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名中为何经常有“之”字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1:11:50 文摘报 孟昭连 参加讨论
唐代有一个著名诗人叫王之涣,他那首“黄河远上白云间”的《凉州词》极有名。但唐人薛用弱《集异记》把王之涣写成“王涣之”,也有的写成“王奂”。到底这位诗人的名字中有无“之”字,是“之涣”还是“涣之”,颇引得文学研究者争论不休。 再如晋代书法家王羲之,诸子七人分别名为献之、凝之、操之等,全带“之”。不仅如此,其孙辈以下也有很多人名中也有“之”。据研究者统计,羲之家族五辈人中共有七十二人名字中带“之”。这在重避讳的古代社会,是很难理解的。 一位著名史学家认为,王氏家族信道教,“之”是道教的标志。此种说法不准确。事实上,早在道教产生之前的先秦时代,人名中就多有带“之”“施”之类语辞者。如春秋有名曰“介之推”者,《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其他如《论语》将“孟反”写成“孟之反”,《孟子》将“孟舍”写成“孟施舍”。 汉代以后依然如此。如汉代有个农学家叫氾胜之,他写了我国古代第一本农书《氾胜之书》。《汉书·艺文志》农家记为“氾胜之十八篇”。但后人引用,多作“氾胜”而略“之”字。如唐人贾公彦“汉时农书有数家,氾胜为上”,宋人《郡斋读书志》“采氾胜种树之书”。王羲之家族诸带“之”者,“之”也都可以省略,如王献之又称王献(《初学记》),王彪之又称王彪(《太平御览》引),王悦之又作王悦(《宋书》)等。类似例子不胜枚举。 那么,古代人名中的“之”字何以有加有不加,这个“之”字究竟起什么作用? 其实古人早有解释。如汉赵岐注《孟子》云:“孟,姓;舍,名;施,发音也。施舍自言其名,则但曰舍。”晋人杜预注《左传》云:“介推,文公微臣。之,语助。”这里说的“语助”“发音”都是指“意内而言外”(许慎语)之“词”,它是只在书面语出现而口语中并不存在的“非口语成分”。也就是说,口语中的人名,是没有“之”的,带“之”的只是书面语写法。 在书面语阅读时,这个“之”字可以读出来,此之谓“发音”,又称“发声”。至于“之”于书面语有加有不加,主要根据作者行文的需要而定。南齐著名文学家颜延之,在萧子显的《南齐书·文学传论》中两次只称“颜延”:“张眎擿句褒贬,颜延图写情兴。”“颜延《杨瓒》,自比《马督》。”钟嵘《诗品》序亦如是:“颜延论文,精而难晓。”这几处只写“颜延”而略“之”字,就是为了前后对仗的需要。 “之”字除了可加可不加,也可颠倒位置。如《颜氏家训》的作者颜之推,亦作颜推之,其实他的名字在口语中只“颜推”二字而已。王献之口语中称王献,书面语中也称“王之献”。唐《张节墓志》中有“王之献之竹,列在池亭;陶渊明之柳,莳于门径”之语,前一句是引羲之、献之合书“鹅池”的典故。此处“献之”倒为“之献”,也是修辞的需要,以避“之之”连用。 杨伯峻先生对此有一个看法:“‘介之推’本名‘介推’,‘之’字是加进去的。《孟子》之‘孟施舍’本名孟舍,‘施’字是加进去的。在古人说话或行文的时候,为图语句的整齐,声音的节奏,可以加一个不相干的字到句中去。”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古人读书谓之“诵”,也就是有节奏地朗读,诗歌如此,散文亦如此。但口语是不讲节奏的,故文人为文,必须在口语中加入虚字,以求语句整齐,产生节奏感。“之”就是最常用的虚字,它在句中只起音节作用,并无实义。 不但人名如此,一些山水地名在书写时也可加“之”,但口语中则没有“之”。如《山海经·大荒西经》:“西北海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可见山的名字是“不周山”。但同书《西山经》又加了个“之”,称“又西北三百七十里曰不周之山”。后来《淮南子·天文训》亦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除“不周之山”,《山海经》中还有“招摇之山”“岳崇之山”“箕尾之山”“青丘之山”等山名,都是书面语写法,口语中皆无“之”字。 现代学者大多把“之”理解为结构助词“的”,“不周之山”似乎就是“(叫)不周的山”,而“不周山”就是“不周之山”的省称。其实误矣。“不周山”不是“不周之山”的省略,口语中的山名是没有“之”的。不但古代如此,现代依然如此。地名如此,山水名亦如此。因为地名、山水名是天下百姓口语中的日常用语,所以不可能有只用于书面语的“之”字。 北京“天安门”本称“承天门”,清顺治八年重建后改称为天安门,城楼上悬挂的木匾却写着“天安之门”。研究者几乎都认为“天安之门”是正式名称,而“天安门”是“天安之门”的简称。其实,“天安之门”只是“天安门”的书面写法而已,“天安门”才是正名。 无独有偶,宋代开封的朱雀门上面的匾额上写着“朱雀之门”,曾引起宋太祖的纳闷,问人:“那个‘之’有什么用?”他不明白百姓口语中的“朱雀门”为什么多了个“之”字。对这个问题,不但武人出身的赵匡胤不懂,有些文人也不理解。朱熹《四书集注》引赵岐注,谓“孟施舍,施是发语声”,他的门徒就提出疑问:“有何例可按?”朱熹回答说:“此是古注说,后面只称‘舍’可见。”并举例说:“如孟之反、舟之侨、尹公之他之类。”惜朱子只云“古注说”并举出几个先秦人名的例子为证,但对“之”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并没解释清楚。由此可见,对古代人名中“之”字的“足句”功能,宋代已有人渐渐不理解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