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46 中国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 联金灭辽时应募从军,曾在张所部任统制,并与王彦一起抗金。旋随宗泽守东京,任都统。宗泽死后,南下投张浚部,逐渐成为南宋重要抗金将领。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收复建康(今江苏南京),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获高宗赐与“精忠岳飞”锦旗。 绍兴四年(1134年),大破刘豫齐军,收复襄阳等六郡,封清远军节度使。绍兴五年(1135年)率部镇压杨么起义。后驻军鄂州(今湖北武昌),晋封为武昌开国侯,联络两河义军,部署北伐。绍兴八年(1138年)底,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反对高宗、秦桧的议和。绍兴十年(1140年)郾城(今河南境)一战,大败兀术统率的金兵主力。收复颖昌、郑州、洛阳等重镇。但由于高宗、秦桧执意求和,于同年秋被迫退兵,回临安(今浙江,南宋首都)后即被解除兵权,接着被诬入狱。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1年1月27日),与子岳云、部将张宪被秦桧以“莫须有(意:也许有吧)”的罪名杀害,年仅39岁。孝宗即位后,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为“鄂王”。有《岳武穆遗文》。所作《满江红》诗,为世所传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