的、用的多是交换来的,不得不“纷纷然与百工交易”(《孟子·滕文公上》。)。正像荀子所说,当时人民的生活是:“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篇》。)。这是人民日常生活中,对交换的依赖。
    两汉时期,商品交换经济更发达。《史记·货殖列传》里所描绘的各大都市所罗列的各种商品,有的可以说是土特产,有的则是商品生产。就是土特产也通过交换成为商品。东汉赵岐去偃师作医,道经陈留,见“此境人皆以种蓝为业,蓝田弥望,黍稷不植。”他慨叹其“遗本念末”,遂作《蓝田赋》(《全后汉文》卷68《蓝田赋》序。)。这弥望的蓝田,都是商品生产。
    “蓝田弥望,黍稷不植”,商品生产侵蚀到农业中去,破坏了农村的自给自足经济。
    两汉城市商业交换经济的发达,不能详述。举一条《盐铁记·力耕篇》上的材料,作个概括:“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
    城市人口集中,都要吃饭。粮食必然是成为大宗商品,通过交换转入城市人口的家中。官府的粮食,落入官吏手中除吃掉一部分外,一部分也会转入市场。农民的余粮也会转入市场,以交换他们之所需。大土地所有者的粮食,也会一部分作为商品转入市场,崔寔《四民月令》所描述的大田庄的生产就是有买有卖。南朝刘宋时大将沈庆之指着他的田园对人说:“钱尽在此中。”两汉的大田园所有者,也应会说这句话的。
    总之,我国秦汉时期,是城市支配农村的时代。城市商品交换经济的发达、发展,把农村生活、农业生产也卷入商品交换经济中来。农业是交换经济的附庸,农村是城市的附庸。在经济发展道路上,是农村跟着城市走,不是城市跟着农村走。支配,是决定性力量。
    三
    汉魏之际前后,判若两个世界。一边是社会熙熙攘攘,繁荣热闹,车马水龙;一边是人口稀少,土地荒芜,千里无烟。洛阳、长安古都宫殿颓废,荒草丛生,无人居住。这种经济衰落,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一直维持到唐中叶。显著的特征就是铜钱废而不用,以布帛为币。唐中叶以后,情况才慢慢改变。
    用战争(黄巾起义、董卓之乱)是解释不了的。我常常说,战国时期是战乱频仍的时代,但战国时期却是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社会繁荣最显著的时代。不能用战争来解释社会经济的衰落,战国时代就是最好的例证。
    汉魏之际社会经济的衰落,是战国秦汉社会结构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表现上则为商品交换经济发展的结果。战国秦汉的小农,是自由民。商鞅变法,秦始皇统一,打击了氏族贵族、豪强富室与私徒属的依附关系,把氏族贵族、豪强富室依附下的私属、食客统一到国家的郡县管领之下,成为编户齐民。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自由身份。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的私属和食客,社会道义上、生活上依附于贵族,但人格上他们是自由人。孔子的弟子有若,是微虎的私属徒。但他是孔子的弟子,又被称为国士(《左传》哀公八年。)。有若是自由人是绝无问题的。战国四公子养士是大家皆知的,他这些食客都是来去自由的自由人(《史记·平原君列传》。)。商鞅变法有一条是“事末业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这一条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和秦汉时期,最没有明显的贯彻执行。在文献中似乎没有看到一条因为“事末业”而被“举以为收孥”的。我们看到的是“弃本逐末,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弃本逐末没有受到惩罚,赐之田贱卖以贾也没受到惩罚。
    自由人身份的农民,两汉时期大量的连绵不断的走上流亡的道路,自由的离开土地,离开家乡,流落城市。虽有士大夫、朝臣不断地呼吁,建议“殴(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贾谊对汉文帝说的话,见《汉书·食货志上》。);呼吁建议“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晁错对文帝的话,见《汉书·食货志上》。),但效果很小。因为他们只是呼吁、建议与希望,而不是法令、制度。只要农民有离开土地的自由,在他们种地无法维持生活时,就离开土地到城市去,弃本逐末。农民有弃本逐末的自由是“根”,在商业交换经济、高利贷的大潮下,就出现“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晁错的话)的大潮。农民流亡,在两汉400年是连绵不断的,而且越来越严重。
    贡禹所说,农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王符所说,洛阳浮末业者什于农夫,游手虚伪又什于浮末,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这一方面反映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却也反映农业的衰落。但是在《后汉书》里,我们虽然也看到东汉社会经济不如西汉发达,人口约少1000万,耕地减一百来万倾,却没有给人以大衰落的印象。而汉魏之际,忽然天下大变,出现“百里无烟”(《三国志·吴志·朱治传》。),“千里无烟”(《三国志·魏志·卫觊传》。),“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仲长统:《昌言·理乱篇》。),“城邑空虚”(《三国志·吴志·朱治传》注引《江表传》。)的惊人现象。论人口,比起两汉来则“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三国志·魏志·张绣传》。)。魏灭蜀后,有943万多户,537万多口(《通典·食货七·历代户口盛衰》。)。吴亡时,有52万多户,230多万口(《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两者加起来看(虽然不是同时代的统计,但可看个大形势),三国时期不过146万户,767万多口,比起两汉盛世也就是十裁一在。这变化是惊人的,空前的。
    这个天翻地覆的大变化,不是黄巾暴动、董卓之乱两次战乱的结果。就已有的文献材料看,东汉的人口、垦田顷亩都比西汉少,人口少1000万,垦田少100万顷。但这个数字也是虚报不实的。殇帝时一个敕书说:各郡国,“覆蔽灾害,多张垦田;不揣流亡,竟增户口。”(《后汉书·殇帝纪》)。我们可以断言:数字是夸大的,不实的。东汉城乡经济的衰落,存在于它的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商品交换经济发达,土地兼并、农民流亡、土地荒芜、城市经济衰落。
    四
    解决战国秦汉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存在的内在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牺牲自由民的自由,使他们成为半自由的依附民,没有离开主人、离开土地的自由。
    贾谊、晁错都提出使流民归回田亩的希望和主张,但没有提出具体办法。王莽提出办法:“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汉书·食货志上》。)。他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就是恢复西周的井田制,先不说他对井田制的理解是否正确。他的王田制就是井田制,他的井田理想就是把农民附着在土地上耕地,不得离开土地。故“奴婢曰私属”,就是提高奴隶的身份成为主人的依附民。
    王莽改制是失败了,他身死名裂。但他提出的“改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却为解决当时“钱币、土地、奴婢”三位一体的严重社会问题,打开了一个缺口。改奴婢曰私属,为解决奴隶问题找到一条出路。奴隶主乐于接受这个办法。奴隶解放了,但仍不离开主人,它解决了奴隶暴动和逃亡问题。奴隶也乐于这样做,它也为农民流亡开辟了一条新路,农民逃脱了作奴隶的命运,投附在豪人门下作依附民。仲长统所说东汉“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后汉书·仲长统传》。),这个万计的徒附,大约就有解放的奴隶,也有依附的自由民。
    解决战国秦汉以来社会经济结构所包含的内在矛盾的划时代的标志,是曹操的屯田。曹操以强制的办法,使农民依附在土地上,并以此恢复了农业生产,结束了大规模的农民流亡。
    屯田生产的显著特征,就是屯田客身份的逐步依附化。此依附化不是孤立的,随后的士家、晋的兵户、占田、深田户、北朝的均田户,乃至整个魏晋南北朝的郡县编户民,比起战国秦汉的编户齐民来,其身份都有多多少少不等的依附化,成为成分不等的依附民。
    汉魏之际随着依附制的发展,人口分割出现,豪族强家的依附人口,正式从国家户口中分割出来。当然,人口分割制由国家不承认到承认,有个过程。曹操对不肯应政府役调者是极力打击的。(参看《三国志·魏志·贾逵传》、《司马芝传》等。)但是到了曹魏晚年,已正式承认这种制度了。“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家,动有数百。又太原诸郡,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晋书·王恂传》。)晋时颁布户调式,正式规定公卿官僚官品高低占有佃客、衣食客,“客皆注家籍”(《隋书·食货志》。)。客皆注家籍,就是从国家户籍中除去,正式成为豪族强宗、达官贵族的私家人口。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钱货不行以谷帛代行货币职能的时代。
    史书记载把钱货不行的责任归到董卓废五铢行小钱上,说“自是后钱货不行”(《三国志·魏志·董卓传》。)。这是无稽之谈。钱货不行,是自然经济化的结果,它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依附关系,谷帛为货,成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主要社会特征,是它(依附关系和自然经济),使魏晋南北朝隋唐和前此的战国秦汉及后此的宋元明清区别开来。
    五
    瞭望一下战国到汉魏之际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商业交换经济在这一段历史的发展变化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战国秦汉700年间,由耕牛、铁农具的交易、推广、传布,小农经济的繁荣,城市经济兴起、发展、发达,到土地兼并,农民破产流亡,奴隶制发展,城乡经济衰落,再到自然经济、依附关系的出现、占优势,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特征,商业、交换经济都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甚至可说主导作用。它导致古代社会(战国秦汉时期)的兴起和繁荣,又导致古代社会的衰微和没落,又导致以自然经济和依附关系为主导的中世社会(魏晋南北朝隋唐)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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