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毒不去,文不可教——《选读》观感(2)
http://www.newdu.com 2024/07/02 11:07:46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三、译文化神奇为腐臭。 译文不当屡见,大抵出于蓄意丑化之仇圣憎古心理作怪。略举全书开头一小部分数例以示之: P.6《子路·十六章》 “近悦远来”译:“境内的人使他们欢悦,远方的人使他们来归。”本章主语为执政者,却妄译为“境内的人”“远方的人”了。且远近指与国都的距离言,非境内远方所可译。 P.6《颜渊·十三章》 “必也使无讼乎?”妄译作:“一定要让人们没有诉讼啊!”瞎抄杨伯峻译注,且将疑问句误作肯定语,则并原文亦篡改成“使必无讼也!” P.6《子路·九章》 “既……矣,又何加焉?”误译作“再该采取什么措施呢?”“加”是提高,非“采取措施”之谓。 P.7 《学而·五章》“使民以时”,丑译为“役使老百姓”,古今官府皆使民干活,本句宜作“征用劳力不误农时”。 P.19 《子路·三章》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译作“大概应该阙而不论吧。”肯定语反译成疑问句,应译的“阙”偏又不译出。 “野哉由也”,译为“好粗野啊”,模仿港姐腔,辞非规范。 “民无所错手足”,谓政府妄刑滥罚,则民众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好。却连古书“错”“措”通用都不知,译成“那么老百姓连手脚都被束缚住,没有合适的地方放了。”罗嗦似注,又错得笨拙。 P.21 《阳货·二十一章》“三年之丧,期已久矣。”译文误抄杨伯峻《译注》:“为期三年太久了。”《经典释文》指出:“期音基。”刘宝楠《正义》将“期已久”与下文“期可已矣”贯通解,言一周年已不算短了。非为期三年之意。 “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高中生多能懂:宰予能有三年之爱给父母亲(爱子那样)吗?而编者却窜乱前后文胡译为:“宰予不也是在他父母的怀抱得到三年爱抚吗?”平空添上“不也是”,又是直抄杨伯峻误译而不参照其它著作。从汉人“孔曰”到清儒《正义》一致注曰:夫子曰“予也有……乎”,是“言其无有也”,哪来的“不也有吗”。 这只是开头一小部分,其余懒得说了。《论语》以生动明畅见称,此书以罗嗦别扭为“科学”,三种《论》《孟》选,文笔亦以此为劣。缺德故不文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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