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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和去同”“和而不同”的思想传统(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大地上欣欣向荣是有着深厚基础的,这与中国历史上“贵和”的思想传统有着内在关联。正如著名哲学家罗素在《中国问题》中所谈道的那样,“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对现代世界极为需要。这些品质中我认为和气是第一位的。”[12](P167)应该说,罗素的这一观点是深刻而又不失公允的,因为“贵和”确确实实是中国思想传统的一大特质。“和”的思想在中国文化长河中可谓“源远流长”,自先秦一直绵亘至今,依旧生机盎然。在现时代,“贵和”的思想仍然熠熠生辉,它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意义就是深入而持久的。   
    一方面,“尚和去同”“和而不同”的思想传统,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奠定了坚实的文化根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在中华民族厚实的“文化土壤”中孕育和生长起来的;另一方面,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创生及蓬勃发展,也恰恰反映了中华文化兼容并蓄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也曾精辟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13]可谓一语中的!   
    四、三点余论   
    其一,不仅中国传统文化对“民主”非常重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民主”也同样是重视的,且不说“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尤尔根·哈贝马斯(也有些版本译为“于尔根·哈贝马斯”)对“商谈政治”的贡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安东尼奥·葛兰西甚至将一个政党是否“民主地”执行其职能作为判断该政党进步与否的“最好的标准”。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这样写道:“衡量任何一个党的最好的标准是它活动的性质:如果党是进步的,它就会‘民主地’(在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上)执行这个职能;如果党是退步的,它就会‘官僚主义地’(在官僚主义的集中制的意义上)执行这个职能。”[14](P129)“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的重要代表人物1,美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及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希·弗罗姆(也有些地方译成“弗洛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一个新社会的精神基础》一书中甚至还将“政治上的参与民主”视为“摆脱重占有的生存方式”的重要途径。埃里希·弗罗姆(弗洛姆)这样写道:“为了建立起一个重生存的社会,所以社会成员都必须积极履行其经济和政治职能。这就是说,只有通过全面地实现工业生产和政治上的参与民主,我们才能摆脱重占有的生存方式。”[15](P190)可见,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民主”均是一项意味深长的重要“主题”。   
    其二,要处理好“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之间的关系。在笔者看来,“基层民主”与“党内民主”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党内民主往往有利于促进基层民主的实现;另一方面,只有基层民主搞好了,党内民主才能够真正得到发扬,民主的实践才能够“落地”。因为“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16]   
    其三,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越来越意识到,有关“民主”的探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的复杂性自不待言,因为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讨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谈何容易。笔者的上述探讨还只是初步的,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文化根基问题尚有待学界同仁作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作者:王学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