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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孔庙历史沿革


    
    清雍正元年(1723)彰化设县,雍正4年(1726)知县张镐倡建县儒学,建学立师,以彰雅化,当时的县儒学即今彰化孔庙。清乾隆16年(1751)士绅施士龄等人倡议重修,各方捐资响应,知县程运青具情以报,准予重修,后因故中辍,至乾隆18年(1753)由知县王鸮主持重修工事,但由于资金缺乏,重修范围仅止于大成门。
    清乾隆23年(1758),彰化孔庙倾颓,知县张世珍再倡议重修,以砖砌甬道,移礼门、义路于大成门左右,并在门外设置泮池与照墙,于泮池题石曰:“芹泉”,取“泮水采芹”之意。明伦堂依原址一并重修,地基增高二尺,规模宏敞。明伦堂之后新建训导署,训导署左方建教谕署,孔庙的规模俱全。此次重修工程自乾隆24年(1759)10月兴工,乾隆25年(1760)5月完工。
    清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事件,彰化县城遭兵燹之灾,彰化孔庙的明伦堂与学署毁于战乱。清嘉庆2年(1797)贡生郑士模倡议重修孔庙,工程因故并未完成。直至嘉庆16年(1811)知县杨桂森倡议重修,增建大成殿前露台石栏杆,自东、西两庑至大成门,增建短垣,于泮池上新建“登瀛桥”,毁于战乱的明伦堂则改建至孔庙的左侧。知县杨桂森并置礼乐器,招佾舞生,于春秋二季举行祀典。嘉庆17年(1812)职员王松修泮池,嘉庆21年(1816)吴性诚在明伦堂旧址兴建文昌祠并重修白沙书院。
    清道光5年(1825)教谕蔡克全刻卧碑石,置明伦堂的左侧,又建福德祠于明伦堂大门内侧。道光10年(1830)知县李廷壁倡议重修夫子庙,编修县志,并由接任知县托克通阿力劝地方士绅,商贾踊跃捐资,募得资金一万余元。
    清道光11 年(1831)李廷壁知县回任,乃于彰化孔庙明伦堂后方开辟静室,鸠工庀材,重修夫子庙。此次重修,将基地垫高二尺二寸,殿前改用龙柱二支及石柱二十支,露台亦增高二尺二寸,崇圣祠旁增设名宦祠与乡贤祠及礼器库、乐器库,道光11年的重修,历时二年七月,奠定今日孔庙的规模与格局。
    清光绪4年(1878)知县傅端铨见圣庙倾颓,乃捐廉养银倡义重修,并得到士绅张春华等人,急公好义,相继捐资,孔庙建筑得以焕然一新,至光绪5年(1879)完成孔庙的修护。
    1897年日人将鹿港国语传习所迁移至彰化,当时于孔庙做为上课的场所,至明1898年10月1日废止,国语传习所改设立“彰化公学校”,直至1915年才搬离孔庙。日治时期因市区改正,拆照墙并将泮池填平,拓宽东门大通(今孔门路),做为通往彰化神社的道路。
    1933年孔庙戟门及大成门受风雨侵袭而颓圮,幸经市民李程慷慨捐资一千圆,并倡议募款修护,总计募得一千九百六十五圆,不足费用由孔庙存款支应,孔庙管理人李崇礼鸠工庀材,负责修护工程,恢复大成门与戟门旧貌。
    1952年士绅吴上花等人请彰化县长陈锡卿向省政府商请补助,重修孔庙。1971年彰化县政府有意将孔庙拆除,迁建至八卦山上,经地方人士异议而作罢,1978年重修,1983年12月28日彰化文庙被指定为台湾第一级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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