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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至唐郊祀制度沿革与郊祀歌辞研究(1)

摘要:郊祀祭天是中国古代国家宗教的中心,帝王通过“绝地天通”,获得沟通神圣世界与世俗国家的独占权,以之作为王权合法性的基础和终极来源。汉唐郊祀礼仪经过了复杂的演变过程。汉武帝定郊祀之礼,具有方术和游仙色彩;汉末王莽确定了儒家祭祀体系;魏晋南北朝时期频繁的“告代祭天”成为改朝换代的标志;隋唐时期大型礼书的编纂标志着郊祀制度的最终完善。郊祀仪式中的巫祭乐舞、游仙乐舞、民间俗乐、胡部新声丰富了郊祀乐歌的表现力和艺术性,郊祀乐章与诗篇是祈祷、祝颂等宗教情感的表现,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娱乐性。
    关键词:国家祭祀;郊祀制度;郊祀歌辞 
    中国古代的郊庙祭仪是国家祭祀体系的中心,经历了从远古到清代的漫长演变过程。“郊”简言之即南郊祀天,北郊祭地,“五郊”祀五帝,另外还有日月、山川、风雨雷电诸祭仪。“庙”即古代皇帝祭祀列祖列宗的宗庙。“帝”在郊天祭仪中指天帝,在宗庙祭仪中则指部落始祖。“帝”在甲骨文中或做束薪形,辞例有四百余版,为“燔柴祭天”之禋祀;或做花蒂形,古音与帝相近之字多有“根基”、“原始”等义,古帝如黄帝、炎帝、帝喾、帝挚等很可能是从始祖之意而称为“帝”的。当然,单从字形上来判断上帝的神格是困难的。西周时代,对上帝的称谓很多,如《大雅·云汉》吴天上帝,《月令》皇天上帝,《尚书·吕刑》、《师询簋》皇帝,《大雅·文王》上帝,《周颂·思文》、《大丰簋》天,《大雅·文王》、《井侯簋》帝,《召诰》、《大克鼎》皇天,《周颂·吴天有成命》昊天等。对上帝、祖先的祭祀专名为“禘祭”,内容复杂,但大要不出祀天、祭祖两类。前者为“外祀”,实际上即殷周时代的郊社之礼;后者为“内祭”,为宗庙之礼。郊社之祀主要为“禋祀”,即升烟祭天,加牲体与玉帛于柴上焚烧,因烟气上达以致其精诚。《尚书·虞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周颂·维清》:“肇禋”,郑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征伐也。”《洛诰》:“明禋”,《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在祭祀仪式中,周代保存的远古大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漤》、《大武》都得到了应用。 
    殷周祭祀制度对汉唐郊庙仪式具有很大影响。汉唐祭祀礼仪活动具有极强的保守性,对“天神”(即上帝)、“地示”(即后土)及“人鬼”(即“先妣”、“先祖”)的祭祀是汉唐国家祭祀的主要内容,并且逐步定型为南郊祀天、北郊祭地、宗庙享人祖的仪式活动。郊祀仪式中,皇帝自称“天子”,通过“绝地天通”,祭祀天神与祖先,获得沟通神圣世界的独占权和神圣权威,作为王权合法性的基础和终极来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