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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四制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礼记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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