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两个故事:宋仁宗与英王詹姆斯一世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2:11:32 儒家网 吴钩 参加讨论
两个故事:宋仁宗与英王詹姆斯一世 作者:吴钩 来源:吴钩的新浪博客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七月十五日辛未 耶稣2016年8月17日 宋代的仁宗皇帝赵祯是我最为钦佩的一位君主。讲个他的故事: 话说有一回,仁宗皇帝想过一把大法官的瘾,“时近臣有罪,多不下吏劾实,不付有司议法”,仁宗自己当法官,直接给这些近臣判罪。这里的“近臣”,当为皇帝身边的内侍、私臣,属于皇室家奴,仁宗以家法私自处置他们,理论上也无大不妥。 但谏官王贽还是站出来抗议:“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于圣断,前后差异,有伤政体,刑法之官安所用哉?”王贽显然认为,司法是一门专业的技艺,“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这里面的细微处,君主未必通晓,假如“一切出于圣断”,便难免会因为不专业而出现“前后差异”的裁决,闹出“有伤政体”的笑话。况且,君主当了法官,又叫专业的司法官往哪里摆?因此,王贽提出,“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宋仁宗不敢逞强,“许之”。 宋仁宗 这段历史记载,让我忍不住联想到17世纪初英国大法官柯克与国王詹姆斯一世的故事。 话说有一回,詹姆斯一世闲得无聊,便想到皇家法院亲审几个案子,不曾想被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拒绝了。 国王质问:“为什么我不能审理案件?” 柯克回答:“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詹姆斯一世 这两个故事有些相似,不过结局却大不一样。 在柯克的故事中,“詹姆斯勃然大怒,柯克爵士感觉到落在他头上的全部力量,忙不迭地祈求陛下怜悯他、宽恕他”,随后柯克被免职。 而另一个故事中的宋仁宗,却不得不采纳了谏官王贽的意见。可以说,宋仁宗比詹姆斯一世更会克制自己的权力欲,也更尊重司法的独立性。 可惜今天许多引述柯克故事的中国法学者,往往只会告诉你故事的上半场,而不交待下半场,更不会告诉你宋仁宗与王贽的故事。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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