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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杂俗种种


    羊羔美酒摆满了筵席,
    举起酒杯呀向天敬意,
    为主人的良辰美景,
    我拉起马头琴,
    唱起喜庆的婚礼曲。
    十方宾客坐满席上,
    婚礼歌是祖先传下来的,
    九九八十一约押着九九韵,
    为的祝贺主人万事大吉。
    拿灰炭的手呀脸会抹黑.
    跟坏人结亲呀会满身污泥,
    拿木炭的手呀脸会抹黑,
    跟坏人结亲呀道路崎岖。
    肥沃的牧场呀草儿发绿,
    跟好人结亲呀终日欢喜,
    清水池塘里莲花多美,
    跟好人结亲呀马生双翼。
    宴会上摆满了羊胎美酒,
    团团圆坐着朋友亲戚,
    载歌载舞呀尽情欢乐。
    大家举杯向主人致意。
    这是流传在吉林省郭尔罗斯蒙古族地区的婚礼《祝愿歌》。它表达了歌手对主人的盛情和美好祝愿。类似的婚礼歌,在中国少数民族的婚宴上经常可以听到。这种歌的中心主题是祝愿新婚夫妇健康幸福,家庭生活美满。
    婚姻和婚后的家庭生活,是否像婚礼歌中祝福的那样,是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民俗学家经常关心的。我们知道、在人类婚姻发展史上,不同的婚姻制度会形成不同的家庭。婚姻制度决定了家庭性质。而家庭生活同样影响着婚姻制度。在家庭生活中、婚俗的影响十分深刻。现在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大都是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已很少见到了。大多数人家在儿女成人后,一旦结婚就与父母分居,建立新的家庭。
    婚姻不单纯是男女之间性的结合。按照各民族的传统,它还是一种继承关系的延续。所以一个新的家庭的组成并不是十分容易的。它必然要受到原有的家庭和社会制度的制约。新的家庭从旧的家庭中分离出来,在形式上和时间上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做法。
    在中国西南地区,许多民族至今还实行“入赘婚”。入赘婚,即俗话所说的“招女婿”。有的地区将其贬称为“倒插门”。实际上入赘婚和抢婚习俗同样古老,它是人类社会进入母系社会之后,普遍流行的风俗,当时并不被人们所歧视。
    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地区的哈尼族支系苦聪人,至今实行入赘婚。由入赘组成。从妻居。家庭。苦聪人的婚姻形式很简单。男女双方定亲后,请媒人带上由男方射来的标鼠(松鼠)制成的干巴和酒,一起到女家去求婚。女方父母同意后,共同饮酒吃标鼠干巴。就表示婚事已定。第二天,男方便到女家去住。组成临时的“从妻居”家庭。
    苦聪人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三年到五年。在此期间,男方在岳父家劳动。入赘期满后,男方请亲人们喝一次酒,方可带领妻子回到男方自己的家中,另立家业。如果女方是独生女,男方也可能终身上门,并继承女方家的财产。
    白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文化比较发达的民族。入赘的习俗也相当普遍。洱源县西山地区的白族,独生女不愿出嫁或独子年幼,没有劳动力的家庭,都愿意招女婿上门。只不过在双方缔结婚约时,必须请人立约、规定婚后入赘的时间和男方在女方家中的义务和权利。一般来讲,入赘到独生女家中的男子,女方将其视为自己家的成员,入赘者必须更改姓名,而且不得恢复原姓。在这种家庭里,男方有继承女方家全部助产的权利。到独子年幼家庭入赘的男子,在结婚时临时更改自己的姓名。等到内弟成人后,女婿可恢复原来的姓名,并带妻子回家,女婿无权继承女方家的财产。
    傣族的“从妻居”习俗由来已久。男女双方通过串姑娘等活动相识相爱.即可以请媒人说媒。说煤时,女方的父母要和媒人商定男方从妻居的时间。按照习惯,一般是“三年来,三年去”。即结婚后,男方先在女方家居住三年,然后再到男方家居住三年,如此循环下去。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几年,等男方建立自己的家庭后,才结束这种生活。
    傣族的“从妻居”是比较典型的。男子婚后到女家居住时,父母要分给儿子一些农具、牲畜、种籽等、让他带到女方家去。从妻居的男子在女家落户。平时除参加一般的生产劳动外.这样的家庭还容许新婚后的夫妻自己种植少量的土地。也可以独自饲养家禽和经商,收入归己。这样便于新婚夫妇积蓄财富、为他们日后建立小家庭,打好经济基础。一旦条件成熟,这对夫妇就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单独居住。男女双方的父母会给他们部分生产工具。村寨也会划给他们份地,乡亲们会帮助他们建设新的竹楼。
    在傣族家庭中,男女老幼都处于和睦平等的环境之中,从不重男轻女。每个个体家庭中,孩子长大以后,自己种植水果蔬菜,参加集市贸易,收入归己,自由支配。这也为家庭成员地位的平等创造了条件。
    生育,从来都被视为家庭中的一件大事。傣族妇女生育时,在楼梯口挂一个竹皮编的星星作为标志。男人们见到这一标志,就不再进入这个竹楼。亲友和邻居们则送鸡和鸡蛋祝贺。婴儿出生七天后,家中的老人要给他举行一定的仪式,如果生的是女孩,就杀一只鸡,摆上纺车,盐盆,锅碗;如果生的是男孩,也杀一只鸡,同时摆上笛子、胡琴,秤等物品,老人们口念诵词表示祝贺。
    傣族无姓,命名习俗很特别。以男子而论,从生到死,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随着本人在家庭和社会上所处的地位的变化,名字要更改多次。妇女则至少要改换两次名字。
    傣族男子的名字,一般分为乳名、和尚名、还俗名、父母名等。如果当了头人,还可以取一个头人名。取乳名,要体现出男女的区别。男子常冠以“艾”,女子常冠以“依”。取名主要依据出生排行。其次依据本人的特征。但排行不像汉族以序数称呼,如老大、老二、老三等、而是将傣文的41个字母分为7组,然后以其排行次序命名。在名字前边加“艾”,“依”,借以区别男女。傣族男孩长到七八岁时,都要送到佛寺当预备和尚。一年后升为小和尚。这时要废去乳名,由佛寺的主持大佛爷为其取一个和尚名。和尚名要和乳名在语音上有联系,表示和尚名是由乳名转化而来。和尚到了成年。要求还俗时可各随其便。还俗后,又要废去和尚名,另取一个还俗名。还俗后的名字前,要加一定的修饰词,表示他在和尚中的地位和影呐。如傣族民间歌手康郎甩。他的乳名是“艾甩”,入佛寺当和尚后,按级别可能是三四级,相当于小佛爷、二佛爷。后来他还俗了,按这个级别、在他的乳名前加“康郎”二字。还俗名就是“康郎甩”了。
    按照傣族习俗,结婚生育子女后,本人做了父母,就要另换一个名字。傣族人家,是在儿子和女儿的名字前面加上某个字,成为父母亲的名字。一般是父亲加“波”,母亲加“味”。如:长男名字叫“艾应”,父名就叫“波艾应”,母亲的名字叫“咪艾应”。
    傣族社会个,孩子长大成家后,子女多的家庭,按结婚先后逐次与父母分开,另立家业。按照传统习惯,父母身边只留幼子和幼女。父母去世后,财产由幼子或幼女继承。老人在家中受到尊敬。
    除“从妻居”家庭外,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婚后都实行“从夫居”,组成一夫一妻制家庭。这样的家庭一般都有严格的家规,形成以父权为中心的家族。在财产继承、男女婚配、长幼称谓等方面形成一系列的传统。
    家庭财产的继承,各民族不尽相同。有的是长子继承,有的是次子继承,也有的是幼子继承。男女婚配,有一定的规定,有的实行氏族外婚,有的实行阶级内婚,有的实行间姓不婚。在哈萨克族家庭组织中,男性家长具有绝对权威。财产由幼子继承。一家如有几个儿子。年龄大的都要分出去另立门户,父母身边只留幼子做继承人。另立门户娶妻生子的子女,都在父母的毡房周围建立新房。经过数代,就形成一个新的“阿吾勒”(村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命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养老送终的义务。过去,哈萨克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这是由封建买卖婚姻造成的。在封建买卖婚姻制度下、男人娶妻.彩礼所需的牲畜多达二三十头,有的多达百余头。因为娶赛需要用牲畜和财产聘娶,所以形成男方对女方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丈夫把妻子当做私有财产。一旦娶妻到家.妻子绝对没有离婚的自由。
    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地区,多由一夫一妻及其子女组成小家庭。按照布朗族习惯,男子成婚后便与父母分居。分居时,父母要分一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给子女。家中只留一个儿子和父母生活。父母死后,土地财产由赡养父母的儿子继承。这说明布朗族中还没有严格的财产继承制度。
    在布朗族家庭中,仍然保留有母权制的残余,如子女的命名采用母子连名制。小孩出生三天后,举行命名仪式。由于受傣族风俗的影响,区别男女时,男的也在名字前面加“艾”,女的加”依”。具体的连名法是:取母亲名字中的一个音做子女名字的最末一个音。如母亲的名字叫“依南苏”,儿子的名字叫“艾温”,那么儿子的名字后过再加一个“有”字,他的名字就成了“艾温南”。母子连名制说明布朗族家庭仍保持着母权制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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