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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族服饰——游牧精神(1)


    
    锡伯族多数居住在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和霍城、巩留等县,在东北的沈阳、开原、义县、北镇、新民、凤城、扶余、内蒙东部以及黑龙江省的嫩江流域有散居,现有人口17万余人。他们原居东北,是古代民族鲜卑人的后裔。17世纪初,当时居住在吉林扶余一带以渔猎为生的锡伯人部落,归服兴起于东北的满洲。1636年被编入八旗,之后被大批南迁与满洲八旗混杂居住,生产上转入稳定的农业经济。18世纪中叶,清政府为巩固西北边防,将部分锡伯族迁往新疆,尔后这些锡伯族在伊犁河谷屯田定居,开拓了自已的第二故乡。从此,就造成了锡伯族分居东北和新疆两地的局面。
    锡伯族过去信仰多神,还有信仰萨满教和喇嘛教的。农历四月十八日是锡伯族纪念先民西迁的节日。锡伯族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跟满语很接近。锡伯族兼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语。锡伯文是民国36年(1947年)在满文基础上改变而成的,一直沿用至今。锡伯族人喜爱骑马射箭。因而,锡伯族享有“射箭民族”的美誉。
    锡伯族的民间节日,多数与汉族相同。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而新疆的锡伯族把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定为西迁节,锡伯语称“杜因拜专扎坤”。过西迁节时,家家吃鱼,户户蒸肉,届时还要三五成群到野外踏青摆野餐。过去各家各户都要制作面酱(米顺),盛入瓦缸中,作菜肴的调味品。这是二百余年来锡伯人民的传统节日,纪念一部分锡伯族西迁祖国西北边疆的伊犁地区,驻防戍边的英雄业绩,又有怀念亲人之意。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在锡伯村屯,都要在寺庙内拱灶,杀猪,吃高粱米饭,每户都去当家人,进行聚餐,来纪念锡伯族西迁的历史壮举。此外,祭星也是锡伯族传统的节日,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举行。节日这天,各家选一只肥公羊,用水洗干净,宰后,在院中放一张桌子,把宰杀的羊放在桌前,在再在院靠西屋的墙角放一小炕桌,在上面摆七根蜡烛,摆成北斗七星的样子,然后点燃。又在院的西北墙上按北斗七星的位置锭好事先削好的七根木桩,在每根木桩上点燃一根蜡烛。将当晚煮好的羊腿供一夜,祈祷七星保佑。
    锡伯人打围有个古老的习俗,不论猎取的野味多少,所有参加者无论大小都是平均分配,即便过路人碰到分猎物时,也毫无例外地分得一份。不过,猎物的头和蹄子应分给首先命中者,这是一种奖励。锡伯人认为,猎物是大自然赐予大家的,不是属于哪一个人的,不能独用。锡伯人不光把打围看成是取得食物的手段,同时还把这看成是一种团结和吉祥的象征。
    锡伯族能歌善舞。最喜爱的弹拨乐器叫“冬布尔”,演奏时,将琴抱在怀侧,用右手指弹拨。音色近似冬不拉,用于独奏、合奏和舞蹈伴奏。口弦也是锡伯人爱用的吹奏乐器,又称口琴、口簧、响蔑,锡伯语称为“玛肯”。演奏时,左手将口弦置于唇间,右手弹拨簧舌尖端,以气振颤发育。曲调一般是即兴创作,音域较窄,音色优美,是锡伯族儿童和妇女喜爱的乐器。
    锡伯族最早生息在大小兴安岭、呼伦贝尔草原一带,后移居嫩江、松花江流域,过着射猎为务,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鱼鳖的渔猎生活。根据史书的记载和民间传说,直到十六世纪末叶,狩猎和捕鱼在锡伯族的经济生活中仍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关于锡伯族这个时期以及更早期的服饰情况,史籍中都没有比较直接而明确的记载。但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特点和他们捕鱼围猎、骑马善射的生活特征,以及周围民族的情况,我们可以推断出锡伯族的早期服饰衣料是以鹿、犴等兽皮为主,比较注重防寒保暖功能。
    锡伯人的长袍,系大半截的长袍,底边在膝下半尺许,袖口为马蹄形,可以卷上,可以放下,下身穿的长裤,外加“套裤”(只有两条裤腿,没有裤裆和后腰),春秋穿的是“夹套裤”,冬季则穿“棉套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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