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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生活百年:服饰等级森严(2)


    
    汉族妇女“三寸金莲” (本栏文图均由首都图书馆提供)
    1644年清兵入关后,曾在全国实行极为严厉的剃发政策,满族的服饰风俗借助军事与政治的力量,在神州大地迅速传播开来。在封建社会,服饰紧密联系着每个人的身份与社会等级。服装的式样、颜色、质地必须符合穿用者身份的高低贵贱。清代男子的服装,以袍、褂、袄、衫、裤为主。皇室、百官和黎民百姓在袍服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摆开衩的数目上。皇室用四衩,官员开两衩,百姓不开衩。服饰的穿用时间和场合也有严格的规定,如五品以上官员穿貂裘,必须于每年的冬至月(农历十一月)初一统一换穿,俗称“翻褂子”。每年农历三月百官换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届时要由礼部奏请,皇帝降旨一律换戴。
    长袍马褂为清代男子最常用的服饰之一,与之搭配的是布靴和瓜皮帽。满族青年女子着旗装,其坎肩为一字式,中年妇女着旗袍。汉族妇女的服装组配,一般是袄、褂、裙和披风。诗书礼仪之家,小姑娘长到13岁必须穿裙子。只穿裤不穿裙者,一般是侍婢和乡下劳动妇女,此外,妓女是不穿裙子的,只穿裤子,这是良家妇女与青楼女子在服饰上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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