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登山:口述历史不可尽信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4:11:37 中国社会科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蔡登山,男,一九五四年生,台湾台南人,淡江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高职教师、电视台编剧,年代及春晖电影公司企划经理、营销部总经理。沉迷于电影及现代文学史料之间,达30余年。现为秀威出版公司总编辑,致力于两岸文化交流。 一九九三年起筹拍《作家身影》系列纪录片,任制片人及编剧,将史料与影像融于一炉。四年间完成鲁迅、周作人、郁达夫、徐志摩、朱自清、老舍、冰心、沈从文、巴金、曹禺、萧干、张爱玲诸人之传记影像,开探索作家心灵风气之先。该系列纪录片并荣获一九九九年广播电视教育文化金钟奖。 一九九八年制作《蒋经国与蒋方良》三小时纪录长片。二00二年起制作《大师身影》系列纪录片,让晚清以降之文化大师--严复、梁启超、鲁迅、陈寅恪、胡适、林语堂、钱穆等人,长留身影。 著作有:《电影问题‧问题电影》、《往事已苍老》、《人间四月天》、《许我一个未来》、《人间花草太匆匆》、《人间但有真情在》、《传奇未完--张爱玲》、《百年记忆》、《鲁迅爱过的人》、《另眼看作家》、《张爱玲色戒》、《何处寻你--胡适的恋人及友人》、《梅兰芳与孟小冬》、《民国的身影》、《那些才女们》、《名士风流》、 《繁华落尽——洋场才子与小报文人》、《读人阅史——从晚清到民国》。 编著有:《徐志摩情书集》、《柔情裹着我的心--徐志摩的情诗与情话》、《消逝的虹影--王世瑛文集》。 记 者:蔡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的采访。今年是胡适先生诞辰120周年,请问您是何时开始研究胡适先生的? 蔡登山:我是在2002年开始拍摄胡适纪录片的时候开始研究的。从那时起才比较系统的去看胡适的一些资料,包括他的日记、书信等等,之前的接触只是当作文本参考,并不是专门性质的。 记 者:请问您是怎样得出口述历史不可尽信的观点的? 蔡登山:这要从胡适给许世英的信说起。 胡适催生《许世英回忆录》 胡适一生提倡传记文学,他认为传记文学是中国最缺乏的一类文学。因此他积极地劝他的朋友们或老一辈的人物,希望他们写自传。但受他劝告写自传的林长民、梁启超等人因没抓紧时间,结果人死了,自传没有留下来。他还劝告过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熊希龄、叶景葵,都叫他们写自传。他希望這些自传替将来的史家留下一点史料。 一九三六年七月,胡适路过东京,晤及当时任驻日大使的许世英,便曾劝他将一生的经历,笔之于书,写成回忆录。一九五二年,胡适首次返台,又专程拜访许世英,旧事重提。一九六一年元月份起,许世英的回忆录由他口述,冷枫笔录开始在台北出版的《人间世》月刊上连载,因此《许世英回忆录》的问世,胡适居功甚伟。 胡适的质疑与考证胡适是具有历史考据癖的人,当他看了《人间世》连载的四期《回忆录》,就给许世英写信,并提出两点质疑。胡适的治学态度是严谨的,而且是相信专业的。他当年要考证《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舟生”就是《聊斋志异》的著者蒲松龄时,就曾请专研古典小说掌故的孙楷第帮忙稽考《醒世姻缘传》所记之地理、灾祥和人物。同样的,他也把《许世英回忆录》的前五期请秘书王志维交给金承艺代为查考史籍,一则是胡适此时还没有回到南港中研院,无书可查;一则金承艺乃满清皇室裔胄,清太祖长子诸英之后,北京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后,一九四八年赴台,曾任《自由中国》半月刊编委。一九六0年代初担任胡适的私人助理,是胡先生晚年较看重、着意栽培的青年学者,他对清史有极深的研究。 金承艺在回复胡适的信中,指出《回忆录》中的诸多错误。之后,胡适又把《许世英回忆录》的前五期及金承艺的信送给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宗侗看,李宗侗是高阳相国李鸿藻的孙子,是熟悉有清一代掌故的。李宗侗看过后在五月十七日给胡适信指出,回忆录常将薛允升、沈家本两尚书混为一谈。薛允升在许世英到刑部时已去职(光绪二十三年贬职),而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和皇帝都逃亡到西安。复起薛允升为刑部侍郎,寻授刑部尚书,次年随驾返北京途中,病死于河南。可见薛再任刑部皆在西安,许世英未说他曾去西安,疑他与薛并未同过事(按:《回忆录》第四章〈随扈西安〉中,许世英确曾去西安而且当与薛允升同过事,此章节刊出时已在李宗侗写此信之后的两个月,故未及见之也)。又如戴鸿慈为法部尚书恰在沈家本之前,回忆录因误记沈家本为薛允升,遂误记戴鸿慈为尚书之年。又按法律设馆在光绪二十八年四月,二月,张之洞等保荐伍廷芳、沈家本、沈曾植,朝廷用伍廷芳、沈家本。薛允升当时并未修清新律。 又据《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五月十七日记载:“李宗侗送回许世英《回忆录》的文件,谈起许静老现在九十岁了,他回想过去的事情,那时年纪少,不免有些吹的地方。譬如说六君子的行刑时,他说他是奉派‘监斩的’。他说刘光第是他的把兄,要他去监斩他的把兄,在精神上是负担不了的;因此推托另有重要的案子要审问而拒绝了,没有去。六君子的行刑是多么重大的事。那时他是个小京官,决没有派他去监斩的;而且监斩官是刚毅,《清史稿》上明明记载的。现在静老的《回忆录》中说他奉派监斩,就不是事实了。又如汪精卫的案子,他说:‘我替你奏呈慈禧太后去’;又说‘于是呈由堂上转奏慈禧。’其实汪精卫的案子发生于宣统二年,慈禧太后已于光绪三十四年去世了。也是误记。” 五月二十二日,胡适写了封信给许世英,同时将金承艺、李宗侗给他的信,请人清钞了一份附上。胡适此次针对《回忆录》第五期,提出质疑:“又其中赛金花一案,前面泛叙赛金花在‘八国联军打到北京以后’一大段,全是无根据的野史。《孽海花》小说造谣于前,以后越传越野,故记录你的《回忆录》的朋友竟说,赛金花的功劳还超过当时的议和大臣李鸿章。又说,连朕即国家的慈禧太后也不得不仰仗于她。此皆毫无史实的根据。”胡适认为瓦德西到北京很晚,联军打进北京的时候,瓦德西似尚在德国,为此胡适还请教了中研院近史所所长郭廷以,五月二十三日郭廷以告知:联军进北京是一九00年八月十四日(阳历,下同)。瓦德西九月二十七日到天津,十月十七日才到北京。胡适将这讯息补在信的最后,于五月二十三日寄给许世英。 汪精卫与赛金花两案的再议 许世英说他承审汪精卫的案子,是千真万确的。这事首先遭到他双目已失明的亲家凌铁庵的质疑,凌铁庵听家人读到这一段时就表示异议,因为汪精卫刺摄政王是宣统二年(1910)3月31日的事,那时许世英被派往欧洲考察司法,旋渡大西洋至美京出席第八届世界监狱改良大会,他人不在国内,怎么可能受命审问汪精卫。许世英在他的回忆录也曾讲到他于一九一0年暮春出国之事。而许世英直到一九一一年春才回国。 再者更重要的证据是该案不是法部所审理,而是民政部所审理。与汪精卫一同被捕的革命党人黄复生回忆说,被拘捕之初在区员警署,然后到内城警厅,厅丞是章宗祥,这是民政部的下属机构。由于该案“若交刑部,必处大辟”,因此章宗祥的意思是不走司法程序,就在民政部善耆的权限内解决此案。当年侦破此案的清廷官员金祥瑞也说,汪精卫一案是民政部办的,民政部尚书是肃王善耆,“头脑比较清新”,不准用刑,不叫下跪,看了汪精卫写的供状,有爱才之意。由于善耆的说项,不主张用杀戮的方式激起民党的仇恨,摄政王戴澧最后同意,只判汪精卫终身监禁。 《许世英回忆录》中说:“当案子分发给我时,与案俱来的一道命令,要我为汪精卫加上脚镣手铐,但我拒绝了,我的理由是汪精卫是个文弱书生,他绝对逃不了,而况且那时的革命党人,都显示了不怕死的磊落精神,也决不愿做逃犯。我甚至大胆地承当了‘如果汪精卫逃了由我许世英负责’的责任,决定不给汪精卫上镣铐。”但据黄复生回忆,直到他们获释前一天,才将脚镣去掉,两足才获自由,之前都是带着脚镣的,因为是无期,所以下的是“死镣”。另据张江裁编《汪精卫先生庚戌蒙难实录》引狱卒张德兴回忆说:“先生在狱,暑夏仍桎梏。一夜蒸热异常,余欲解去其刑具,暂行取凉。先生以为不可,谢余曰:‘殊堪钦感,但此事不合于义,不可私行。假令长官查知,君必获谴,余亦不光。请勿议此。’余闻言,愈钦佩君子人格见解高超,固不容稍有苟且也。” 由此可知许世英承审汪精卫的案子,可说是不攻自破的,根本是子虚乌有之事。 至于赛金花之事,胡适认为“《孽海花》小说造谣于前,以后越传越野”。赛金花真有其人,但她的暴享盛名,却是完全因为一部小说和两首长诗而获取的。一部小说是指曾朴(孟朴)的《孽海花》;两首长诗是指樊增祥(樊山)的前、后《彩云曲》。但是不管小说或是诗歌,它们都是文学作品,不等同历史或传记,其中自有想象夸张的情节。但世人多昧于事实而不察,而后来据之而演绎的戏剧、电影更是踵事增华、加油添醋,背离事实也就越来越远了。“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而其中言之凿凿的“赛金花与瓦德西的情史”,更可说是“弥天大谎”。 其实与曾朴同时期的小说家包天笑在〈关于《孽海花》〉文中就说:“在《孽海花》一书中,曾孟朴曾写过赛金花热恋瓦德西一段文字,其实并无此事。孟朴也承认没有这事,不过为后来伴宿仪銮殿的张本,在随使德国的时候,留下一条伏线,那也是小说家的惯技。”是曾朴自己也承认他写赛金花早年和瓦德西在柏林的一段恋情,全属虚构。 樊樊山的《后彩云曲》,尤负盛名,传诵一时。论者谀之为“诗史”,比之为吴伟业之《圆圆曲》。怎知史实并不如此,樊山作此诗,也不过是凭空想象罢了。黄秋岳在《花随人圣盦摭忆》就说:“樊山《后彩云曲》,所述仪銮殿火,瓦德西裸抱赛穿窗出云云,余尝叩之樊翁,亦仅得之传说。”京剧大师齐如山说有次跟樊山谈天,他偶问到《后彩云曲》,樊山赶紧说,游戏笔墨,不足以登大雅之堂,窥其意,似不欲人再说,大有后悔之意。同时期的诗人冒鹤亭在〈《孽海花》闲话〉也说:“乃仪銮殿起火,樊云门作《后彩云曲》,遂附会瓦德西挟彩云,裸而出。俗语不实,流为丹青,因是瓦德西回德,颇不容于清议,至发表其剿拳日记,以反证明。彩云即不与瓦德西接,原不得谓之为贞,但其事则莫须有也。” 赛金花在接受访谈中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没几天,她就遇到德国兵来骚扰,她用德国话对付,德兵大为惊奇。接着她谈起认识他们的总司令瓦德西,德兵回去报告,第二天瓦德西便派车来接她了。根据史料记载,八国联军是在八月十四日攻陷北京的,而据瓦德西所写的《瓦德西拳乱笔记》(王光祈译)观之,瓦德西从德国授命出发,迟至十月十七日才到北京,因此北京攻陷后没几天,瓦德西还在往中国的海上,何能相见呢?赛金花的说法是不攻自破,一派胡言的。 《许世英回忆录》也难免受到“传言”的影响而夸大了赛金花的功劳。其实赛金花的事绝没有后来文士及诗人所描述的那么传奇和夸大。“红颜祸国”或“红颜救国”,很多都是文人的想象罢了。“瓦赛情史”也是起诸于小报文人的编造,丁士源在《梅楞章京笔记》就说,他带着赛金花入宫,并没有见到瓦德西,后来传闻中说赛金花被召入紫光阁,和瓦德西如何如何,描述得绘声绘影,活灵活现,如同真的一般。此事纯属当时住在他家的钟广生和沈荩二人所编造。他们两人各戏写一篇短文,分别寄给上海《游戏报》和《新闻报》。而这“瓦赛情史”,也成为了曾朴《孽海花》、樊樊山《后彩云曲》等作品的故事来源。《孽海花》、《后彩云曲》都早于《梅楞章京笔记》发表。《梅》书直到一九四二年才由满铁大连图书馆出版。虽然丁士源在书中驳斥《孽海花》蜚语伤人,以讹传讹,但整个局势却已“弄假成真”,并成为定局矣。经小说、诗歌、戏剧、电影的渲染,“瓦赛情史”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而赛金花本人更是顺水推舟,捏造夸张所谓口述自传,于是造成一段让人信以为真的铁案,但它终究不过是个“弥天大谎”,这是读史者不可不辨的。 《许世英回忆录》中说他审理过赛金花虐毙婢女案。而据在光绪末年做过监察御史,而当时是巡城御史的陈恒庆在《谏书稀庵笔记》的记述应当是较为可信的。而审理此案的刑部汉司员恐非许世英,因为他认为赛金花“此祸水也!吾其置之死地,以杜后患。”与许世英的看法,截然不同。 《许世英回忆录》中说:“遂宣判仍处以流刑,但不实配,而是准予赎罪,罚她制钱九十六文了事。”若照陈恒庆所言,赛金花所犯的案子,依法应科以死罪,后因各方关说改为流刑。按照清代的律例,流徙等罪虽然订有收赎之例,但其赎罪的数目,决不止只是制钱九十六文而已。因此许世英是否审理过赛金花虐毙婢女案,值得怀疑。 结论:口述历史不可尽信 胡适非常重视史料,他认为许世英的《回忆录》,“将来定有人视为史实”,所以其中错讹之处,他要负责为之纠正。胡适在谈到《许世英回忆录》里的许多错误时,说:“光靠记忆是非常危险的。”他并举自己本身的例子说,他在上海读书时,记有日记,他在赴美留学前即交他的二哥保存。在他学成归国后重读自己十几年前的日记,发现日记中记有他当时阅读过一本日本横滨出版的《金瓶梅》,铅字排印的,未经删节的本子。他还在日记上头写了许多批评,但当时自己一点也记不起来了。要是不看此日记,还以为自己不曾看过《金瓶梅》。因此他说:“所以写《回忆录》,一定要有材料,如日记、年表、题名录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数据,不能专靠记忆。记忆是很危险的。我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口述录音的前一天,一定要把有关的材料收拾好,编一个大纲,像预备功课一样,有时花了好几个钟头,才能去口述。现在此地的一班人,不翻过去的材料,全凭记忆,就有许多错误了。可见口述历史还是靠不住。” 胡适说的是口述者要做足功课,同样笔录者也要做足功课。这最成功的例子就是胡适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口述录音时,当时访问他的是唐德刚。唐德刚在采访胡适之前,已先将胡适的有关著作如《四十自述》、《藏晖室札记》、历年日记及其它零星散文进行择要整编,然后拟定大纲、确定访谈内容,从而可避免访问时的盲目性与无序性。当受访人叙述错误时,唐德刚采取的是「直接代劳」的方法,以根据第一手史料得来的、已为史学界认可的历史事实进行径改。受访人在叙述亲身经历时出现记忆错误、或唐德刚对于受访者的叙述存在疑问时,不做径改,而是通过注释的方式进行纠正、加以提示。许世英在发表回忆录时,已年届八十有九。记忆难免失真,叙事更难免错误,对于他所口述的有关史实,正需要代笔撰写回忆录之人多多费心查核订正,否则就难免出错。就已发表的十二期连载文字看来,其中的错误,正可说是不胜枚举。文中所指出的只是一些比较重大的错误而已。 记 者:谢谢蔡先生的旁引博证,再次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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