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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君子”:何时从一种身份变成了道德标准?


    原标题:先秦“君子”:身份标志向道德内涵的延伸
    “君子”一词具备了多重道德内涵,常与高尚的品德、良好的修养、端正的言行等含义直接相关。而事实上,“君子”最初只用以指代人物的社会地位,并不具备道德素养的要求。其道德内涵的确立,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著述。
    本义:身份地位的称谓
    《说文》释“君”为“尊”,意味着崇高的社会地位。“子”是先秦对男性的称呼。因此,“君子”原指地位尊贵的男子。甲骨文中未见关于“君子”的记载,西周时期的《尚书》中首次提到“君子”,指具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人。《易经》中“君子”一词共出现20处,皆用来指称奴隶主。“君子”的使用频率在《诗经》里明显增多,共183例,除了少量作为女子对丈夫或情人的称谓外,主要用以指代奴隶主贵族。
    然而,因为“君子”往往指身居高位者,所以常与一定的道德素质要求相联系,例如《尚书·无逸》要求君子“无逸”,不能贪图安逸。《诗经·淇奥》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来描述君子的才能与品质。当然,这种联系是比较松散、不固定的,所以《诗经》中也有不少诗句用“君子”来指称品行恶劣的奴隶主贵族,如《诗经·伐檀》的“彼君子兮,不素食兮”,《诗经·雨无正》的“凡百君子,各敬尔身”等。
    总体而言,西周时期的“君子”通常是身份地位的标志,尚未发展出系统的道德内涵。
    沿袭:地位内涵的淡化
    春秋战国时期,“君子”不再单纯作为社会地位的象征,更是德行的体现与表达。当然,仍有部分“君子”的使用沿袭了先前的用法,指具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人。例如《道德经》26章“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31章“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这两处提到“君子”,应指在军队中担任一定职位的官员。而道家另一部重要典籍《庄子》中有36处对“君子”的论述,其中与社会地位直接相关的只有《庄子·在宥》“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一句,指出“君子”如果不得已需要治理天下的话,那就“莫若无为”,让一切顺其自然。墨家典籍《墨子》中“君子”共出现115处,仅四分之一的“君子”具有社会地位内涵。儒家代表作《论语》中,仅10余处含有“君子”的论述明确用以指代社会地位。如《子张》“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说明“君子”从事的是远大的事业而不是小技艺;“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既要管理百姓,又要“信而后谏”,劝诫统治者。
    延伸:道德内涵的确立
    如前所述,尽管“君子”仍用以指代男子的社会地位,但这一用法已逐渐为道德内涵所取代。需要注意的是,各家学说对“君子”的道德标准要求并不一致,其构建的“君子”形象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1.《论语》
    《论语》中包含了大量对“君子”的描述,分别从仁、义、礼三个方面勾勒出一个体系相对完整的“君子”道德范式。
    仁是“君子”的信仰。《里仁》中提到:“君子去仁,恶乎成名?”仁是“君子”一言一行都必须遵守的信条。如果去掉仁,“君子”便不能成为真正的“君子”。“冒昧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不能因为外在环境而改变。《颜渊》里对仁的定义是:“克己复礼为仁。”并且清楚地揭示了儒家理想的终极目标是“天下归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则是“笃于亲”,因为孝顺长辈、友爱兄弟是仁德的根本,“君子”以此为本,方能“本立而道生”。
    义代表了“君子”的价值取向。义往往与利对举,代表两种迥然的价值维度。正如《里仁》所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对义的不同选择,将“君子”与一般人区别开来。“君子”在选择道义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将其推而广之,即“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另一方面则要处理好勇与义的关系,因为“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君子应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否则容易走上歧途。
    “君子”立身处世的原则在于礼。《雍也》称君子“博学于文”,首先要做到知识广博,然后“约之以礼”,借助礼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就不会有违正道。《卫灵公》也用“礼以行之”来要求“君子”,认为“君子”言行必须严格按照礼法进行。《季氏》与《尧曰》反复强调礼是“君子”安身立命的言行规范,因为“不学礼”与“不知礼”,最终都“无以立也”。
    
    2.《墨子》
    相较于《论语》,《墨子》里“君子”的道德标准更近似于零散的“点”的要求,包含行义、兼爱、无斗等多个方面。例如《亲士》指出:“君子自难而易彼”,“君子”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君子”志向坚定,无论处于顺境和逆境都不会改变初衷。《耕柱》称“君子无斗”,认为君子应胸怀宽广,与人和睦相处。在《修身》篇里,墨子指出“君子”必须具备廉洁、道义、仁爱、怜悯这四种品质。此外,“君子”还应该做到兼相爱、交相利、明天志、敬鬼神、弃礼乐等。
    3.《庄子》
    庄子认为儒家学说中对“君子”的道德要求违背了人的本性,所以即使像曾参等人那样精通仁义,也“非吾所谓臧也”,不是庄子心中的理想人格。如伯夷那样为了贤名而死,则更是为庄子所诟病。《骈拇》里说:“天下尽殉也。”为了仁义而死的“君子”,与为财物而死的大盗并没有本质的差别,都是为了满足欲望而伤害生命,因此不值得效仿。同样,遵循礼法也是对大道的背离。《大宗师》中提到道家和儒家对丧礼的不同态度:孟子反、子琴张在好友死后唱歌,子贡诘难这种行为不合礼制,却遭到二人的嘲笑:“是恶知礼意!”“君子”严格遵守世俗的礼法制度,按照规则处理丧事,意味着失去了人的本真。
    《在宥》一文里描述了庄子对“君子”的设想:“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希望君子能够不显露才华与智慧,行事合乎天理,对待外物如同烟尘一般自由自在。这种合于道而不拘于仁义,顺应自然、保全本性的品质,是庄子对“君子”理想人格的最高期待。
    整体而言,西周时期的“君子”主要用以指称男子的身份地位,而具备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往往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责,因此人们对其道德品质会有所要求。这种地位和品行之间松散的联系,在诸子著述中逐步变得紧密。尽管不同学派对“君子”的认知不尽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但正是因为诸子学说的关注、讨论与阐释,“君子”一词的道德内涵才得以构建完善并最终确立起来。
    (作者:何李,单位:厦门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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