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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的生育习俗(2)


    (四)改 洗
    民间认为幼儿是“清气相(干净)花”,不得接触“不洁”的事物,万一被不洁的事物冲着(犯邪),要以某种方式“改洗”,民间还有印制的巴掌大的专用的“解殃经”。“改洗”的具体的作法有几种:
    1.用吊桶在井里荡七次,打起一桶水,往水里投入三岔路口的七粒马齿砂(粗砂),并采石榴、兰蕉、茉莉等七种花的心芽放入水中,然后用石榴枝沾花心水在幼儿的胸前划三下,在背后划四下,并高声说“拭拭去啊!清彩啊!”俗谓如此便可以将邪秽气除去。
    2.在厕所里烧几张寿金或刨花,让儿童从火上跳过,然后直接走回房间躺到床上,其间不得转回头。
    3.带儿童到野外,找一株和该幼儿一样高的草,割下来在儿童身上划几下,同时高声口念“(音搞)大汉啊”(意为长得快)之类的吉语。
    (五)驱虱蚤
    旧时,卫生条件差,跳蚤、虱子孳生,叮咬儿童。每年第一次响雷时,家长就叫小儿站到大门口,将衣服脱下向外抖一抖,口中念道:“春雷(音胆,意为响),虼蚤虱母辗落田。”俗以为可以驱除虱、蚤。
    (六)百家饭与百布衣
    旧时,民间碰到小儿多病,往往要向四邻各家各户都讨一些米来做饭给孩子吃“百家饭”,向四邻各家各户都讨一小块布来缝缀成“百布衣”给小孩穿,认为这样孩子就会“好邀饲”。
    (七)姑母赠物
    婴儿初次长牙一般是成对的门牙。如只长一枚,本地称“发孤齿”,应由婴儿的姑母送给婴儿一只小竹凳,俗以为能保证婴儿将来牙齿发育正常。婴幼儿头发长不齐,后脑勺上部分地方长不出头发,形成一长条,俗称“行姑路”,要由婴儿的姑母送婴儿一双鞋,才能使孩子的头发长齐。
    五、儿童禁忌
    婴儿出世时已长出门牙,俗谓“食父母”,被认为是恶兆,必须请人拔掉,并要送红包给拔牙人,以保平安无事。
    婴儿未满月之前忌见孕妇、新娘、病人、孤寡人、陌生人和带孝的人。
    婴儿打喷嚏是生病的兆头,大人必须即刻说“大吉利,吃百二”以禳解之。
    当婴儿的面不得称赞其“肥”和“重”,只能说“泡”(胖)或“泡奶”。
    婴儿出世后多哭多病或生辰八字与父母不合,父母就视为难养,要送给神明为子,甚至要拜乞丐为义父。这种婴儿长大后不能直呼父母为父母,而必须改称为“伯”、“叔”、“姆”、“婶”,甚至叫父母的名字。
    俗以为幼儿与老人睡在一起,幼儿的气血会被老人吸夺,对生长不利。
    佝偻病,称“猴损”,俗以为与猴子有关,故幼儿不得看猴戏,不得接触猴子。幼儿在场时,成人不得说“猴”字或提到有关猴子的话题;如确实需要说“猴”字,就用“幼(极细)毛仔”代替。
    幼儿不得从大人胯下钻过,不得被人跨越,也不得从晾晒的女裤下走过,以免将来“结丁”(发育不良,不长个子)。
    学前幼儿不得吃鸡爪,俗以为吃了鸡爪会撕破书,长大后读不好书。也不得吃老母鸡肉特别是鸡尾椎,以为吃了会多病、皮肤变粗、头脑变笨。
    家长禁止小孩戴上两顶帽子,以免长大后患瘌痢头。
    民间称月亮为“月娘”,小孩以手直指月娘不恭,会被月娘“挂数”(怪罪)而在夜里被割破耳朵。
    儿童换牙时掉落的乳牙不得乱扔,否则新牙长不好。乳牙掉落时应由本人双脚立正然后扔掉,上龈牙扔进床底下,下龈牙扔上蚊帐顶(或屋顶),俗以为这样做新牙才会长得整齐。
    夜间不许小孩吹口哨,以免招鬼。
    六、出花园
    小孩长到15虚岁,要行“出花园”仪式,相当于古代的成人冠礼和及笄,俗称出“婆姐宫”。男孩还要新做一套蓝布衣裤,穿过要珍藏。
    民间传说,小孩幼时是在花园里由花公、花婆照管,少年男女15岁时要择吉日出花园。是日,孩子沐浴后换上外婆送来的新衣服,备糯米糖饭和纸扎的“花亭”,男孩加一只公鸡,女孩加一只母鸡,到寺庙里祭拜“注生娘娘”。拜毕,孩子穿草鞋、背包袱、拿雨伞,由长辈或寺庙的住持执雨伞的另一端,牵着孩子自左向右绕神案12周,然后焚化花亭和纸锭,谓“牵出花园”。
    孩子出寺庙后要独自在街上或田野间绕一大圈子再回家。是日,家长要宴请亲族,家人要让出花园者坐尊位。从此孩子就算跳出花园,成了大人。
    新中国成立后,科学知识普及,带迷信色彩的陋俗逐渐废除。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民间逐渐形成少生、优生、优育的观念和科学、文明的生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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