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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变迁及当代价值(3)

首先,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还不够完善。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国社会还需要家庭养老的传统,最为子女必然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在物质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境况下老人也需要儿女对他们的精神的赡养。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基本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明确的提出弘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其次,传统孝道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 中国 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伸展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孝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作为人们调整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生活,如果孝由小到大,由爱家推而广之去爱社会,爱天下,爱世界万物,则孝文化有助于培养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世界就会少了许多战乱、冲突和纷争,而多了团结、和谐与温情。 
    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作用,就应使传统的东西与时具进,做到传统文化的时代化、社会化,使孝文化永远散发灿烂的光辉,并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作者:张艳艳 
    参考 文献 : 
    [1]黑格尔:《 历史 哲学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232页。 
    [2]《论语学而》【M】.湖北:崇文书局,2007年。 
    [3]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16页。 
    [4]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 , 第167页,第173页。 
    [5]孙中山:《孙中山全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81页。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们出版社,1983年。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