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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脚上的婚俗(3)

从制做工艺本身来说,鞋子是一种艺术品,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鞋文化与民俗学,工艺学,美学,考古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它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表现。 
    中国鞋子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粗到精的过程,历史十分悠久,从古到今,创造众多,不仅样式多彩,无论在造型、色彩、技巧上都有丰硕的成果。
    脚下自有庄严礼仪
    古代中国人异常重视足下礼仪。周代时,人们就有脱鞋入室的习俗,平时生活中在室内大都赤足行走。如果在宫廷内穿鞋上殿见君,那就会遭杀身之祸。
    秦汉时传承周代不能穿鞋入室,必须脱鞋于阶外,方得入内。据《新序》载:秦二世胡亥,邀昆弟数人饮宴,并以酒飨群臣。诸子先行赐食。后胡亥下阶,看群臣所脱的鞋子,如发现其中有因年久而穿坏了的,就被立即逐出宴会之外。
    汉时还规定有罪的人不准着履。《汉书·匡衡传》载:“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谒者诏衡冠履。”《董贤传》则有“(贤)诣阙免冠徒跣谢”的说法。这可证明凡待罪者都跣足。
    到唐代,入室脱靴之俗已变,但在某些场合仍有脱鞋的习俗。《法苑珠林》二八:“若是白衣,多着靴鞋为荣。初入寺内不劳脱履,若入佛堂,得脱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