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儒学 > 儒学研究 > 儒学训诂解释 >

从《大学》版本问题看朱子阳明“格致”之说


    从《大学》版本问题看朱子阳明“格致”之说
    李 娅
    《大学》本是《小戴礼记》第四十二篇,东汉郑玄注《礼记》时一并作注,唐孔颖达作《礼记正义》也一并作疏。至宋代,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八月,以《大学》赐新第进士王拱辰。后来,登第者皆赐以《儒行》《中庸》《大学》等篇。不久,司马光著有《大学广义》一卷,是为《大学》别出单行之始。至二程兄弟,表彰《大学》《中庸》二篇,以为《大学》是“孔氏遗书,为孔门相传教法。”宋南渡之后,朱子得二程之正传,在孝宗淳熙时,撰《大学章句》,与《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并行。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将朱子所撰《大学章句》定为科举考试官方教材,一直沿袭到清代,《大学》遂成为士人应举的必读书。(参阅《清初的群经辩伪学》,林庆彰著,文津出版社印行。)
    一、《大学》版本考定的基本情况
    《大学》之所以从儒家众多经典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值得重视的文献之一,在于这篇文章讲的是“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朱熹《大学章句序》),也就是“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同上)领会了这其中的道理,也就等于领会了儒家成就个人德性和推己及人之根本原则。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儒家成圣成贤的理论体系中,《大学》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就在《大学》的经典地位逐步得到确立的同时,对《大学》版本是否有误这个问题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于郑玄注、孔颖达疏的《大学》古本,宋代儒者认为有这样两个疑问:一、《大学》中的八条目,不应只有“诚意”以下六目有释义,而“格物”“致知”二目没有释义;二,《大学》中的“三纲”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比八条目更为重要,不应没有释义。这两点疑问,使后代学者怀疑古本《大学》有错简或阙文。有错简则必须调整文章的章节结构,有阙文则要补其缺漏。宋儒自二程开始就对《大学》古本做出改正。他们都主张移古本中“诚意”章往后,而将“《康诰》曰:克明德……至……与国人交,止于信”作为三纲释义,并将古本中的“子曰:‘听诉吾犹人也’……此为知之至也。”与“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结合而作为对“格致”的解释。朱子继承二程的看法,对《大学》作了“移其文,补其传”的工作。
    虽然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后被定为官方教材而获得统治地位,但它并没有阻断后学对《大学》版本问题的研究。南宋以后,各家都对《大学》做出了各自的修改版本。他们一般认可二程的看法,认为《大学》没有阙文,但是确有错简。由于对错简于何处,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故各个改定版本纷繁,其中比较重要的有这样几种意见:(一)以“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一段为“致知在格物”的解释,故以此主张无须补传。持此说者如董槐。(二)把经文中“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得”与上述“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一段合起来,作为致知格物的解释,如郑济改本。(三)把原传文第二章“诗云:‘瞻彼淇澳……’”一节与“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一段加在一起,以为格物致知之传,如刘渍改本。(四)以“诗云:瞻彼淇澳……”一段独立作为格致之传,移于诚意章之前。(参见傅武光:《四书学考》,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集刊第十八集)
    而到了明代中叶,王阳明则推翻宋儒的普遍看法,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即以古本为正,认为既无错简,也无阙文,古本文意通顺,完全可以理解。其门人徐爱在《传习录》引言中说:“先生于《大学》格物诸说,悉以旧本为正,盖先儒所谓‘误本’者也。爱始闻而骇,既而疑,已而殚精竭思,参互错综,以质于先生,然后知先生之说若水之寒,若火之热,断断乎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传习录》卷上,徐爱录)
    二、朱子“新本”与阳明“古本”之异同
    在对《大学》版本考定的基本情况作了说明以后,我准备将论述的重点放在朱子所改之“新本”和阳明恢复的“古本”的异同辨析上。因为在这些异同上,不仅有文献版本上的考证问题,而且还会带出理学和心学两种不同的解释视域,从而涉及两种不同的解释经典的路向。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些异同和产生这些异同的思想背景,首先就以阳明的古本《大学》为参照,和朱子的改本做一个比较,以说明两个版本间的差别。其差别如下:
    1、  文本的经、传划分
    从《大学》的内容本身可以看出,文本应该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提出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项基本原则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项方法;另一部分是对以上三项原则和八种方法的解说和论证。朱子把提出三纲八条目的第一部分成为“经”,把第二部分即解释三纲八目以及其相互关联的部分称为“传”。这就将《大学》原文明确地分成了两个部分。
    2、  传文的分章、挪移
    朱子在研究所谓的“传”时,发现这一部分基本上是按照顺序逐条解释三纲八目的,但是在逐条解释中,有和经文中三纲八目的顺序不符合的地方。朱子本着宋儒以来对《大学》古本的怀疑精神,认为这种顺序上的不一致是由于错简造成的。所以他对《大学》原文中“传”的有些部分加以调整,并按照三纲八目的内容将“传”进行了分章。
    其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将经文之后的“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改为第六章,作为对“格物致知”的解释;将这句话后面的“所谓诚意者,……故君子必诚其意。”一段按照八条目的顺序移至对“正心”的解释之后,也就是作为全文的第七章。将“诗云:‘瞻彼淇澳……’此以没世不忘也”和“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与国人交于信”二段合并为“传”的第三部分,作为对三纲中“止于至善”的解释,而将“康诰曰”一段移至“经”之后,作为“传”之首,对“明明德”进行解释。又将“汤之盘铭曰”一段,放在“康诰曰”一段之后,作为对“亲民”的解释。
    3、  补“格物致知”传
    在对文本进行调整分章以后,朱子发现,如果说“传”是对“经”中三纲八条目做逐条解释的话,那就唯独缺对“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的解释。于是朱子做了一个“补格物致知传”,放在“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之后,作为全文的第六章,来弥补“阙文”造成的不连贯。当然朱子并不认为这个补传就完全接近原来所遗失的本文,他指出,这只是“尝窃取程子之言以补之”(朱熹《大学章句》),给读者提供一个参考而已。
    对朱王所持的两个版本作了简单的异同比较,我们还是无法做到厘定版本,辨别是非。因为在《大学》版本上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复杂的情况,是由于各个学者都是根据自己对《大学》宗旨的认定、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给出的改本,并都以为自己的改本与原本最相吻合。但是,由于《大学》的可靠的原本从未出现过,那么各个学者以己为是、以人为非的做法就得不到普遍的认同。人人自以为是,则各个改本不同。那么,如果现在我们期待在《大学》版本认定上能有进一步的突破的话,就必须有待于新史料的出现和考古上的新发现。这种哲学史料学的工作,不是在这篇小文中、也不是依靠我个人的力量就可以进行的。但是,如果我换一个角度,不把各个改本仅仅看成是力图恢复《大学》原本的一种尝试,而是把它们当作体现各个学者、特别是理学和心学对儒家学说看法的一个载体,从中窥探出宋明理学对儒家经典文献的阐发,这可能是现在可以做的工作。
    三、朱子、阳明对《大学》之不同阐释
    朱子和阳明之所以会认定不同的《大学》版本,主要在于他们对《大学》篇章内部结构的认识不同。
    在朱子看来,“三纲八目”是一个循序渐进、次第有序的为学路径。为学的宗旨在于“明明德”,“亲民”,最后“止于至善”。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要经历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个步骤,此八者次序不能更改,作用也不能相互替代,其自身构成一个自成体系的逻辑上严密的结构,所以,经、传两部分结构上的不一致就只可能是由于错简和阙文造成的,移文补传的工作只是在恢复圣人的微言大义而已。
    因为在朱子看来,至善至当的天理落实于人身上,则为性;但是人作为一个现实的经验个体,所禀受的至善天理不可能明白无误地完全表现出来,而是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气质的习染,从而破坏了其纯粹性,即所谓“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朱熹《大学章句序》)这样一个经验的现实的“我”如何能做到“尽心、知性、知天”就有一个“变化气质”的过程。这种过程在《大学》这篇文章中给出了一个进阶的路径,那就是“八条目”。所以朱子将八条目视为求圣人学、入圣人门的为学第一要义。
    在“八条目”中,朱子首推“格物致知”。所谓“格物致知”就是“即物而穷理”、最后达到“豁然贯通”的一个推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格物”是个指向物而穷其理的过程。这里的“物”,虽然有指眼前一切物的可能,从而有使“格物”滑向穷尽外间物理的外求过程的可能,但是毕竟外物无穷,以“我”之有限生命试图去穷尽外物、获得其总括之理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所谓即物所求之物理,不应该是指所有物的道理,而只是物之所以为物的根据。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朱子所讲“格物”就不仅仅只是一个外求诸物、日渐积累的过程,而还是一个从物中抽象出理、于物中体会物之所以为物的根据的过程。正是因为这样,不是由于“用力既久”,而是因为“人心莫不有灵”,才“致知在格物”,人才有了一种从格物到致知过渡的可能性。
    所谓“致知”,就是于物之所以为物之根据有了深切体会时豁然贯通,从而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朱熹《大学章句》)的状态。致知不仅是个通过格物获得大量知识、从而对外物深有洞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对吾心之全体大用有明白的认识和体会,从而领会到人不仅是知识的接受者,更是知识的终极目的,各种知识正是由于人心之用才显得有价值和有意义的一个过程。
    所以说,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明明德后止于至善,经验知识只是达成这一目的的途径而非终点。明善之后止于善才是为学根本。这样,为学也就是一个道问学和尊德性的统一,有道问学一步则使学问有根有据不至于游谈无根,有尊德性之意愿使学问有指向而不至于真的沦为“支离事业”。可见朱子通过他的“补格物致知传”表达了他对于如何求圣门学问的方法途径的看法,表达了他用“豁然贯通”来将知识学问和德性涵养相联系,从而完成从穷理到尽性的道德践履活动。
    但是阳明不赞同朱子的这种观点,而且在他看来,朱子自以为一步跨过的从道问学到尊德性的过渡其实并没有完成,这种由外到内的转化并没有实现。所以他批评朱子说:“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荡荡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源。若须用添个‘敬’字,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直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全书》一,第51页)
    所以,阳明恢复《大学》古本。首先,由于对“诚意”的解释在经文之后、居于传文之首,这就为突出诚意工夫找到了经典依据;其次,把““诗云:瞻彼淇澳……民之不能忘也”作为“言格物之事”,就可以在诚意的主导下来格物,将格物纳入了向内的心学体系。故说:“惟以诚意为主,而用格物之工,故不须添一‘敬’字。”(《大学古本旁释》,转引自陈来《有无之境》第121页)在阳明看来,“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是“去其心之不正,以正其本体之正”的道德涵养工夫。格物必须以诚意为目的,其范围也是由诚意所决定的,诚意排除了使格物变成纯粹知识活动的可能,从而保证了《大学》中伦理实践活动的优先性。因此,格物致知,已经变成了指向我心的向内的自足的修养功夫,自不用向外求索,穷格鸟兽草木之理了。这样,就构建了一个以诚意为中心的向内的《大学》的理论体系。
    但是在《大学古本序》中,阳明不仅指出“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知而已矣”这样一个以诚意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同时在这篇序言里还突出了“致知”的重要性。将“致知”提到了“悟致知焉尽矣”这样的高度。这里所指的“致知”也就是阳明后期学说中反复提到的“致良知”的概念。“致”就是“行”,有推致,扩充,依循的意思。也就是“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也。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答顾东桥书》)这样,就又形成一个以良知为指导、诚意为功要、格物为工夫的对《大学》总体框架的另外一种看法。
    若要理解阳明前后两个不同的理论框架的差异,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对“诚意”的理解上。阳明说:“为学工夫有深浅,初时若不着实用意去好善恶恶,如何能为善去恶?这着实用意便是诚意。”(《传习录》上)也就是说,只有“着实用意”的去好善恶恶,方能做到“不自欺”,也就是诚意。但是如果按照阳明学问的内部框架来说,人心是无善无恶的、具有最高地位的超越的本体,而心之一动所产生的“意”,由于不可避免经验的意识内容从而具备有善有恶的两种可能,如果不把“诚”理解为经过慎独等具体方法使意识内容向善避恶的过程,而仅仅把诚意理解为实实在在的依照意之所向去做的话,要是出现好恶恶善之意时,就不能保证仅用“诚意”就能最终达到为善去恶的伦理道德标准。所以说只有提出“良知”,将之作为判断意之善恶的最高标准,这样,诚意在良知的指导下,起一念为善,良知知其为善,便是落实此善,若一念为恶,良知知其为恶,便依良知克去此恶,方才保证了诚意向善的必然性。所以说,后期将“致知”提到八目之首,将诚意说完全变为致良知说了。
    总的来说,朱子解释“格物致知”,有时训格为穷,以物为物之理,格物就是穷理;有时又训格为至(到),以物为事,格物即向物而去。这样,格物一方面具有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事物之为事物的根据的含义,另一方面也具有即物、向物,求取具体知识的含义。这样才能和《大学》本文中后面提到的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内外而一的道德践履推扩过程。而阳明则取消了物作为事物这个层面的含义,直接说“意之所在便是物”,从而将格物、诚意、正心都看作一个工夫,取消了朱子学中可能带有的向外认识的维度,而用更加简易的“在心体上用功”的方法来统帅自己的整个学问。
    如果说在阳明看来,朱子学问不可避免地会走到舍本求末,以求物理代替修心性的“支离”地步,那么,阳明解释的《大学》体系也同样有其无法克服的理论障碍。首先,阳明其实只讲了诚意一条,而将八条目中的正心、格物、致知等都取消了。这在解释文本上是说不通的。另外,根据其学说自身的逻辑,首先应致良知,以辨明意念的善恶,然后才是诚其好善恶恶之意,最后落实此意。这样一个致知、诚意、格物的顺序和《大学》本文中格物、致知、诚意的次序不合。第三,以“致良知”来说“致知”则犯了增字解经的毛病。
    所以,如果说朱子对《大学》所作的“移其文,补其传”的工作为后世所诟病,认为有“改经”、“僭越”的毛病,那么阳明恢复古本其实也只是继承了宋学“六经注我”的创新学风,在用自己的学问来阐述《大学》,这两种做法本身从传统传注学的角度来说都是有待商榷的。但是,如果我们不把解释看成这样一个追求本意、要求和作者的原意尽量接近的过程,而是将所有的古代文献都仅仅看成一个文本,其含义要在和阅读者的互动中才体现、甚至是生成的话,这两种做法就是新的观点所以得以产生的原因,也就是学问能得以发展和进步的原因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