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大师朱熹(一)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4:11:20 国际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朱熹画像 朱熹是先秦以来儒家系统中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在文化思想领域中影响较大的一位思想家。从学术成就上看,他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宋明理学最突出的代表。从他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上看,朱熹在中国古代学者之中,可算是屈指可数的几位伟人之一。 一、自幼勤奋好学 立志要做圣人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别号晦庵,60岁以后自称晦翁。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婺源县),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出生于福建南剑(今福建南坪)龙溪县,卒于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年)。卒后葬于建阳塘石里之大林谷。 从朱熹的家世来看,其祖辈世代做官,为“婺源著姓,以儒传家”,其家族在地方上很有名望。据江永编著的《近思录集注·考订朱子世家》记载:“唐末,有朱古寮者,世为婺源镇将,因家焉。”自朱古寮传至朱森为第七代,是朱熹之祖父, “以子赠承事郎,森生松,为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官吏部”,不到20 岁就中进士,授建州政和尉,后来“因召对,称善,改左宣教郎,除秘书省校书郎”。嗣后在吏部做官,他曾上疏极力反对秦桧与金人议和,最后受任出知饶州(今江西波阳)。未赴任,“得主管台州崇道观。”喜欢研究历史,“取经子史传,考其兴衰治乱,应时合变”。他也是一位理学家,是罗从彦的学生,学习过杨龟山(时)所传的河洛之学,其著作有《韦斋集》12卷,外集10卷。但朱松在朱熹出生的那年就失去官职,只好以教学为生,家境比较困难,更为不幸的是,当朱熹14岁时,其父就去世了。年少的朱熹,只好遵照遗嘱的安排,依靠父亲生前好友刘子羽过日子。 从朱熹的生平事迹来看,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读书、讲学和注释儒家经籍。因此,他在学术上的成就比其他方面更为卓著。虽然多次担任地方官职,但每次的时间都不长。他自24岁开始做官,到71岁去世,共被授官20余次,而由于权臣当道,多次遭受排挤,或辞而不就,真正在地方上做官总计不过10年,在朝做官 40天。可见,其仕途坎坷,很不顺意。 朱熹出身于儒学世家,他的父亲朱松对朱熹的教育十分认真。《宋史》本传说: “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嘉问曰:‘天上何物’?”这个传说,说明朱熹自幼就是一个具有强烈求知欲望的人。由于朱松是在二程理学思想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儒生,他对儿子的要求自然是按照儒家学做圣贤的目标去实行。据《朱子年谱》中记载,朱熹在10岁时就“厉志圣贤之学”,每天如痴如迷地攻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他自己回忆说:“某十岁时,读《孟子》,至圣人与我同类者,喜不可言”。从此,便立志要做圣人。以后他又教育学生说:“凡人须以圣人为己任”。 朱熹在学习上的勤奋用功,可以从《年谱》的记载中得知一二。据记载,当他十五六岁时,读《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悚然警厉自发”,决心 “以铢累寸积而得之”。“人一己百,人十己千”是《中庸》第二十章中的话。其原文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段话是指导人们做学问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所谓“博学之”就是要广泛地汲取各种知识;所谓“审问之”就是学习过程中须详审察问,把不明白的问题弄清楚;所谓“慎思之”就是指思考问题须在慎字上下功夫;所谓“笃行之”,就是要把所学的东西认真付诸实行。《中庸》是儒家经典之一,它讲的学、问、思、辨、行本来是学习和实行圣贤们的学说和道德规范。但作为一般的为学方法来看,上述要求对我们是具有借鉴作用的。朱蕉在学术上之所以能够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就,就是因为他能够按照这个途径和方法去实行。他后来深有体会地说:“某自十六七时,下功夫读书,彼时四旁皆无津涯,只自凭地硬著力去做,自今虽不足道,但当时也是吮了多少年苦读书。”(《年谱》卷1)、由于学习上进步很快,他在18岁时就考上建州乡贡,19岁又考中进士。取得进士资格以后,朱熹继续勤奋读书。24岁时,朱熹竞徒步数百里,求学于当时著名理学家、他父亲的同学李侗。公元1160年,正式拜李侗为师。 李侗是程颐再传弟子罗从彦的高足弟子,而罗从彦则是二程著名弟子杨时的学生。朱熹受学于李侗之后,便潜心于理学的研读,很快就成为李侗的得意门生。李侗曾赞扬他:“颖悟绝人,力行可畏,其所诧难,体人切至,自是从游累年,精思实体,而学之所造亦深矣”。并说朱熹“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罕有。”(《年谱》卷1)这样,朱熹终于全面继承了二程理学,并且进而集理学之大成,成了宋明理学家中的最高代表。 朱熹年轻时,读书的范围十分广博,除四书、五经外,对先儒的书乃至诸子百家、禅、道《楚辞》、兵书、史书无不涉猎,并且还吸取了许多自然科学知识。他是一位知识非常广博的大学问家。 二、仕途生涯多艰 做官清正有为 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朱熹 22岁,官授左边功郎,被派往泉州同安县为主簿。他在任职期间,主要是认真为封建国家催收赋税,按照儒家礼教整饬民风。他纠正了当地贫民因“贫不能聘”而行的“引伴为妻”的陋习。他还积极搜集藏书,在同安建立了“经史阁”和“学宫”,招收生徒进行讲学,并以《周礼》、《仪礼》和唐、宋礼制为蓝本,绘制了礼仪、器用、衣眼等图,教授学生习用。此外,也协助当局镇压过一次饥民暴动。 朱熹为官正直,能体察民情。公元1167年秋天,福建崇安发生大水灾,朝廷派他前往视察灾情,他曾遍访于崇安各山谷之间。在视察中,朱熹发现“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难与图事”(《文集》卷10)。他说:“若此学不明,天下事决无可为之理”(同上)。由于灾情严重,粮食无收,地方官不认真救济,到次年青黄不接之时,就在崇安发生了饥民暴动。这时,朱熹与知县诸葛廷瑞共同发起,要求地方豪富,用藏粟赈救饥民,他又请求朝廷以“六百斛赈济”,这才平息了饥民的暴动。由此,朱熹便想出了建立“社仓”的办法,并建议朝廷广为推行,作为解决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的口粮问题的机构。他规定“社仓”的任务,是在青黄不接之时贷谷给农民,一般取息20%,这就可以不向豪民高利贷粮,若发生小饥,息利可以减半,若发生大饥、则可免除利息。当然设立社仓的最大好处可以防止农民暴动。为此,朱熹于公元1171年在其家乡首创“五夫社仓”,作为试点,并上疏朝廷,建议按其办法在全国范围推行。由于此法对官僚地主和高利贷者不利,因而未能广为推行,只有极少地方,如福建建阳和浙江金华等地实行了这个措施。 朱蕉在做官期间,由于能够体察民情,对于民间疾苦有所了解,他的任务虽然是维护封建剥削制度,但又竭力反对那种“竭泽而渔”的政策。公元1178年,他知南康军(治所在今江西星子县),就在上任的那年,南康发生灾荒,朱熹发布了《劝谕救荒文》,劝导富裕之家要同情和救济他们的佃客,“务令民食”,应将余粮以公平的价格和足够的斤两开卖给农民,不使有“流移饥饿之患”。同时要求农民“各依本分,凡事循理”,不要离乡流亡。若有不轨,“定当追捉”。他又竭诚上奏,恳求朝廷免征星子县的税钱,并要求上级拨支钱粮修复该地长江沿岸堤防,用以工救饥的办法缓解口粮问题。自此以后,朱熹得出经验,认为要安抚百姓,使他们不犯上作乱,就必须恤民。公元1180年,他又上《封事》,请朝廷“恤民”, “省赋”。 公元1181年8月,浙东发生饥荒,朱熹受命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到浙东后,他不带随从人员,单车微服,去四方察访民情,“所至人不及知,郡县官吏惮其风采”(《宋史》本传)。经过察访,朱熹亲眼看到许多农民因受残酷剥削和灾荒而挣扎于死亡线上的凄惨现象,同时得知一些地方官的贪赃枉法行为。为此,他大胆奏劾了绍兴府一个官员偷盗赈救饥民官米4160石的犯罪事实,又弹劾了衢州守臣李峰隐瞒灾情和谎报政绩的事实。更值得一提的是,当朱熹发现当朝宰相王淮的亲戚,吏部尚书郑丙和和侍御史张大经的密友台州太守唐仲友“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钱粮,伪造官会”等诸种罪行之时,能够不顾自身安危,连续六次上疏弹劾,终于逼迫王淮撤去了唐仲友的官职。与此同时,他又雷厉风行地下令惩办了一些贪官污吏,还惩罚了一些暴虐乡民的恶棍土豪。在浙东任上,朱熹也上疏要求孝宗“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粢之本”,诏谕户部减免欠税,撤去那些不负责任的官吏,“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宋史》本传》)以期达到“下结民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的目的。 公元1189年,朱熹出知福建漳州。到任以后,便“奏除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轻总制钱四百万”(同上),在漳州任期内,他又提出了“行经界”的主张,要求核实田亩,绘图造册,为什么要行经界?这是因为一些贫苦农民的田产早被官僚地主兼并,造成了“产去税存”的不合理现象。田产被人夺走,税额仍在失去土地的农民头上,使“贫者无业而有税”,“富者有业而无税,则公家有隐瞒失陷,税计不足之患”(《文集》卷21,(经界申请司状》)。这种情况,不仅贫苦农民深受其害,而且给国家造成坐失常赋,出现“岁计不足”的财政困难。故朱熹认为,若能“正板籍”,核实业户田亩,实行“随亩均产”,则既可减少佃民的痛苦,又可增加政府的收入。然而,由于这种办法有损于豪民利益,因而遭到了大官僚地主的反对,未能实行。 上述事迹,说明朱熹在各地作官期间,表现了他的卓识远见,能够不畏强暴,以一定的魄力去反对邪恶势力,也提出了一些补救时弊的正确主张,同时还做了一些救民于水火的好事。这虽然是为了从根本利益上巩固赵家王朝的统治,但比起那些昏庸腐败的官员来说,却显示了朱熹的正直和远见卓识。但也应指出,朱熹作为一个笃行道学的封建卫道者和统治阶级的上层分子,其根本立场,还是与农民相对立的,因为他最恨人民“犯上作乱”,所以每当“饥民”或“流民”聚众闹争时,他就毫不犹豫地进行镇压。 三、力主推行理学 竟遭落职罢祠 朱熹一生从事理学研究,又竭力主张以理学治国,但却不被当道者所理解,加之他在政治道路上举步艰难,所以其结局十分不妙。然而他为了实现自己的学说,却表现了孔子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公元1162年,他向孝宗上封事说: “帝王之举,必先格物、致知,以及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细必照,则自然诚意、正心,而后可以应天下之务”。劝说孝宗以身作则,遵照儒家经典中的义理办事,“任贤使能,立纲纪,正风俗”,以期达到国官兵强,抗金雪耻的目的。至次年,朱熹又乘孝宗召见之机,重申前议说:“大学之道,在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尝随事以观理,即理以应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上述建议的基本内容是要求用“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和“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指导。先从皇帝本身做起,再施行于臣民。这些意见虽受到孝宗的赞许,但因阻力太大,未能得以施行。 在知南康军任上,朱熹又应诏上疏说:“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年谱》卷2)在这次上疏中,由于他力陈时弊,指斥朝中谏官失职,使皇帝言路闭塞,“所与亲密谋议,不过一二近习之臣。上以蛊惑陛下之心者,使陛下不信先王之道,而悦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督之鄙态。下则招集天下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交通贿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同上)这次上疏,虽是耿直之言,但却触怒了皇帝,幸好有人帮他说情,这才免于治罪。此后不久,朱熹便感到其理想难于实行而辞去官职,专心研究经学,讲论义理。不过,他并未就此罢休,还是继续向孝宗进言国事。有人劝他:“正心诚意之论,上所厌闻,戒勿以为言。”朱熹讲:“吾平生所学,惟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吾君乎?”(《宋史》本传)公元1188年,朱熹又借孝宗召他入对之机,大讲“正心诚意”,共上《奏札》 5篇,其中以《戊申封事》著称于时。《封事》说:“今天下大势,如人有病,内自心腹,外达四肢,无一毛一发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与今日之急务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务则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纲纪,变化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六者是也。……今日官省之间,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顾乃得以窟穴盘踞于其间。是以纲纪不正于上,风俗颓弊于下。”此《封事》达于宫中,孝宗已就寝,又立即起床,秉烛披阅,并于次日下诏,授朱熹主管太一宫,兼崇政殿说书。朱熹虽力辞未就,但说明这次上奏得到了重视。 宁宗即位之后,朱熹得到提倡理学的宰相赵汝愚推荐,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这是朱熹一生唯一的一次在朝中作官,他抓住为皇帝讲书的机会,多次向宁宗大谈 “正心诚意”的意义,要求皇帝身体力行。他在进言中,指出朝廷不应在京畿百姓遭灾之年大兴上木,“以慰斯民饥饿流离之难”;二是要求宁宗“下诏自责,减省舆卫”;三是要求整肃纪纲,以维护朝廷的尊严,令“近习不得干预朝权,大臣不得专任己私”。(《文集》卷14,《经筵留身而陈四事札)这些言论,引起了宁宗的反感,而朱熹仍多次进言,“斥言左右窃柄之失”(《宋史》本传)。这更使宁宗对他产生了厌恶之心,仅在朝40日,就被撤去职务。此后,他只好回到家乡,专心从事讲学著书。不久,赵汝愚也受到实权人物韩囗胄等人的排挤而失去相位。接踵而来,便发生了一场反理学的斗争。公元1195年,由监察御史沈继祖出面。指控朱熹犯有十大罪,又说他是一个伪君子。甚至有人上书请斩杀朱熹,使他终于受到 “落职罢祠”(取消做官资格)的处分。公元1196年,又“更道学为伪学”,列《六经》、《语》、《孟》、《中庸》、《大学》为禁书。公元1198年再下诏,令道学伪邪之徒“改视回听”,若“进非不悔”,则“必罚无赦”。同时又制定了《伪学逆党籍》,列为“道党”者共59人,其中包括宰执4人,待制以上13人,其他官员31人,武臣3人,士8人。这是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在这次事件中,朱熹受到了沉重打击,以至门人故交常过其门而不敢入。但朱熹却能镇静自若,照常“讲学不休”,直至老死。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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