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一语失状元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3:11:41 眉州老翁BLOG 佚名 参加讨论
苏轼在四川阆中“读书岩”题书的画像 有关四川眉山的大文豪苏东坡的奇闻轶事,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口口相传的话题,在四川贡院的科举博物馆中就记载了苏东坡“一语失状元”的典故。 宋仁宗嘉柏六年(1061年)辛丑科殿试后,25岁的苏轼写出了《刑赏忠厚之至论》,深受主考官欧阳修和其他考官的赞赏。文章举例说:“尧之时,将杀人,皋陶(司法大臣)曰:杀之三(该杀,该杀,早就该杀)。尧曰:宥之三(要宽恕,要宽恕,还是赦免了吧)。”文章主张以教育为主,可杀可不杀者不杀,能少杀就少杀;至于奖赏,则可赏可不赏者,则赏之,这样就会取得百姓的拥护和支持。经欧阳修和考官们商议,决定取苏轼为状元。但考虑到在琼林宴(皇帝赐新科迸士的宴会)上,皇帝可能问到唐尧和皋陶的对话出自何经典著作?不知将如何回答。答不出,则显露试官学说浅薄;答错了,涉嫌欺君之罪。于是便派参评官梅尧臣去找苏轼落实出处。东坡回答说,尧是个慈祥宽厚的人,皋陶是个严肃正直的人,根据他们两个人的性格,想象他们会那样讲的。梅尧臣听了,气愤他说:“你年岁不大,却胆量不小,太不严肃了。你怎么能随便地杜撰呢!”结果,苏轼便由一甲第一名状元降为一甲第二名榜眼。 据说,苏轼于仁宗至和二年(1055)冬赴京应试过四川阆中,在读书岩曾题写“将相堂”等字。元佑(1086年-1094年四月)中,又再次到阆中为四川的川北道贡院题写了“会经堂”匾额。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乌兰夫与土默特文庙的历史渊源
- 下一篇: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七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