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民风民俗 > 其它民俗 >

回族的饮食禁忌

回族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在生活上是一个注重卫生,讲究营养,并有一定饮食禁忌的民族,最主要的禁忌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古兰径》的规定,禁食的对象为;自死物(包括因打、摔、触、勒等原因而自死的动物)、血液、猪肉和非诵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动物以及酒。回族禁吃这些东西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纯洁和身体安全”,是实行卫生问题和卫性修养所采取的措施,一不是神秘,二不是迷信,完全是对饮食文明的选择而已。
    动物不宰自死,其死因或因疾病,或为衰老,或为中毒;血液乃动物所需各种养分的输送渠道,其中往往含有有害物质;猪形态丑陋,不择饮食,性情懒惰。此三类列为不洁,故不可吃。而禁食“非诵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动物,是为了从信仰和思想上区别于崇拜偶象的多神教徒,禁止食用涌偶象之名而宰杀的动物。至于酒,在初期仅限制用量,以不醉为限,后因有人酒醉出现贻误正事、影响团结的行为,遂宣布为禁物。
    回族的主要饮食禁忌,根源于《古兰经》的规定,而不吃自死物和猪肉,还有更为深远的民族和宗教根源。因该民族所信仰的伊斯兰教由居住在西亚一带的闪米特族的支系阿拉伯人所创立,而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闪米特族人自古以来,视死动物和猪为秽物,不可食,不可摸,不可用之祭神。有些不友善的人认为回族不吃猪肉是为拜猪,那完全是无知和误解。其实诸如犹太教、基督教也有过禁食死物和猪肉的戒律。
    回族对饮食的禁忌因出自伊斯兰教的经典,所以是每个回民(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就逐渐演变为回族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的组成部分,成为该民族的生活习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塔塔尔、乌兹别克、克尔克孜、撒拉、塔吉克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都遵守这一习惯,因而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个别成员虽然放弃了宗教信仰,但仍然很难改变他们从祖辈上继承下来的这一生活规范。现在伊斯兰教的饮食规范已成为全世界12亿多穆斯林的共同生活习惯,具有民族性和国际性。回族所用的“清真食品”的特点就在于无猪油、猪肉、自死动物肉。
    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在处理民族宗教纠纷时,往往强迫回族人吃猪肉,甚至唆使一些人将猪头或猪肉挂在回族人的家门或清真寺的门上,以示侮辱,个别低级、反动文人编造种种侮骂回族人的谰言,侮辱回族人的人格,更增加了他们对猪的强烈反感,于是不吃猪肉又具有反抗民族歧视、民族同化的意义。此一习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成为我国某些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根据我国宪法和党的一贯政策,这一习惯受到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
    回族散居全国各地,人口所占比例甚微,在与以猪为主要肉食的汉族或其它民族杂居时,容易在生活问题上不为人们所理解,从而产生误解和矛盾,因此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回族不吃猪肉的原因,对消除民族之间的误解,增进相互理解与尊重,对发展我国同各阿拉伯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总之,各民族生活习惯的差异,并不影响各民族在我国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利益上的一致,我们应该正确地,实事求是地,不带任何偏见地看待回族的禁忌习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