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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城市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找中国式宜居(2)


    回顾宋代郭熙《林泉高致》的“可居”观念
    中国绘画的发展是由人物画而转向山水画,这个题材的转变包含着哲学思想与人文情怀而朝向其终极目标的发展。徐复观认为:
    总结说一句,由魏晋时代开始的人物画的传神——亦即气韵生动——的自觉,虽然是受了庄学的艺术精神,但决不能以人物作对象的绘画为满足;自然,尤其是自然的山水,才是庄学精神所不其然而然的归结之地。魏晋时代所开始的对自然——山水在艺术的自觉,较之在人自身上所引起的艺术上的自觉,对庄子的艺术精神而言,实更为当行本色……所以在山水画中所呈现的精神及所要求于作者的人格,较之在人物画中,他与庄学的关系,更为直接、深刻而显著。
    简言之,魏晋时期的绘画,虽然以人物画居先开展,这与刘劭《人物志》的传承相符,但是魏晋玄学开展的道家风范,追求与自然契合才是终极目的,这就远非品评人物或对人物画像的“传神写照”所能全然达成的。最终还需返回自然,融入自然,才是道家精神的真谛。
    宋代郭熙在他的《林泉高致》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山水画的理想与技术规范。这部作品解说了山水画的品评标准,山水画被士人、君子爱好之原因。在这个课题上,郭熙串出一条思考的线索来连贯以上的提问,并予以解说。这条思考的线索可以如下表示:
    人人“爱好山水”─→山水景观非日常可得─→山水画可以替代对山水景观的临在─→人人“爱好山水画”─→符合“林泉之心”是好山水画的标准。
    按照郭熙之意,“山水”景观是最宜于人生的,但是山水景观是稀有的也不易亲临的,因此“山水画”是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评鉴“山水”的标准是“林泉之心”,而非市侩的“骄侈之口”。
    郭熙认为:世之笃论,谓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画凡至此,皆入妙品。但可行可望,不如可居可游之为得。何者?观今山川,地占数百里,可游可居之处十无三四,而必取可居可游品。君子之所以渴慕林泉者,正谓此佳处故也。故画者当以此意造,而鉴者又当以此意穷之。此之谓不失其本意。(《林泉高致·山水训》)
    符合“山水”胜地的标准必须满足:“可行”、“可望”、“可游”、“可居”四个条件,同理“山水画”也必须能达此四条件,如此方可答复前面所引述的“君子所以爱夫山水”的问题。
    多数的山水画鉴赏者或爱好者,都是真实自然的爱好者,可是偏偏又多数案牍劳形,公务缠身,只能幻想在山水间过隐逸的生活而实际不可得。而山水画正好满足了这类林泉之心的渴望,成了梦游山林的凭借。
    山水画不只是一个娱乐视觉的图像而已,它更是一个形象化的乌托邦,让观赏者的目光在画面游移的历程中享受着与道冥契的精神愉悦。所以山水画必须能够“可行”、“可望”、“可游”、“可居”。而这其中的“可”代表着山水画中隐藏着人文活动的线索,以便供鉴赏者按图索骥。有了这些踪迹,让我们可以肯定画家所表现出来的景观是一片人文与自然融洽为一的世界。它表现出这个世界中,人文活动不是占据最大面积的,但却是整个世界中最为灵秀的部分。因此,人与自然是合一的,而不是对立的或征伐的对象。
    所以士人君子对“山水”的喜好,和对“山水画”的喜好,是喜好两种不同的对象。真实“山水”即是自然自身的密致显现,而画家笔下的“山水画”是经过精神修练者对于自然的体悟,而予以人文化重新有机地组合起来的精神创作。“山水画”作为真“山水”的替代作用,不在于前者是后者的感官性特征的摹拟与复制,而是前者与后者在对自然之精神性观照之下,创作者(或观景者)与自然精神共鸣的结果。山水画不必要模仿某自然胜地的真实影像,但是这两者都起一个共同的精神作用,就是引发“林泉之心”。这个“林泉之心”也可以视为“传神写照”这个原则在山水画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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