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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松独立玉山崩——嵇康遇害的社会学思考


    内容提要:嵇康遇害,广陵绝响,“竹林七贤”集团的解体,这一切都和社会系统间的沟通问题有关。本文尝试以社会学沟通理论为视角,结合嵇康“名士”的身份、“直道”而行的性格特征、双重思想认识结构等,对其死因作综合而深刻的探讨,肯定其超越个人意义之上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嵇康;名士;沟通;双重性格;社会价值
    作者简介:温新瑞,男,1977年生,山西太原人,现为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文学。
    嵇康(公元223—262年),字叔夜,“竹林七贤”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阮籍并称为“嵇阮”,是正始文学的杰出代表之一,其“目送归鸿,手挥五弦”[1](P21)尤为后人所称道。钟嵘在《诗品·卷中》言嵇康文“颇似魏文”[2]、“叔夜‘幽愤’,斯皆五言之警策也”[3]明人陆时雍认为嵇诗不含蓄委婉,“嵇阮多才,然嵇诗一举殆尽。”(《诗镜总论》)[4]他诗文中“深刻的理性思考和尖锐的人生悲哀,构成了正始文学最基本的特点。”[5]嵇康的诗作不多,常为人称道的是其在狱中所作的《幽愤诗》,从《幽愤诗》里“实耻讼冤,时不我与。虽曰义直,神辱志沮。澡身沧浪,岂云能补”[1](P23)、“采薇山阿,散发岩岫。永啸长吟,颐性养寿”[1](P24)我们知道嵇康因“义直”而救朋友,却被奸人所害,他是气愤难平的。不用说他在“岩岫”间自由地“永啸长吟,颐性养寿”,就连受辱的人格也是他无法挽救的。这是嵇康的不幸,更是社会的悲哀。嵇康遇害的原因历来众说不一,拙文试从社会学的视角入手,结合嵇康“名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双重思想认识等,对其死因作综合而深刻的探讨,以弥补学界这一领域的空白。
    一、“士”的演变与嵇康的名士情怀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通过合法手续,以谋反罪收捕曹爽兄弟及何晏、丁谧、邓扬、毕轨、李胜、桓范等,皆诛其三族。曹爽与司马懿的这次斗争,可说是曹魏灭亡、司马氏代兴的关键。”[6]而后景元元年(公元260年),曹髦在仓促中自率宫中兵士、僮仆等讨伐司马昭,因计划被泄漏而失败被杀,从此司马氏在朝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司马昭也更加肆无忌惮,朝野上下面临着血腥的政变。在各种传统的价值观念遭到扭曲而变质,而又未及建立稳固的新价值观念的情况下,“竹林七贤”对名教失去了奉儒守礼的热情,完全投入到对个体生命的观照中,就这样魏晋士风以“竹林七贤”为中坚,在司马氏的虚伪政权下展开。
    孔子曾最先揭示出“士志于道”(《里仁》)[7]的内涵,从而规定了“士”的基本价值观;曾参发挥师教,说得更为明白:“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8]这一原始教义对后世的“士”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就是身为士者,当作正义的事业,为普天下百姓的安乐着想。《世说新语》有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任诞》)[9]“每叹嵇生琴夏侯色,令千古他人览之,犹为不堪,况其身乎!”(明·王世贞《艺苑卮言》)[10]名士的风范千古无人可及,余英时认为,“士”的地位处于贵族与平民之间,在社会流动十分剧烈的时代,恰成为上下升降的汇聚之所。在封建秩序解体的过程的,这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阶级关系首先在“士”的层面上发生最深刻的裂隙,决不是偶然的。[11]在时代最需要他的时候,嵇康却遇害了,只剩后人的赞叹在风中回荡。“魏晋是一个伤感的时代。魏晋名士的任情并不全是花花公子毫无心肝的肆情纵欲,而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植根于苦难重重的现实。”[12]我们知道,魏晋名士的处境是危险的,他们的责任是重大的。
    嵇康等七贤在当时作为“名士”的代表,他们的言行举止不仅影响着儒界名流的效仿,而且在心灵深处时刻牵动着庄玄道友的心绪。学界认为魏晋乃文学自觉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士”的个体自觉。“士大夫之内心自觉复可征之于对个体自我之生命与精神之珍视。”[13]嵇康作为当时“士”人中最为优秀者,不是偶然的,他自幼学习儒家经典,深知司马昭以名教为虚幌的罪恶;嵇康对老庄的喜好更是无人可及,“康善谈理,又能属文,其高情远趣,率然玄远。”[14]向秀曾在《思旧赋》里道出个中原委:“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嵇意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并以事见法。”[15]并且结合儒道思想开创了文士道教,“在魏晋道教发展史上,嵇康促进了道教从下层社会向中上层知识分子阶层的转移、促进了道教从民间道教向士族道教官方道教的转化;但嵇康的道教信仰与士族道教官方道教有明显的区别,嵇康是魏晋文士道教的开创者。”[16]霍松林先生说过“到了黑暗的现实迫使他思考了许多重大的问题之后,他反对的就不仅是司马氏;而他的出发点,也就不再是曹魏的立场所能范围的了。”[17]可见,嵇康的名士影响不仅来源于他的作为曹魏女婿亲缘的一面,更重要的是来源于他深刻的心灵境界,名士行为,名士道教的开创及其造成的社会风气这一重要方面。也因此,名士身份造成了嵇康遇害的第一个因素。
    二、儒家的君子观念与嵇康的“直道”而行
    学界一般认为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释私论》)[1](87),是彻底否决儒家思想的。其实不然,他在《家诫》曾说:“人无志,非人也。但君子用后动。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贰。”[1](P124)告诫儿子说:“不须作小小卑恭,当大谦裕;不须作小小廉耻,当全大让。若临朝让官,闻义让生,若孔文举之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节。”[1](127)明确地告诉家人要奉行儒家的立志观,要做儒家所赞赏的真正君子,这里我们要注意“口与心誓,守死无贰”的意思,不难看出,君子立志后当无所畏惧,“直道”而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治者,必本乎真实而已。”(《申鉴·政体》)元陈绎曾评价嵇康说:“人品胸次高,自然流出”(《诗谱》)[18]嵇康的诗文如同其“称情而直往”的玄学思想一样,被后人称为“过为峻切,讦直露才,伤渊雅之致”(《诗品注》)[19]何焯《文选评》曰:“四言不为《风》、《雅》所羁,直写胸中语,此叔夜高于潘、陆也。”[20]转引“《幽愤诗》作于因友人吕安的冤案被购陷入狱时,自述身世、志趣和耿直的性格。”[21]嵇康自己也承认自己“吾直性狭中,多所不堪”(《与山巨源绝交书》)[1](44)“嵇中散语赵景真说:‘卿瞳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风,恨量小狭。’赵云:‘尺表能审玑衡之度,寸管能测往复之气。何必在大,但问识如何耳!’”(《言语》)[22]如此直率的言语,岂不给人难堪。孙登就告诫他说:“君性烈而才隽,其能免乎!”[23]
    孔子的弟子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子张》)[24]当君子行“直道”时就要小心了,不可不慎。子曰:“……直而无礼则绞”(《泰伯》)[25]作为君子名士,对人一定要以诚相待,要明白儒家礼法与君子行“直道”的关系,故子张说:“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子张》)[26]嵇康为吕安舍命相救,对钟会的视之无礼,足以证明他具有士人的品行,君子的风范。但君子要成大事,以“直”对人时就要分清对象,如待人以诚、守约以信、行世以礼等,就是说这人是你要团结的,君子就要达到和谐的中庸境界,而不可像对敌人那样过于直道而行,尽管孔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卫灵公》)[27]但“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微子》)[28]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立人”思想,行“直道”的原则,切不可漫无目的和原则。“龙性谁能驯”[29]的嵇康却是集耿直性格与儒家君子“直道”品格于一身,尽管他谈玄养生,但仍不免性情冲动。鲍照《拟行路难》说得好:“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30]性格孤傲而硬行直道的嵇康总是“借哲学的观照与思考,隔远了现实中的矛盾与痛苦。以他的社会联系、政治态度以及刚傲的性格,自然难以为司马氏所容,所以终究被构陷杀害。”[31]这就形成了嵇康遇害的第二个因素。
    三、嵇康具有名教与自然的双重性格
    虽然嵇康自幼谙熟儒家经典,但是现实的一切(宫变、战乱、灾荒等)却促使他追求更为适性的生活,于是嵇康选择了承续庄子的玄学来修身养性,追求自由的精神境界。刘宋时期的颜延之曾作《五君咏五首》赞嵇中散“中散不偶世,本是餐霞人。形解验默仙,吐论知凝神”[32]。颜把嵇康几乎都视为神仙了,他自己也承认“老子庄周,吾之师也”(《与山巨源绝交书》)[1](P45)。这里我们能确认的是嵇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行动上都是崇庄的,李泽厚认为“魏晋思潮及玄学的精神实质是庄而非老,因为它所追求和企图树立的是一种富有情感而独立自足,绝对自由而无限超越的人格本体。”[33]但是李先生认为嵇康“反儒”的看法是比较模糊的,从拙文考证来看,嵇康所谓的“反儒”有两点:一是反对司马氏所标榜的“名教”思想与礼法;二是儒家经典中那些与现实不符的虚伪形式。所以嵇康的“反儒”实质是我所说的这两点,他没有对孔子以来儒家的传统精髓彻底否定。有时他只是抑儒扬庄,“则向之不学,未必为长夜;六经未必为太阳也,俗语云:乞儿不辱马医。若遇上古无文之治,可不学而获安,不懃而得志;则何求于六经,何欲于仁义哉?”(《难自然好学论》)[1](P100)嵇要“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1](47)主要是针对山涛说的气愤之言,我们切不可以偏概全。综合嵇康的思想目的,他就是要把道德的灵魂重新建筑在热情和率真之上,摆脱陈腐礼法的外形。与他同为“竹林七贤”的阮籍虽也不守世俗所谓之礼法,而内心确实深得礼意。儒家是从人际关系中来确定个体的价值,庄学则从优游于人际关系中来丰富个体的价值。唐长孺先生说:“魏晋以来的学风是礼玄双修,玄学家往往深通礼制,而礼学家则往往兼注三玄。”(《魏晋玄学之形成及其发展》338页)[34]
    儒学修为与庄玄思想在嵇康身上的双重体现,不仅没有完全融合统一,而且导致嵇性格上的孤傲特点。“正始玄风,从其特质说,它是建安重感情、重个性、重欲望的思潮的理性发展。……它所要解决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名教与自然的关系。”[35]嵇康作为正始玄风的代表,他在调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一向是积极的,因为玄思妙解,往往能让他从中领悟生之乐趣。“嵇琴雅奏,惟向秀擅聆”(明·顾起綸《国雅品》)[36]“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十八首 》十四)[1](P22),由于嵇康人生性格的孤傲,品位的高雅,导致了他曲高和寡的结果,听者“惟”一,乐趣“自”得。嵇康追求返归自然、心与道冥,物我两忘的精神境界,也希望实现优游容与、了无挂碍,充满人生情趣的人间境界。所以嵇康常徘徊于入仕与出仕之间:“其进也,抚俗同坐,不居名利;其退也,餐和履顺,以保天真”(《晋书》卷十九)[37]但是由于他处理不当,导致了杀身之祸。嵇康是当时擅长弹琴的音乐家,他一曲《广陵散》荡气回肠,英雄洒泪,美人断肠,而此曲乃是嵇康某日偶然被一神人传授的,并叮嘱他不可传于别人,所以当一个叫“阮孝尼”的年轻人想跟他学《广陵散》时,嵇康没有答应,等他遇害时想教却也晚了,以致此曲终成绝唱。还有,嵇康可以临危不惧,“嵇中散临行东市,神气不变”(《雅量》)[38]但是却气愤到与山巨源绝交的地步,这雅量又何在?“超现实境界无法达到,所以他们真正的生命体验,倒是在生命的现实价值和超现实价值之间作着痛苦的抉择。”[39]如何处理名教与自然、儒学与庄玄的关系,一直是嵇康的困惑,也是他遇害的第三个因素。
    四、嵇康遇害及其与周在环境的双向沟通
    嵇康堪称是魏晋以来的真名士,他“学问渊博,文辞壮丽,人品高尚,尚奇任侠。好老庄,稍染道教习气,故常言养生服食之事。其鄙弃礼法,正与阮籍同,然才高识远,一时有卧龙之称。”[40]但是,在正始年间的政治社会,到处危机重重,杀机四伏,所谓建功立业之士,往往多是尔虞我诈之徒,而像嵇康等真正关怀现实的士人们,却只能徘徊于理想与现实政治中,希望有机会实现他们思想的事业,希望找到名教与自然协调统一的道路。如何处理现实人生与超越的境界及自身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就摆在嵇康的面前。
    谈到社会,我们就无法避开社会系统间的沟通,“鲁曼认为任何一种社会所构成的自我参照系统总是包含着一系列沟通的网络,而这种沟通网络又是由以往的沟通和未来的沟通以及不断发生的沟通所组成的。沟通只有在沟通的系统中才能发生;没有脱离沟通系统而存在的沟通。”[41]嵇康,自身乃是一个小的社会系统,“竹林七贤”是一个又大的社会系统,司马氏政权却是最大的社会系统,如何让至少这三个系统有效地沟通,是嵇康必须面对的。而嵇康自身的思想认识就成为他处理一切关系的自我参照系统,也就是他进行沟通的前提条件。
    首先,面对黑暗政治作无情的讽刺与抗争,是儒家的传统,是名士的使命。嵇康做到了,他不仅继承了儒家的精髓,而且革新了老庄的玄学,成为一个真名士。他生来既有远迈不群的仪表,《晋书》讲“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42]的确如此,刘义庆说他:“风姿特秀”、“爽朗清举”(《容止》)[43],可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恰好看到嵇康耿直的个性。有人语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答曰:“君未见其父耳!”(《容止》)[44]嵇康父子生来都相貌非凡,被时人传为美谈。对相貌的要求,是汉魏以来“清议”、“品藻”的重要内容。
    嵇康还崇尚“无为”的修行,“吾顷学养生之术,方外荣华,去滋味,游心于寂寞,以无为为贵”(《与山巨源绝交书》)[1](P48)、“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养生论》)[1](P56)、“必生于本谓之无,而强以验有也。强有之验,将不盈于数也。”(《答难宅无吉凶摄生论》)[1](P122),“默静无文,大朴未亏。万物熙熙,不夭不离。”(《太师箴》)[1]P123通过静坐以致达到“坐忘”的境界,“彼我为一,不争不让;游心皓素,忽然坐忘。”(《卜疑》)[1](P52),又“以恬淡为至味”(《养生论》)[1](P69)来休养生息,“凝神复朴,栖心于玄冥之崖,含气于莫大之涘者。则有生可郄,可存可延也。”[1](P70)认为凡事都要以“和”来衡量,才能达到最好的标准,“器和故响逸,张急故声清;间辽故音庳,弦长故徽鸣。性洁静以端理,含至德之和平。诚可以感荡心志,而发泄幽情矣。”(《琴赋》)[1](P43)、“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壹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声无哀乐论》)[1](P86)“恬和为道基”(阮侃《答嵇康诗二首》二)[45]作为朋友,阮德如对嵇康的评价还是中肯的。
    尽管嵇康长好《老》《庄》,谈玄问道,追求独立的人格,自由的生活,但是他仍深处社会,尤其是在社会系统的中央,人们思想的焦点。王钟陵认为:“士人的独立人格在嵇康、阮籍的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46]在“竹林七贤”的表现中,嵇阮的人格的确卓尔不群。宗白华认为“当时文俗之士所最仇疾的阮籍,行动最为任诞,蔑视礼法也最为彻底”(《论〈世说新语〉与晋人的美》)[47]如果硬要拿嵇康和阮籍作比较,那么我认为,嵇康才是最彻底的,他也同阮籍一样,恬静寡欲,言词谨慎。王戎云:“与嵇康居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德行》)[48]但嵇康仍自愧不如,“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与山巨源绝交书》)[1](P46)阮籍从不臧否人物,为人委婉曲折,嵇康是做不到的,也是他胜过阮籍的地方,彻底的“直道”而行,他很明白自己在与别人沟通时存在的问题,就是自己耿直的性格,对伪君子的痛恨,容易招来记恨。《世说新语》有这么一则故事:钟会撰《四本论》始毕,甚欲使嵇公一见。置怀中,既定,畏其难,怀不敢出,于户外遥掷,便回急走。(《文学》)[49]可见钟会对嵇康这位大名士是很敬畏的,如果处理不好二人的关系,嵇康是难免遇难的。在处理社会系统关系时,人格的差异,参照的标准不同,必然阻碍了自我系统与他系统的沟通,甚至是放弃简单化的原则,而使其走向沟通的复杂化。
    “竹林七贤”隐居山阳时,他们过得何等惬意,“康善锻,秀为之佐,相对欣然,傍若无人。又共吕安灌园于山阳。”[50]、“东平吕安服康高致,每一相思,辄千里命驾,康友而善之。”[51]但是好景不长,他们在沟通上产生了障碍,因一封绝交书分裂了,而这一切主要发生在嵇康,这位“宽简有大量”[52]的名士身上。我国文学史上并不是嵇康第一次写绝交书,早在汉桓帝初年的侍御史朱穆就写有《与刘伯宗绝交书》讲“北山有鹄,不洁其翼。飞不正向,寝不定息。……凤之所趣,与子异域。永从此诀,各自努力。”[53]这应该是现有文献查到的第一封绝交书。可嵇康却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与吕长悌绝交书》两封,表达自己的人生志向,“今但愿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离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若趣欲共登王途,期于相致,时为欢益,一旦迫之,必发狂疾。自非重仇,不至此也。既以解足下,并以为别。”(《与山巨源绝交书》)[1](P48)“今都获罪,吾为负之。吾之负都,由足下之负吾也。怅然失图,复何言哉!若此,无心复与足下交矣。”(《与吕长悌绝交书》)[1](P49)尤其是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嵇康对山涛的绝交书,他不仅伤害了彼此间的感情,而且导致了竹林七贤集团的解体。嵇康的文章刚直峻切,《与山巨源绝交书》成为了他政治身份的自白书,不仅使得他自身系统与“竹林七贤”系统间的沟通复杂化,而且直接导致他与司马氏政权系统沟通的激化,这其中不乏钟会从中挑拨,但也是嵇康自己一手造成的。我们看一段《晋书》:
    颍川钟会,贵公子也,精练有才辩,故往造焉。康不为之礼,而锻不辍。良久会去,康谓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会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会以此憾之。及是,言于文帝曰:“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因谮“康欲助毌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54]
    关于钟会与嵇康的精彩问答,《世说新语·简傲》[55]也有记载。其实钟会对嵇康的报复,不仅来自钟会的嫉恨,更重要的是嵇康本人忘记了自己在社会系统中的位置,也就是说他的行为阻碍了司马氏政权大系统的稳定性。表面上,嵇康写绝交书在先,为吕安伸冤辩解在后;背后事实确是钟会挑拨报复,司马昭为了稳定政局。于是,魏元帝景元三年,司马昭以“害时乱教”的罪名将嵇康杀害。阮籍于次年被迫为郑冲起草司马昭的劝进书,山涛于第三年成为司马昭西征时留守后方的心腹。
    嵇康绝交是嵇康的事,山涛依然在关怀他们,后来他举荐嵇康的儿子嵇绍出仕司马氏的晋朝就是有力的证据,“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之子绍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人乎?”(《政事》)[56]嵇绍后来成为西晋有名的忠臣烈士,山涛是功不可没的。无论嵇康、嵇绍、还是山涛,在封建王朝这个社会大系统里,他们的举动都充满双重偶然性的,只是他们当时那样子做了,而自己的偶然举动也成了必然的历史。在后人津津乐道地品评他们的成败得失时,若他们泉下有知的话,也依然保持缄默,因为他们的思想是自觉地,无论特立独行还是顾全大局,都是他们衷心使然。
    五、嵇康遇害的社会价值
    明王世贞说:“嵇康陵物凶终”(《兿苑卮言·卷三》)[57]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并不了解嵇康遇害的深层原因,而且成为一种误导,使得广陵绝响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价值。汤先生说的好,“嵇氏奔放,欣赏者天地之和美”[58]嵇康的人生哲学是“越名教而任自然”(《释私论》)[1](87),追求自然与名教的融合统一,尽管失败在心愿未了时,却仍不失为千载而下文人志士效仿的榜样。他的思想有矛盾之处,“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巧艺》)[59]强调的就是由儒家名教向庄玄思想转化时的两难心境,但这种人格美终究为天地所笑纳,也是他人所不及的。张海明说:“嵇康的意义,在于突出了庄玄对名教的否定与批判,最终为现实所不容”[60]其实,嵇康的死是社会系统间多方沟通的结果,如果从社会大系统的发展来看,嵇康的不幸是有价值的。从《晋书》云:“帝寻悟而恨焉”[61]和“昔晋文公杀嵇康,而嵇绍为晋忠臣”(《德行》)[62]两条资料分析:“嵇康和钟会的事实已经明确地告诉当朝人士,在曹魏和司马氏两个集团的胜负明朗化了之后,也即司马氏政权已经巩固了之后,对政权真正的威胁,不再会来自不参与政治的在野人士,而是来自政权内部太关心政治像自己一样有野心的权臣了。”[63]牛先生分析的很对,其实在整个西晋王朝,只有嵇绍真正继承了和实践了嵇康的思想,并且表现出对晋王独有的忠诚和立身的正派。嵇绍的忠与嵇康的死是同等重要的,社会环境可以不同,但是社会系统仍要沟通,而且最终走向简单化的原则。
    嵇康的遇害,不仅有利于司马氏政权系统的稳定,而且也为后世文人名士树立了一种强大而充满张力的道德规范系统。郭英德先生认为嵇康遇害:“成为文人对任达之举心向往之而足不敢履,或形似放达而心存名教的矛盾心态的一种象征,成为文人既依附于权势阶层而又力图以自外于权势阶层相标榜的一种象征。”[64]随着时间的推移,天地万事万物都在辩证地变化着,“司马氏由景元四年嵇康被诛和钟会之变之后,将原属嵇康的罪状反而变为所提倡和崇尚的东西,使重隐崇让之风在社会和朝廷大为流行。”[65]综合两位的观点,拙文认为嵇康遇害的社会价值在于随着社会大系统的发展态势,遇害本身的意义变化不大,但是遇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如何让一个系统与他系统或周在环境融合统一才是嵇康意义重大的关键所在,这是超越个人意义之上而具有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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