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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

李纲(1083—1140),字伯纪,邵武(今属福建)人,南宋名将。
    父亲李夔官至龙图阁待制。李纲政和二年(1112)中进士,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因得罪权贵改任比部员外郎、起居郎。宣和元年(1119),京师发大水,他上疏朝廷,言当以盗贼外患为忧,朝廷恶其言,谪监南剑州的沙县(今属福建)税务。新兴的女真族建立金朝,并已多次打败辽军。次年(金天辅四年,1120),宋金订立“海上盟约”,联合灭辽。宣和四年(1122),宋军两次攻打辽南京(今北京)失败。在宋军要求下,同年十二月金军攻占燕京,金在宋将原给辽的“岁币”转给金朝,并索取100万贯代税钱后将燕京依约归还宋朝。
    宣和七年(金天会三年,1125),李纲除太常少卿。同年十月金太宗毁弃盟约,大举进攻宋朝(参见宋金战争),分兵两路,西路以完颜宗翰(粘罕)为帅,包围了太原,东路以完颜宗望(斡离不)为帅,在宋降将郭药师引导下长驱直入,前锋直指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
    边报猝至,朝廷震惊。宋徽宗一面召天下勤王之师,一面准备南逃。同年十二月,在李纲、吴敏等大臣的坚持下,徽宗将皇位传给太子赵桓是为钦宗。吴敏任门下侍郎(副相)、李纲任兵部侍郎。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兵已逼近东京,徽宗匆匆出逃,白时中、李非彦等大臣也想奉钦宗南走。李纲挺身而出,坚决反对逃跑,认为“今日之计,莫若整饬军马,扬声出战,固结民心,相与坚守,以待勤王之师”。钦宗决定留京坚守,并升李纲为尚书右丞(副相)。次日,钦宗又改变了主意。李纲上朝时见禁军已披甲待发,皇帝与后宫也即将上车出逃。紧急关头,他高声对禁卫们说:“尔等愿以死守宗社乎,愿扈从以巡幸乎。”禁卫皆呼曰:“愿以死守宗社,不居此,将安之。”李纲又对钦宗说:“陛下昨已许臣留,今复戒行,何也。且六军之情已变,彼有父母妻子皆在都城,岂肯舍去,万一中途散归,陛下孰与为卫,且虏骑已逼,彼知乘舆之去未远,以健马疾追,何以御之”。钦宗终于下定了留守的决心。
    李纲被任命为亲征行营使,主持防务,厢军与保甲民兵也协助禁军作战。从正月初五至初八,军民修楼橹、安炮台、运砖石、设弩床、备火油,进行备战。初八日,金兵到达城下攻西水门,李纲亲临指挥战斗,击退金军的进攻。次日,金军又攻酸枣门、封丘门,李纲又登城督战,激励将士,杀敌数千人。
    宋钦宗同时派使者前往金营进行议和。李纲估计金人“必且张大声势,过有邀求”,如果朝廷“不为之动,措置合宜,彼当戢敛而退,如朝廷震惧,所求一切与之,……”。所以,他竭力反对割地与“过许金帛”。金人提出犒师金500万两、银5000万两、绢100万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间(今属河北)三镇,并以亲王、宰相为人质。钦宗全部同意,随即在城中大肆收罗金银以满足金的索求。同时,又另设宣抚司统率“勤王”之师和驻在城外的禁军,以分李纲的兵权。同年二月,大将姚平仲在钦宗的支持下夜袭金营失利,却将责任推给李纲,解除了李纲的职务。
    首都军民十分愤怒,要求重新起用李纲,几十万军民聚集在皇宫前,呼声震天动地。宋钦宗恐怕激起民变,只得重新起用李纲为尚书右丞,任京城四壁守(防)御使。李纲重整军务,士气大振。四方勤王军也陆续赶到,金军在得到割地诏书及得肃王赵枢为人质后退兵。
    金军退兵后,李纲改任枢密院事。同年四月,徽宗回到了京师。六月,李纲被任命以知枢密院事为河北、河东路宣抚使,以解太原之围而离开朝廷。他深以国事为忧,认为金人之所以能长驱南下,是因为宋朝几十年来不修军政,军队的战斗力很低。金兵虽已撤退,但天下的形势仍十分紧迫。“贾谊谓厝火积薪之下,而坐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以今日观之,何止于火未及燃,殆处于烈焰之旁,而言笑自若也”。钦宗下诏令催促李纲去解太原之围,但宣抚副使、制置副使、察访使等都直接听命于朝廷,李纲根本指挥不动军队。八月,改任种师道为宣抚使以代李纲,李纲被召回京。九月,李纲被罢知枢密院事,以观文殿学士出任扬州知州。不久即以“专主战议,丧师费财”罪名罢官,改差提举亳州明道宫。十月又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安置。后又谪宁江(今重庆奉节)。十一月,金兵再次大举南下,包围开封城。钦宗重新起用李纲。李纲从建昌赴宁江途经长沙时,得诏即率湖南“勤王”之师入援,行至半路而都城已沦陷,北宋灭亡(参见金灭北宋东京之战)。
    靖康二年(1127)五月,康王赵构即帝位于南京应天府,是为宋高宗,改当年为建炎元年,史称南宋。他起用深孚重望的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谏议大夫范宗尹力主议和,说李纲“名浮于实,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御史中丞颜岐说李纲为金人所恶,也反对李纲任相。
    六月,刚到任的李纲认为当务之急是议国是、议巡幸、议赦幸、议僭逆、议伪命、议战、议守、议本政、议责成、议修德。他反对议和,要求表彰抗金中的死节之士,还都开封,重整军务。他强烈要求严惩降金官吏,表示:“臣不可与邦同列,当以笏击之。”
    李纲积极支持两河军民抗金,任张所为河北招抚使,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宗泽为开封府知府。他认为只要上下齐心抗金,“三数年间,军政益修,甲车咸备,然后大举以讨之,报不共戴天之仇,雪振古所无之耻”。在李纲的苦心经营之下,南宋政局逐渐稳定。
    然而,宋高宗信任汪伯彦、黄潜善等人,李纲的抗金行动受到百般阻挠。河北招抚使张所尚未离开京城,河北转运副使权北京(今河北大名东北)留守张益谦就上奏说自招抚司设立后,“盗贼”越来越多。朝廷下令宗泽节制傅亮,即日渡过黄河,逼他在未准备好情况下进攻金军。李纲竭力为张所、傅亮等人辩护,又反对宋高宗南逃。当年八月即以“杜绝言路,独擅朝政”等罪名罢相,改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太学生陈东因上书留用李纲、还都东京而被杀。
    建炎元年(1127)十月,宋高宗自商丘逃至扬州,两河郡县相继沦陷。建炎三年(1129),金兵南下,高宗逃往杭州(今属浙江)、越州(今绍兴)、明州(今宁波)等地,一度乘船逃入海中。其间,李纲一再遭贬斥,先是罢观文殿大学士职名,贬往鄂州居住。又被贬为单州团练副使、万安军(今海南万宁)居住。直到建炎三年冬才允许自由居住,以后又恢复了阶官、职名。
    绍兴二年(1132)二月,李纲被起用为湖广宣抚使兼潭州知州,建议朝廷在荆湖一带屯驻重兵以图中原。绍兴四年(1134),金、伪齐联军进攻南宋,他又上呈防御之策:“伪齐悉兵南下,境内必虚。倘出其不意,电发霆击,捣颍昌(今河南许昌)以临畿甸,彼必震惧还救,王师追蹑,必胜之理。”
    绍兴五年(1135),李纲又上长篇奏章陈述中兴大计,指出宋朝的衰弱是因为上下偷安,不为长久之计,退避之策“可暂而不可常,可一而不可再,退一步则失一步,退一尺则失一尺”,告诫高宗“勿以敌退为可喜,而以仇敌未报为可愤;勿以东南为可安,而以中原未复、赤县神州陷于敌国为可耻;勿以诸将屡捷为可贺,而以军政未修、士气未振而强敌犹得以潜逃为可虞”。他建议朝廷先料理淮南、荆襄为东南的屏障,于两淮东西及荆襄置三大帅,各领重兵以图恢复,深信中兴之期,指日可待。同年十月,李纲改任制置大使,兼知洪州,绍兴七年被罢,提举宫观。
    绍兴九年二月,再次起用李纲为湖南路安抚大使兼知潭州。未及赴任,绍兴十年(1140)正月病死于福州,终年58岁,淳熙十六年(1189)谥忠定。著作编有《梁溪集》、《靖康传信录》、《奉迎录》、《建炎时政记》、《建炎进退志》、《建炎制诏表集》、《宣抚荆广记》、《制置江右录》等。
    1083—1140),字伯纪,邵武(今属福建)人,南宋名将。
    父亲李夔官至龙图阁待制。李纲政和二年(1112)中进士,累官至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因得罪权贵改任比部员外郎、起居郎。宣和元年(1119),京师发大水,他上疏朝廷,言当以盗贼外患为忧,朝廷恶其言,谪监南剑州的沙县(今属福建)税务。新兴的女真族建立金朝,并已多次打败辽军。次年(金天辅四年,1120),宋金订立“海上盟约”,联合灭辽。宣和四年(1122),宋军两次攻打辽南京(今北京)失败。在宋军要求下,同年十二月金军攻占燕京,金在宋将原给辽的“岁币”转给金朝,并索取100万贯代税钱后将燕京依约归还宋朝。
    宣和七年(金天会三年,1125),李纲除太常少卿。同年十月金太宗毁弃盟约,大举进攻宋朝(参见宋金战争),分兵两路,西路以完颜宗翰(粘罕)为帅,包围了太原,东路以完颜宗望(斡离不)为帅,在宋降将郭药师引导下长驱直入,前锋直指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
    边报猝至,朝廷震惊。宋徽宗一面召天下勤王之师,一面准备南逃。同年十二月,在李纲、吴敏等大臣的坚持下,徽宗将皇位传给太子赵桓是为钦宗。吴敏任门下侍郎(副相)、李纲任兵部侍郎。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兵已逼近东京,徽宗匆匆出逃,白时中、李非彦等大臣也想奉钦宗南走。李纲挺身而出,坚决反对逃跑,认为“今日之计,莫若整饬军马,扬声出战,固结民心,相与坚守,以待勤王之师”。钦宗决定留京坚守,并升李纲为尚书右丞(副相)。次日,钦宗又改变了主意。李纲上朝时见禁军已披甲待发,皇帝与后宫也即将上车出逃。紧急关头,他高声对禁卫们说:“尔等愿以死守宗社乎,愿扈从以巡幸乎。”禁卫皆呼曰:“愿以死守宗社,不居此,将安之。”李纲又对钦宗说:“陛下昨已许臣留,今复戒行,何也。且六军之情已变,彼有父母妻子皆在都城,岂肯舍去,万一中途散归,陛下孰与为卫,且虏骑已逼,彼知乘舆之去未远,以健马疾追,何以御之”。钦宗终于下定了留守的决心。
    李纲被任命为亲征行营使,主持防务,厢军与保甲民兵也协助禁军作战。从正月初五至初八,军民修楼橹、安炮台、运砖石、设弩床、备火油,进行备战。初八日,金兵到达城下攻西水门,李纲亲临指挥战斗,击退金军的进攻。次日,金军又攻酸枣门、封丘门,李纲又登城督战,激励将士,杀敌数千人。
    宋钦宗同时派使者前往金营进行议和。李纲估计金人“必且张大声势,过有邀求”,如果朝廷“不为之动,措置合宜,彼当戢敛而退,如朝廷震惧,所求一切与之,……”。所以,他竭力反对割地与“过许金帛”。金人提出犒师金500万两、银5000万两、绢100万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间(今属河北)三镇,并以亲王、宰相为人质。钦宗全部同意,随即在城中大肆收罗金银以满足金的索求。同时,又另设宣抚司统率“勤王”之师和驻在城外的禁军,以分李纲的兵权。同年二月,大将姚平仲在钦宗的支持下夜袭金营失利,却将责任推给李纲,解除了李纲的职务。
    首都军民十分愤怒,要求重新起用李纲,几十万军民聚集在皇宫前,呼声震天动地。宋钦宗恐怕激起民变,只得重新起用李纲为尚书右丞,任京城四壁守(防)御使。李纲重整军务,士气大振。四方勤王军也陆续赶到,金军在得到割地诏书及得肃王赵枢为人质后退兵。
    金军退兵后,李纲改任枢密院事。同年四月,徽宗回到了京师。六月,李纲被任命以知枢密院事为河北、河东路宣抚使,以解太原之围而离开朝廷。他深以国事为忧,认为金人之所以能长驱南下,是因为宋朝几十年来不修军政,军队的战斗力很低。金兵虽已撤退,但天下的形势仍十分紧迫。“贾谊谓厝火积薪之下,而坐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以今日观之,何止于火未及燃,殆处于烈焰之旁,而言笑自若也”。钦宗下诏令催促李纲去解太原之围,但宣抚副使、制置副使、察访使等都直接听命于朝廷,李纲根本指挥不动军队。八月,改任种师道为宣抚使以代李纲,李纲被召回京。九月,李纲被罢知枢密院事,以观文殿学士出任扬州知州。不久即以“专主战议,丧师费财”罪名罢官,改差提举亳州明道宫。十月又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安置。后又谪宁江(今重庆奉节)。十一月,金兵再次大举南下,包围开封城。钦宗重新起用李纲。李纲从建昌赴宁江途经长沙时,得诏即率湖南“勤王”之师入援,行至半路而都城已沦陷,北宋灭亡(参见金灭北宋东京之战)。
    靖康二年(1127)五月,康王赵构即帝位于南京应天府,是为宋高宗,改当年为建炎元年,史称南宋。他起用深孚重望的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谏议大夫范宗尹力主议和,说李纲“名浮于实,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御史中丞颜岐说李纲为金人所恶,也反对李纲任相。
    六月,刚到任的李纲认为当务之急是议国是、议巡幸、议赦幸、议僭逆、议伪命、议战、议守、议本政、议责成、议修德。他反对议和,要求表彰抗金中的死节之士,还都开封,重整军务。他强烈要求严惩降金官吏,表示:“臣不可与邦同列,当以笏击之。”
    李纲积极支持两河军民抗金,任张所为河北招抚使,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宗泽为开封府知府。他认为只要上下齐心抗金,“三数年间,军政益修,甲车咸备,然后大举以讨之,报不共戴天之仇,雪振古所无之耻”。在李纲的苦心经营之下,南宋政局逐渐稳定。
    然而,宋高宗信任汪伯彦、黄潜善等人,李纲的抗金行动受到百般阻挠。河北招抚使张所尚未离开京城,河北转运副使权北京(今河北大名东北)留守张益谦就上奏说自招抚司设立后,“盗贼”越来越多。朝廷下令宗泽节制傅亮,即日渡过黄河,逼他在未准备好情况下进攻金军。李纲竭力为张所、傅亮等人辩护,又反对宋高宗南逃。当年八月即以“杜绝言路,独擅朝政”等罪名罢相,改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太学生陈东因上书留用李纲、还都东京而被杀。
    建炎元年(1127)十月,宋高宗自商丘逃至扬州,两河郡县相继沦陷。建炎三年(1129),金兵南下,高宗逃往杭州(今属浙江)、越州(今绍兴)、明州(今宁波)等地,一度乘船逃入海中。其间,李纲一再遭贬斥,先是罢观文殿大学士职名,贬往鄂州居住。又被贬为单州团练副使、万安军(今海南万宁)居住。直到建炎三年冬才允许自由居住,以后又恢复了阶官、职名。
    绍兴二年(1132)二月,李纲被起用为湖广宣抚使兼潭州知州,建议朝廷在荆湖一带屯驻重兵以图中原。绍兴四年(1134),金、伪齐联军进攻南宋,他又上呈防御之策:“伪齐悉兵南下,境内必虚。倘出其不意,电发霆击,捣颍昌(今河南许昌)以临畿甸,彼必震惧还救,王师追蹑,必胜之理。”
    绍兴五年(1135),李纲又上长篇奏章陈述中兴大计,指出宋朝的衰弱是因为上下偷安,不为长久之计,退避之策“可暂而不可常,可一而不可再,退一步则失一步,退一尺则失一尺”,告诫高宗“勿以敌退为可喜,而以仇敌未报为可愤;勿以东南为可安,而以中原未复、赤县神州陷于敌国为可耻;勿以诸将屡捷为可贺,而以军政未修、士气未振而强敌犹得以潜逃为可虞”。他建议朝廷先料理淮南、荆襄为东南的屏障,于两淮东西及荆襄置三大帅,各领重兵以图恢复,深信中兴之期,指日可待。同年十月,李纲改任制置大使,兼知洪州,绍兴七年被罢,提举宫观。
    绍兴九年二月,再次起用李纲为湖南路安抚大使兼知潭州。未及赴任,绍兴十年(1140)正月病死于福州,终年58岁,淳熙十六年(1189)谥忠定。著作编有《梁溪集》、《靖康传信录》、《奉迎录》、《建炎时政记》、《建炎进退志》、《建炎制诏表集》、《宣抚荆广记》、《制置江右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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