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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道与现代孝道


    每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我们民族给出的答案是“导民以孝,以孝侍亲”,以孝文化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思想基础。面对今日中国“银发社会”浪潮到来之挑战,应着力推动传统孝道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现代孝道筑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
    传统孝道以养老敬老为基本要求
    传统孝道主张养老敬老。孝老敬亲是中国人伦道德的根本,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伦理思想资源。
    ⒈“奉先思孝”、善事父母,民以敬老为德。
    爱敬父母是孝最基本的内容。孝之爱敬,从何而来?《礼记·祭义》有云:“立爱自亲始”,这种“爱人”之情来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是一种出自自然人性,发自子女内心的对父母的亲近、敬重。
    “善事父母”是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这首先指“能养之孝”。孔子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要求“事父母,能竭其力”;在“能养之孝”的基础上,孔子又提出“敬亲之孝”。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如果对父母不是由衷地敬爱,那养父母和养牲畜就没有什么差别。在这里,孔子援“敬”入“孝”,拓宽和升华了孝的内容。那么,怎么才算敬养,怎么才算孝子之行呢?《孝经》中提出来了“五备”:“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也,然后能事其亲。”“五备”的要义在于要将父母放在心上,以诚敬的心情做好“生、养、死、葬”中的每一件事。这一点实际上为后世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人文关怀”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⒉“导民以孝,以孝侍亲”,国以敬老为计。
    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洪荒年代”有过集体养老。“孝之本宜,恐非限于父母,诸父诸祖亦应善事。”(《金文诂林·卷八》)社会处于一种原始、初级的集体养老的阶段,扶养老人是全氏族成员的共同责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养老方式由集体养老逐步转变为家庭养老。这首先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有了相对剩余,私有财产的范围逐渐扩大。这就为人们的“亲亲之私”及养老方式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由于婚姻家庭形式发生重要变化。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了父系社会时期,形成了一种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子女受父母抚育照料并有权继承父母的私有财产,同时子女也须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自此,奉养老人的行为落到了个体家庭之中。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对解决古代中国的养老保障问题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与此同时,孝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转而以“善事父母”为核心内容。
       国家以孝为计破解养老困局。古代国家在弘扬孝道文化来鼓励家庭成为养老主体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优待礼遇老人的制度,包括对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救济帮助。
       孝道于全社会的大力推行,培育、酿造了古代中国灿烂的“养老文明”:孝道突出养老为本位,将养老作为家庭的主要职责之一,使老年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接受子女的奉养;孝道主张老年人不仅物质上需要帮助,而且精神上要得到慰藉,感情上要有所寄托,从而引导家庭养老实现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的统一;孝道不断地将养老、敬老的观念赋予家庭养老,使得家庭养老从家庭行为转变为社会规范,短期行为变成世代相继,家庭养老于是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并且必须做好的问题。孝道由此推动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古代中国的“养老文明”彰显了人类破解养老问题的“中国路径”,以及这一路径的先进性。黑格尔曾评价说:中国传统孝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这个“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行天下,礼义之邦。泱泱之中国巍然屹立于世界之林。
    开展现代转化,树立现代孝道文化
       现在社会的深刻变化,引发了传统孝道现代转化的必要性。首先,生产方式的改变引发家庭关系变化。我国古代社会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产方式,春种夏管,秋收冬藏,处理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主要靠经验,而人越老所掌握的知识越多,越值得社会尊重,故而老人在家庭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但在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的现代社会,当晚辈的知识结构、资源财富、权力地位都超越长辈时,他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便会加大,而老人们的地位难免会“边缘化”。其次,民主政治取代封建孝治。在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为要求臣子对自己尽“忠”而鼓吹百姓们行“孝”,“忠孝”也成为当时最高的道德评价标准。而在当今社会中,古时的“父母官”变成了当今的“人民公仆”;那时的“子民”“草民”,而今变成了“公民”“国家的主人”;执政党的理念,也转变为各级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三,一百多年来的历史与政治冲击,使孝道文化基础大为动摇。孝道观念被严重扭曲,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混乱,形成了几代人思想上的误区与断层。再就是生存及养老的压力增大。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增大,子女对父母尽孝的难度提高。大多数家庭人口的“421”倒金字塔结构,使得子女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常常有心无力。凡此种种因素,使得孝道传统日渐失去昔日的约束力,子女们对父母不尽赡养之义务,老而无养,养而不敬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子女在老人还有一点利用价值时,一味索要,无度“啃老”;而老人一旦年高体衰,便视为累赘,甚至虐待、遗弃,种种不孝行为令人发指。曾经风光无限的传统孝道,如今已是面目全非,只是靠着历史的惯性而踉跄而行。
       尽管如此,孝道文化仍然有其存在的理由。一是情感基础。“养”和“敬”源自人性天良善心,出自人类敬老扶弱本性。对这些曾经给自己以“身体发肤”,并为后代耗尽生命能量的至亲,报以爱情,予以养敬,是理所当然的选择,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说,只要人类亲子关系存在,那么,这种珍贵的感情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二是群众基础。古往今来,孝道文化在国人的心中,具有最重的分量。从小到大,由愚而聪,孝道文化在中国人的身上留下了最深的烙印,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中国人的特征、中国的国民文化。中国“人不能不讲孝,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笃认孝理,愿当孝子,中华民族就是讲孝的民族。”三是政治基础。经历了文革之后的理性反思,党和政府看到了孝道文化被错误批判而带来的恶果,认识到了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并鼓励子女对父母的孝;法律层面上,国家也规定了子女有着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些做法,都有利于孝道文化的延续。
       欲使传统孝道能在今天生存发展,并且对现代生活产生其应有的规范与指导作用,就必须对其进行现代转化,使其融入现代生活,走进现代人的心中。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传统孝道必须实现创造性转化。它既应该汲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样的孝道文化有如下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是克服异化,实现“义务对称”,体现平等性。在传统社会,“子孝”往往被特别推崇,极致时期更是被说成是“父为子纲”,发展为愚孝,并走向极端;而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却常常看到的是父辈的“慈”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简直是给儿子当“孝子”,但是子辈对父母的回报则少得可怜。这两种异化倾向都是偏颇的、有害的。现代孝文化应该是强调“孝”与“慈”相辅相成,义务对称;强调两代人平等、自由、民主相处。
       二是合乎情理,做到自律自觉,体现自觉性。传统社会中,子女对父母尽孝是受到诸多外界条件制约的,常常是机械的、被动的。而现代由于社会进步,人们独立自主的倾向和自我意识逐步增强,所以子女对父母的“孝”应出于挚爱,基于情感,自律自觉,自愿做出孝敬父母的行为。
       三是把握需求,兼顾养心养身,体现情感性。老人们幸福的晚年生活不仅决定于物质生活上的丰富,还有赖于精神生活的富足。现代社会的老人与旧时相比,其需求不尽相同。古时老人更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而现在老人的经济能力增强了,可以从社会购买服务来料理生活,对子女的需求更多是精神层面的。这种来自与儿女交流的亲情体贴,可以使父母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是单纯的生活物质供给所不能替代的;还有要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愿望,因为对中国老人来说,对家庭的精神要求比什么都重要。这里有他创业的成果,是他精神的家园,寄托着他全部的生命和希望,中国老人的生命和家庭早已经连为一体无法分离。他们一旦被迫离开这个熟悉的环境,无异于像将一棵老树连根拔移。所以,我们不应该擅动老人们的“精神家园”,要尽可能让他们心有归依。情感性是孝道文化的精髓,应特别注意发挥其优势作用。
    四是互助互利共享,体现时代性。孝道文化在根本上是调整代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它应成为调整青老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的良好黏合剂。青年一代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应获取相应的公共资源,同时要尊敬、爱护老人;老年人曾经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当他们年老之时,也有权利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还要在受到他人尊重的同时,保持自尊自重。青老两代的机会和权利,只有不同时段的各自侧重,并无任何一方的独占或舍弃。这样,经过对孝道文化进行现代性阐释,它才能完成从古代传统到现代规范的转变,达到传统与现代互补互动的效果,使传统孝道在超越自我中获得新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以现代孝道筑强养老保障
    我国现在已步入“老龄化国家”之列,赡养老人的问题目前正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如何应对“银发浪潮”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何处安放我们的暮年”是我们每个人无法回避的挑战。对于建构养老保障这样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固然要大力发展经济,但与此同时,也必须弘扬孝道,文化养老,发挥现代孝道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作用。中国未来的养老制度体系建设应充分重视现代孝道的导向作用,建立一种以现代孝道为依托,符合中国国民心理需求,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照顾护理、精神慰藉几个方面需求的全面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以现代孝道筑强养老保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⒈把孝道由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养老问题说到底是个文化问题。当代解决养老的主要方式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模式。然而,无论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养老产业,增加社会服务,提高社会养老的规模、质量与水平;还是继续鼓励和实施传统的反哺式循环养老即家庭养老,都必须借重现代孝道。传统孝道是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思想与文化依托,依凭它的导向、监控和强化作用,基本解决了古代中国的养老问题。今天,这种孝道文化仍然是家庭养老之精神基础,这叫做“老吾老”。而与此同时,我们要把这种传统孝道进一步发展创新为社会养老事业的精神基础,这叫做“以及人之老”。从“老吾老”到“以及人之老”,范畴得到扩大,境界实现提升,实际就是要求:原为养老理论支柱的孝道文化,现在要从一种家庭伦理上升为一种社会伦理,为养老社会化提供文化支撑,促成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一同协力解决养老困局。这既是一种逻辑的推衍,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⒉探索养老模式。养老模式中外有别,古今不同。什么是好的?那要看能否适应各国国情、经济发展、文化传统,能够适应它的就是好的。中国古代完全依赖家庭养老,因为家庭养老符合我国古代社会特征、民族文化特点、老年人的身心特需。但在当今社会,家庭养老又确实面临着养老负担过重,养老资源不足,养老风险加大等挑战。当然我们可以求助于社会养老:现在有多种社会养老机构,如公办福利院条件好,但太少,据说有的老人排队要等多年才能入住;民办养老机构收费高不说,老人对其信任度也不高;最要紧的就是离开居住多年的环境到陌生地方养老,绝大多数老人接受不了。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在自己的家养不了老,到生疏地方受不了,那就要考虑现代孝道重情感的特点,为老人们营造一个儿女端汤可及、老友时常见面的适宜环境,使之成为老人们的“精神家园”。譬如现在正推开的社区居家养老,或许就是这样一种较适宜的养老模式:这里亦社亦家,有熟人,不孤单;无围墙,有活动;方便儿女探望,留有家的氛围;老年人在其中生活充实,心里踏实,有助于自己安度晚年。另外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异地养老、以房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模式。
    ⒊整合保障措施。现代孝道还可以把道德教育、舆论倡导和利益驱动几者作用结合起来,为养老体系发挥整合、筑强功能。对道德教育:继续发挥“百善孝当先”的价值功用,把现代孝道作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舆论倡导:应以开展学习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子女们一方面充分地表达对父母的照顾和关心,予以老人精神物质方面的抚慰支持;同时还要以孝道博爱思想为依托,弘扬志愿精神,以志愿者身份,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对利益驱动:古代孝子,不仅青史留名,而且还会收到奖赏,获得重用。所以我们要对那些敬老尊老事迹突出者,不仅给名,还要有利。像高考录取时“不孝不能进北大”,一些企业对职工发放的“孝老慰问金”,一些地方实施的官员选任与孝老敬老挂钩,都使那些孝心儿女、爱心人士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时社会就出现了一种正向激励: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大家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休辞客路三千远,应念人生七十稀。”尊重老人就是尊重历史,敬老尊老直接关系到老人的“夕阳梦”,而这一切,离不开孝道文化的导向、保障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创新发展孝道文化,筑强养老保障体系,使我国悠久的尊老敬老传统,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重获生机。
    (作者为武汉轻工大学党委书记、湖北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统孝文化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当代社会的可持续性研究”之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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