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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礼俗文化(3)

大传统在古代中国表现为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这是古人用以定亲疏、别尊卑、辨是非的准则,是起源最早而又展最完备的社会制度和规范。历代王朝都以“会典”、“律例”、“典章”,或“车服志”、“舆服志”等各式法制条文和律令,管理和统制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权力统制财产的体制,没有地位和权力的,有钱也不能随意购买不该享用的消费品。权力通过器物消费的等级分配,物化为各个阶层消费生活的差异,所以礼制不仅以三纲五常为道德信念,还以日用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物质内容,规范各阶层的行为和需求。礼治可谓修身、齐家、治国之本,所以朱喜在注解《论语·为政》中说:“礼,谓制度品节也。”这是主体性的意识形态,具有制度性、理论性;小传统在古代可表白为“俗”,俗在《说文解字》中训为:“习也。”郑玄在《周礼注》中解释说:“土地所生习也。”具有习惯性、自发性。俗先于礼,礼本于俗,这才有“礼从俗”,“礼失求诸野”之说,俗一旦形成为礼,升华为典章制度,就具有规范化的功能,从而要求对俗进行教化和整合。最早的史书《尚书》就有天子“观民风俗”的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原伊始,就施行以礼节俗,即所谓行同伦的方针,多次出巡,在会稽山刻石祭大禹,宣告用严刑峻法禁止男女淫佚,把中原伦理推广到全国。历代统治者宣扬:“道之以德,齐之以礼。”[6]“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成俗,非礼不备。”
    [7]“导德以礼”[8]等等成为治世的通则。每当王朝更迭之际,都注意整饬风俗,修定礼制,有的还专设观风整俗吏,入乡问俗,对风俗民情进行引导。《史记》载:“采风俗,定制作。”《汉书》说:“观风俗,知得失。”《晋书》说:“移风俗于王化,崇孝敬于人伦。”《新唐书》说:“为政必先究风俗”,《旧唐书》说:“弘长名教,敦励风俗。”《宋书》说“道化行,风俗清。”所谓礼俗,即是以礼化俗,使社会风习遵循礼治的轨道,这是治理社会的方略,也是采自风俗而对民间生活的调适。从这意义上说,俗是礼之源,礼是俗之纲;俗是礼之表,礼是俗之质。礼和俗相互渗化力量之强劲,几乎使礼与俗难分难解,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也可称为礼俗文化。 
    礼俗文化的特点就在于,礼和俗相互依存、胶着,双向地增强了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或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的渗透。在大一统的封建社会中,礼治凭藉统治地位的优势,以制度的、教化的威力切入生活习俗,以礼化俗,使得礼与俗亦即大小传统的价值差异缩小到最小限度,这就极大地增强了各民族、各地区,不同风习的人群对礼的伦理价值的认同,这是中国文化整体性的特征。精英文化通过以礼化俗的过程把观念形态推向下层民众,从而使世俗生活理性化,在士大夫中形成世俗理性的情结。
    世俗理性极大地促进了伦理观念和文化意识渗进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创造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百姓日用之学,扩大并强化了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和覆盖面,由此也培育了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化的普遍心态,沉潜在民族文化心理的深层,在风云变幻中不时浮出水面。三、百姓日用之学,是礼俗文化的基本论题早在先秦,思想家们就为建树这种文化模式,提供了思想理念,荀子明确宣告:“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变数制之。”[9]这就是说,德、位、禄必须相称,有德才有位,有位才有禄,道德表现、社会地位和财禄器用一体化,因此以物可以观位,以德又可以量物,贵贱之别不仅溢于形表,君子小人这内在道德上的良莠也力图物化为消费生活的等级之别,充分体现了以伦理为本位导向生活的价值取向。
    这种文化模式决定了大传统对小传统的规范和教化并不仅仅依靠行政指令,士大夫在教化方面突出的使命感,对增强小传统对大传统的认同起了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国的官僚、士大夫对世俗生活有特别关注的情结。孔子的“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0],管子的“教训正俗”[11],荀子的“习俗移志”[12],吕不韦的“观其俗而知其政”[13],司马光的“风俗,天下之大事也”,[14]等等,各家各派莫不重视对民风的教化,致力于“以礼化俗”,引导民众习俗遵守礼的规范,都具有把国运盛衰、名教兴亡的审视点下移到生活领域去考察的传统。所以儒学并非如有的学者所言缺少对世俗生活的关怀,却以世俗理性的情结将精英文化社会化,在这里生活本身就是教化的媒介和手段,其功效远比课堂和教堂更胜一筹。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在古人的观念中并不复杂,遍查它在经史子集中的含义,无非是活着、过日子的一种表述。古人对生活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以高度的理念对待服食器用,并形成百姓日用之学。
    所谓百姓日用这是古人对衣食住行物质生活器物的用语,自古以来就受到各种学派和经典著作的重视,从《尚书》的“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15],《诗经》的“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16],《易经》的“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等等经典著作莫不表示对服食器用的关注。有关“服”、“食”、“器用”的用词,出现在《论语》中有111次,《孟子》218次,两者相加共有329次。与此相比,在这两部书中“礼”字出现138次、“德”字75次[17]。服食器用以如此高的频率出现在儒家的经典著作中,甚至高于儒家一贯崇奉的“礼”和“德”,这不能不是高度重视生活的反映。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