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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的族称族源


    “赫哲”,赫哲族语为“下游”或“东方”之意。“赫哲”名称,始见于执法熙初年的《清实录》。赫哲族因居住不同地方,族内称呼并不相同。居住在富锦县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者自称“那尼傲”。称呼尽管不同,但其意艾为“本地人”。“那”相当于汉语的“本地”、“当地”;“贝”、“乃”、“尼傲”相当于汉语中的“人”。因居住方位有别,赫哲族内部自称亦不同。有的自称“赫真”或“奇楞”、“黑哲”、“赫斤”、“赫金”等。一部分赫哲人自称或他称“赫哲喀喇”,即东方、下游之意,经后演变成族名。 
    封建统治者由于对赫哲族的歧视,称之为“鞑子”、“鱼皮鞑子”、“狍皮鞑子”、“鹿皮鞑子”、“七性野人”;一般汉人则称其为“下江人”。沙皇时俄国人称赫哲族为“高尔牒”、“戈尔德”、“乌尔德”、“阿枪”、“阿其泱”、“那笃奇斯”、“纳特基人”;前苏联时则称之为“那乃”、“那敖”;日本人称赫哲族为“高里特”。1949年以后,根据赫哲族人的意愿,通称之为赫哲族。 
    赫哲族是于清朝初期形成的多源多流、历史悠久的民族融合体。根据古文献记载,其先世可追溯至先秦时的“肃慎”,在赫哲族形成过程中,吸收了通古斯满族成分并参一这些民族的形成,同时有些氏族也吸收了一些蒙古人、东部沿海和黑龙江流域某些土著居民及古亚洲族的库页族成分,与汉人也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因此说赫哲族是多源多流的民族,有22个氏族构成,于17世纪初在牡丹江、乌苏里江流域至黑龙江下游形成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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