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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膳随缘:"吃面不宜有声乎"


    随缘不是随便,那是什么?这本以“随缘”命名的书,里面一篇文章的题目对“随缘”二字做了最好的解释:“入境随俗,边走边吃”。作者周惠民,是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教授,早年留学德国,便有了在欧洲见识各地饮食文化的机缘。他说有一回在爱尔兰西部度假,租了一户农家住,有次散步到海边,正巧碰到渔人钓回大鲑鱼,以廉价购得一尾。本想用日本吃鱼的方法,做成刺身,辅以山葵、酱油,再将鱼头炖豆腐、味噌;但后来还是照西法整治:去头去骨,切成鱼排,沾粉煎过,放点香料、香橙做酱一浇,配上红酒一杯——如此岂非“入境随俗,边走边吃”的绝佳诠释?
    作者的本业是在大学里教欧洲文化史,求学时四处旅游,想必心中有以风景、食物、民风印证学问的盘算。试举一例:“吐司”(toast)一词来自英伦三岛,那里气候湿冷,面包久放,吸了水汽,口感变韧,放到炉中回烤,就恢复香脆,toast就是“回烤”之意,新鲜出炉的不需回烤,就没理由叫做toast了。但我们把一般的面包都称为“吐司”,就是误用。
    不过,“随缘”更重要的含义,在我看来,在于一种文化相对论的视角,即是认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特征、个性,具有平等的价值,并无高下之分的观点。这条道理不难懂,但这种高下之分却很顽强地植根于许多人心里。上海著名笑话演员周立波有名言曰,“喝咖啡的怎么能和吃大蒜的在一起”,言下之意,身为上海人的他喝惯咖啡,比吃大蒜的郭德纲高级。可见在许多人眼中,吃啥喝啥不是小事,都是文化的体现——喝星巴克的看不起喝雀巢即溶的,喝雀巢即溶的看不起吃大蒜的,吃大蒜的没人可以看不起,只能笑别人“我可是蘸酱吃的,你有吗!”
    中西饮食文化之间最著名的分歧,莫过于“吃面条能不能发出声音”。作者回忆他与一位来自四川的化学家应德国同学邀请共进晚餐,“当吴先生石破天惊般地吸吮面条时,所有德国舍友都瞠目结舌,好像他们的祖先马丁·路德(十六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在大雨中被雷震倒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赞美上帝给中国人这么大的肺活量。”晚餐气氛顿时凝重,吴先生告辞后,德国同学七嘴八舌讨论起他的餐桌礼节。作者久居欧洲,但并不以“吃面不宜有声”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他说这只是一种文化的主观价值,可谓说到了点子上。
    他后来有一次请外国同学来家里吃中式火锅,事先约法三章,其中便有一条:喝汤宜有声,以示赞美。那情形,大致与阿城在《棋王》里形容的“喝得满屋喉咙响”相似,一屋子洋人稀里哗啦地吃面、咂吧咂吧地喝汤,想来就有点好笑。这条自定规矩也不是没道理的,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到中国人家里做客,这种被西方人视作无礼的举动就摇身一变,成了对主人盛情款待的由衷感激了——这正是对什么是“文化的主观价值”的完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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