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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的元朝 在教科书上没有的知识(2)

在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中,只有元朝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蒙古族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段,后迁至蒙古高原中部偏东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以畜牧、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直到成吉思汗建国和南下伐金时为止,几乎看不到任何蒙古人从事农业经营的材料。甚至在建国近二十年、基本平定中原以后,还有贵族提出将汉族农业区“悉空其人以为牧地” 的主张。元朝的前身——大蒙古国立国漠北半个世纪,实施了分封制、怯薛制、千户百户制等一系列游牧国家的政治制度,对漠北草原控制的强化程度超出以前任何一个北方民族。而这样一个游牧帝国最终又完成了统一全中国的任务,建立了“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 的大一统王朝。从这些方面看,元朝作为“征服王朝”的研究价值,实在是要大大高于辽代。而这也正是它区别于其他朝代、乃至北魏、辽、金、清等北族王朝的关键之处。从这一角度来考察蒙元历史,可能会对元朝的特性认识得更加清楚。我在本文首先提到“征服王朝论”,是认为这一理论对我们了解元朝的特性有所裨益,应予重新评价。而对“征服”二字,仅仅理解为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一种状态,并无意特别强调。得鱼忘筌,是所愿也。
    二 、大蒙古国的特色及历史影响 
    1206年,成吉思汗在斡难河(今鄂嫩河)源被蒙古贵族拥戴为大汗,标志着大蒙古国的建立。此后历经窝阔台、贵由、蒙哥三代大汗,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位于汉地为止,这半个世纪的历史在蒙元史上被称为大蒙古国时期。狭义的元朝概念,专指从忽必烈即位到1368年元亡为止的历史;而广义的元朝概念,也包括了大蒙古国这一阶段。在这段时间里,蒙古贵族四出征伐,所向披靡,建立了横跨欧亚,亘古未有的庞大帝国(这也是一些网友所津津乐道的“荣耀”)。大蒙古国半个世纪的统治,对蒙元历史、漠北草原历史、乃至中国历史都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
    与前代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权相比,大蒙古国具有其特殊之处。在前代的同类政权当中,凡占有中原者——如北魏和金,皆未有效控制漠北;即使仅占有中原部分地区的辽,也一直以大兴安岭南端、西拉木伦河上游一带为统治中心,对漠北草原大部只能实行部族式羁縻统治,控制并不牢固。北部边疆是长期困扰它们的一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促使它们衰亡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真正在漠北实施过有效统治的政权——如匈奴、突厥汗国,都没有能将势力伸入中原地区,它们始终是一个比较纯粹的游牧政权,最后也亡于单一游牧经济结构的不稳定性。而大蒙古国则有所不同,它既崛起于并牢固控制了漠北,同时又完成了对中原乃至中亚等大片农耕地区的征服,形成了一个疆域辽阔的游牧-农耕帝国,创造了世界历史上的奇迹。
    情况还不仅如此。在对外征服完成后相当长时间里,大蒙古国仍然像最初一样维持着漠北作为统治中心和国家本位的地位,对所占有的农耕地区仅采取间接统治的方式加以控制。这是“征服王朝”特性在蒙元帝国初期的显著表现,也是理解大蒙古国历史的一个关键因素。从成吉思汗到蒙哥的四任大汗,都坚持实行草原本位政策,“视居庸以北为内地” ,而将中原只看作帝国的东南一隅,从未考虑过针对汉地的特殊状况,采用历代中原王朝的典章制度加以统治和管理。在大蒙古国统治下的半个世纪中,中原法制不立,缺乏秩序和稳定感,贵族军阀剥削残酷,竭泽而渔,平民百姓“虐政所加,无从控告”,其根源就在于这种间接统治方式和草原本位政策。窝阔台时耶律楚材当权,试图改变上述状况,但以失败告终。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后,定都汉地,改行汉法,并击败其弟阿里不哥的竞争,夺回漠北,才将蒙古国家的统治政策由草原本位变为汉地本位。大蒙古国也由此正式变成了元王朝。
    大蒙古国半个世纪的草原本位统治,深刻地影响了以后元王朝的历史。首都虽然南迁,但漠北草原作为“祖宗龙兴之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统治集团难以做到完全从汉族农业地区的角度出发看问题,草原本位政策的阴影长期笼罩不散。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元王朝早衰的原因之一(下文还要述及)。但另一方面,大蒙古国的统治却对漠北草原社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蒙古建国前的漠北草原,千余年里民族更迭频繁,兴衰无常;而自蒙古建国至今的近千年中,漠北草原上一直只有蒙古族一个主体民族,即使在元朝灭亡、蒙古统一政权解体之后亦不例外。这应当说是漠北草原历史上的一个阶段性变化。当年明朝建国之后都拿蒙古没有办法,清朝都封蒙古王爷。现在的蒙古还是只有一个主体民族,就是外蒙的分裂有点惋惜。
    有人曾将游牧文化归入“停滞的文明”的行列,断言游牧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没有历史的社会” 。显然在他看来,游牧社会没有前进、发展,其历史仅仅限于单调的循环往复。从大蒙古国建立前后漠北草原的变化来看,他的这一看法恐怕失之偏颇。在蒙古族登上历史舞台之前,漠北草原上先后出现过由匈奴、鲜卑、柔然(可能大家不是很清楚这个民族,回头我再发一帖关于此民族的文章)、突厥、回纥等民族建立的强大国家或部落联盟。它们虽曾盛极一时,曾对中原王朝构成严重威胁,但其政权组织却都是建立在氏族或部族共同体基础之上。换言之,它们并没有冲破氏族或部族组织的血缘外壳,相反却通过这种血缘外壳构筑起政权,形成一种“部族联盟国家”。 这些民族在草原上昙花一现,未能长期立足,是因为它们作为统治部族,与被其征服的草原诸部族一直未能成功地融为一体;而融合的不成功,又与其政权的上述特点有极大关系。蒙古建国后的情况则有了不同。大蒙古国将漠北草原游牧国家的政治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成吉思汗将草原百姓划分为若干千户百户,它们取代传统的氏族、部族结构成为新的基本社会组织和国家单位。在千户百户制度下,氏族共同体逐渐分解,草原上原有各部族不再像以前游牧国家治下的被征服部族那样能够保持自己组织的完整和相对独立,它们与统治部族——蒙古渐趋合一,形成全新而有持久生命力的蒙古民族。正因如此,才有学者称大蒙古国为“中世游牧国家”的代表,以区别于此前的“古代游牧国家”;而漠北草原也由此完成了从“低度发展的文明时期”向“经典意义上文明时期”的过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