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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礼乐制

 
    现代人对于古代礼乐制度已经相当陌生了。古代礼乐消逝已久,作为古代礼乐的基础——周礼、周乐也难以寻觅踪迹了。然而,传统的礼乐文化如同血与水,早已渗透到中华民族的血肉之中,始终影响着现代人的观念、心理、行为、情感。
    何谓礼乐呢?学者们认为:礼和乐都是对天地万物、自然规律的仿效或体现。礼是取法天地的高下有别、四时的轮换有序、六气的相互生发、万物生养的各有所宜的原则而制订的;乐则是对自然界合规律又合目的的构成和运动变化的规律及形态的模拟与感觉。礼、乐的产生都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礼,主要用于“辨异”,以区分个体成员的贵贱等级,使其明确各自的地位、职责和义务。乐,主要用于“求和”,调谐人的内在情感,协合不同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使之相亲相爱。礼和乐都必须合“度”,若“过”便会引起混乱。礼和乐似孪生兄妹,形影不离。在礼乐文化体系中,礼居于主导地位,支配着乐;乐处于从属地位,服务于礼。一般说来,不同的礼仪演奏不同的乐舞,不得混用,而且不同等级身份的人,只能享用不同规格的乐。从天子、诸侯、大夫到士,所用乐舞都有严格限制。乐队规模的大小,舞队人数的多少,演奏的乐章,歌唱的诗篇,甚至演出程序,都根据不同的用乐场合,用乐者的不同身份,不得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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