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中国是“文凭社会”吗?
http://www.newdu.com 2024/12/05 02:12:29 “马勇”大风号 马勇 参加讨论
科举制度的废除已有一百多年了,最近一段时间,人们似乎越来越怀念这一制度,平心静气之后,发现这一制度似乎也并不像当年批判者所宣称的那样罪恶,其利弊得失在百年之后似乎值得重新检讨。 任何制度的兴废都与其社会需求密切相关,科举制度的废除是因为近代中国需要大量的近代人才,而科举制没有适时调整应变,于是成为被抛弃的对象。 其实,科举制的兴起,并不是要解决教育问题,而是为中国官僚队伍输送更多合适的人才,所以这一制度在最初的定位是人才选拔制度而不是教育制度。 在科举制兴起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察举制。所谓察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考察、举荐。察是从上至下,是领导考察;举是从下到上,是群众推荐。 这一制度形成的准确时间不太清楚,至少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下诏求贤,要求各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之先河。 至汉文帝,察举制度体制化,成为汉王朝选拔官员的一项正式制度,不断由各郡国向中央荐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此为统治阶层提供新鲜力量。 稍后,在汉武帝的主持下,察举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规定以儒术作为取士的标准;二是规定察举的内容应该包括德行、学问、法令和谋略四个方面;三是将察举分为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进行。 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上六百石以下的官员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他们提名之后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荐,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 孝廉的名额有限制,东汉和帝时规定凡满二十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二十万人的每两年举一人,不满十万人的郡国三年举一人。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谓诏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特科。人数不限、时间不定。 无论岁举还是诏举,这些被选中的贤良文学到了中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程序才能获得任命。考试的办法主要有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就是命题作文,射策就是抽签考试。凡属诏举上来的,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试,大多问些皇上目前最关心的事情。 应该承认,领导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察举制在实行的几百年中也为两汉王朝选拔了大量有用人才,只是随着政治腐败日趋严重,察举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东汉晚期,察举制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这一制度逐步失去其创设之初的功能。 为纠正两汉察举制度的缺陷,曹魏政权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按照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评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划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推荐出仕人选,士人德才有变,“中正”有权升降其品级。 九品中正制的意义是将士人评议品级的权力由豪门名士之手收归中央,这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汉以来豪门名士操纵察举的局面,从而使人才的选拔相对说来更加公平和公正。 但是到了南北朝,由于门阀大族势力重新抬头,九品中正制遭到严重破坏,负责人才选拔的官吏利用掌控的考核权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任意品评,败坏吏治,天下汹汹,但争品位,不闻推让,最后结果就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晋书·刘毅传》)。九品中正成了九品不中不正,所有上品皆为士家大族,而寒门弟子即便怀抱真才实学,也只能屈居下品。 鉴于九品中正制既压抑了大批寒士的进取之途,又妨碍了皇权专制的强化,因而当隋朝建国不久,即废除中正,另设“州都”负责举荐人才,但不再给士人划分品级,只需参照“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进行考察,分别荐进。 炀帝即位后,又于大业三年(607年)令各级文武举荐人才,共分十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 又二年,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显然,隋朝的选官办法是两汉察举制的沿袭与改良,依然无法解决人才选拔中的客观标准问题。 继隋而立的唐朝在开国后开始调整官吏选拔制度。正式建立科举考试制度。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令诸州进行人才选拔考试,报名资格是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 资格认定后由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十月向中央推荐,谓之举进士,经考试合格者,皆称进士。这就将进士作为一个重要的科目规定下来,并第一次明确每年十月到中央考试,明确州县地方考试只是预试,相当于后来的乡试,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试,才是国家大考。 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确士人自愿报名,投牒自应,而不必再经过任何官府或官吏的举荐,这样便使下层寒士真正获得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 在唐朝,这种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这就叫作“分别科目”进行考试和选拔。又由于这些参加考试的士子由各地政府举送而来,所以科举两字的准确含义就是“分别科目,举送人才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这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儒家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儒家经典和唐朝的官方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死记硬背比较容易,文学才能毕竟需要某种天赋,所以重诗赋的进士科比较难,而以儒家义理为主的明经科相对较易。 科举制虽然在唐朝建立了,但这个制度的完善与定型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产生极其重要影响还是到了北宋时。北宋熙宁年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科举制度的改革首当其冲。其内容主要有: 一、合并唐朝科举制中复杂的科目,只设进士一科。这个改革在当时几经反复,但在元明清时代终于被固定下来,成为定制,因为合并在一个科目中毕竟对所有考生更公允,标准更统一。 二、废除考试中的诗赋、帖经、墨义等形式,专以经义、论、策取士。王安石对儒家经典义理的重视,是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一次重大转变,明清科举考试所看重的八股经义,实际上是从王安石尤其是他的《三经新义》、《字说》等标准文本开始的。 三、殿试仅试策一道,且不得少于一千字。 四、取士必须由学校逐次升等,最后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这种办法也在明清确定下来,形成童生、生员(即秀才)、举人、进士四个固定的等级,重要的三个考试分别是州试、省试和殿试。州试由各地方举行,通过的举人进京参加由礼部在贡院举行的三天省试。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在宫内举行。凡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再需要经吏部选试。 宋朝确立的科举制度在金元时期受到破坏,到了明朝全面恢复北宋比较严格的科举取士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与调整。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都必须通过科举途径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科举考试成了官僚体制重要构成。 1644年清兵入关,两年后,清政府举行首次科举考试,大体照搬明朝成例,有清一代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其形式与内容差不多完全承袭明王朝。 后来人总是说科举制度抑制人才的成长,殊不知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拔方式的历史条件下,严格的考试制度可能是最好的选拔制度。而科举大概就属于这样的制度。 按照科举制的一般原则,它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或意义: 一是投牒自应,读书人不论出身、地位、财产状况,均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再经过官吏的举荐。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大概是绝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下一切读书人的追求。这个制度之所以被日本、越南、韩国长期采纳,被十八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看重,其实就是它的“三公”原则。英国在十九世纪中期开始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法以及由此而确定的文官制度,显然是对科举制的“制度移植”。 二是科举考试定期举行,不必再等候专门下诏才能举行。这有利于考试制度规范化、专业化、程序化,命题官总在琢磨着命题,考生们总在潜心准备,一切都在有序地进行,一切结果都是可预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三是考试格外严格,录取与否完全取决于考场文章的优劣。这便有效排除了世袭贵族作为一个阶级的存在,从而促成社会阶层的良性流动,保证了统治阶层的新鲜、活力与动力。严格的考场纪律和严厉的作弊惩处机制,在在保证这项制度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据统计,明清两朝的进士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读过书但并没有做过官,是典型的“寒门”出身。 四是作为一个稳定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在其存在的一千三百年中,为中国社会选拔了大量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历代进士接近十万人,举人、秀才数以百万。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精英和杰出人士,但他们在一层又一层的选拔中能够过五关,斩六将,破门而出,也并非等闲之辈。宋明以来的名臣能相、国之栋梁,除极个别特例,基本上都是进士出身。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是,不是进士入不了翰林,不是翰林入不了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吏的必由之路。 五是科举制对知识普及和民间读书风气的养成起到很大的推进和示范作用。功名利禄的引诱,光宗耀祖的期待,有时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鞭策,一种动力。因此从客观效果上说,科举入仕的风尚提升了民间社会的境界,净化了民间社会的风气,基层读书人虽然难免有着浑身的酸腐味,但正是这种酸腐味加大了民间社会的书香。 当然,科举作为一个制度,在最充满活力的时候也潜伏着深刻的危机。王安石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诗赋等科目,改以经义取士,原本是认为唐代诗赋取士,华而不切实用,于是并多科为一科,一律改试经义。 王安石的改革有其进步意义,更没有使之教条化的企图。然而法久必弊,王安石以经义策士的做法到了元代逐步僵化。至明初,或许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的要求,总之,洪武年间诏开科举时,又对制度、文体提出明确要求。 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文体虽然有要求,但并不明确,但到了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章懋等人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科举考试日趋教条化,成为“八股”。 所谓“八股”,通俗的说法类似于今日中学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 破题规定用两句话点明题义,即将题目之义破开。其实用今天的语言来解释,就是点题。也就是说,在开篇就必须用简略的文字点明题意,让读者知道你这篇文章要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且规定点明题意只能用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概括题意、解释题意,但不能直说题意,要留有悬念。破题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破题好坏直接影响后面的表达。 有一篇题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题的两句话是:“匹夫而为天下法,一言而为天下师”。前一句破“子”字,后一句破“曰”字。这是比较标准的破题。 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紧要之点,是对主题的进一步补充,具有“导语”的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三句、五句皆可。 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多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常思”为开端引出下文,以圣贤口气开始议论,比较深入说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过十句。 入手为起讲后入手处。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 接着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所以又称起二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说或称提比、小比、中比、后比;或说是提比、中比、后比、束比。比者,对也,是全篇正式的议论。 这样,四股当中,每股都有两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都要相对,合计共八股,所以称为八股文。换句话说,在这四段文字中,要求尽量使用排比句,要讲究词性相对、平仄相对。 由此不难想象,一句诗找出可对之句,似乎并不太难,难的是这长篇大论都要讲究排比,讲究词性,讲究平仄,讲究韵律,这确实不是那么太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八股文是融经义、策论、诗赋为一体的考试格式,所讲究的是文辞和格式。 明朝规定科举考试中的四书义不得少于两百字,多则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间,规定每篇不得超过七百字。批评者总是以为八股文不仅体制僵硬,而且要代圣贤立言,于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无文采和气势可言。清初学者徐大椿的《道情》描写八股文的害处时说: 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便作了欺人技。两句破题,三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唏嘘!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 这个批评对于八股末流可谓切中时弊,因为随着科举制度日趋规范,命题自然越来越有规律可寻,于是一些不良补习老师不是要求士子认真读书,结合实际充分理解儒家经典微言大义,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聪明猜题、押题。 结果正如顾炎武所批评的那样:士子连儒家经典都不要读了,只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几十篇范文而已。(《日知录·拟题》)这与现在高考中语文复习特别是作文复习的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八股取士束缚人的灵性和创造性。 八股文后来的弊病当然不是制度创设者的原初本意,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的还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一系列公平公正的考虑,因为只有在规定的字数内、时间单位内,才能考察各位考生的差异。 这就像体育竞赛一样,所有竞赛者必须遵循同一的规则,没有例外。而且作文的评估从来都是阅读者主观色彩最浓的一门科,如果不对文章结构进行细密解析,阅卷者势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这个制度的创设犹如苏轼所说的那样,“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书吴道子画后》) 即要求所有试子在一定规则限制下,从事创新,一决胜负,衡量优劣。而这个“一定规则”,就是设定文章的特定章法、规则、结构、引证、论据、材料以及理论深度、文采等要素。 如果作者不能紧扣题目,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当然也不能得分,所以那些补习老师就不断总结经验,终于归纳出能够紧扣题目、讲究文章气势、结构,而又能进行个性表达、张扬个性的办法。 在八股取士的几百年中,当然是鱼龙混杂,即便是那些所谓状元,也不是个个都是优秀人才,这就像现在的高考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高考选出来的并不都是优秀人才而将高考废弃,因为这种相对说来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制度,所选出来的毕竟优秀者居多。翻看明清进士题名录,就可以深切理解这个制度的利弊得失。 然而八股取士的弊病在近代中国大转型的年代里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刷新页面,这就使它背负了更多罪名。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逐渐感到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于是他们开始了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艰难旅程。魏源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强调应将中国传统学问从文史经义扩大到科学技术。 此后不久,冯桂芬更明确提出改变科举取士的方法与内容,严厉指责八股取士使“聪明智巧之士穷老尽气,销磨于时文、试帖、楷法无用之事。这便将吴敬梓《儒林外史》、曹雪芹《红楼梦》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对科举制的讥讽更加理论化、理性化,终于敲响科举制的丧钟。 伴随着此后一连串战争失败后的割地赔款,尤其甲午战争后,许多有识之士更感到单单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改变中国的处境,他们特别指责科举制度害人才,试图以改革乃至废除科举制作为中国进步的首要或先决条件。 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强调甲午后天下之理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就是中国不变法则必亡。但是中国变法将从何处入手?严复的答复很简单,就一句话,曰莫亟于废八股。 严复指出,不是说八股损害了中国,而是说八股取士的结果是中国无有用之才。他根据个人体验,归纳八股取士的弊病有三:其一害曰锢智慧;其二害曰坏心术;其三害曰滋游手。 有了这三大害中的一害,不亡国灭种是不可能的,何况中国现在是三害兼有?或许是因为严复三进考场三次名落孙山的结局使他产生如此情绪化的言辞。 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议论,这一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再明显不过了,但究竟应该怎样改革,是否可能一下子废除? 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似乎很难下决心,因为这毕竟牵涉到无数青年才俊的出路,必须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所以,光绪帝在1898年6月11日宣布明定国是诏时: 一是明确宣布创立京师大学堂,作为新知识教育的基地以及将来青年知识分子获取功名的培养基地,似乎期待以新学堂的创办去取代旧的教育体制;二是将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的弊端大体指出,但对是否废除科举考试、怎样改革科举考试,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看法,似乎依然期待能够寻求一个最佳的妥善方案。 清政府在涉及到无数青年才俊前途的考试制度方面的改革取谨慎态度无疑是对的,以先立后破的方式着手创建京师大学堂和各地新式学堂,以便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过渡期的缓冲帶,无疑也是政府应该采取的审慎态度。 然而,清政府对科举考试制度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激起了主张变法维新的青年一代知识分子的极端不满。6月16日,康有为利用面见光绪帝的机会,当面指陈八股科举考试制度的危害: 学八股者,不读秦汉以后之书,更不考地球各国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至大官。今群臣济济,然无以应事变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湾、辽东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海、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 这就将中国之所以衰败的根本原因归罪于八股取士制度,这当然符合新知识分子群体的一般认识。 康有为的建议获得了光绪帝的认同,光绪帝也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各自的教育制度,西方人所学为有用的实学,而中国人所学则基本上是没有用的东西。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是指以八股取士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 6月23日,光绪帝宣布废除八股取士制度,要求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不要再使用《四书》进行命题,而一律改试策论。同时又宣布这一改革并不从今年开始,而是三年之后正式施行,至于如何分场、命题、考试等一切详细章程,还可以再讨论,然后由相关主管机关制定公布。 在光绪帝指示下,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稍后联名呈递《妥议科举新章折》,就废八股之后如何改进科举制度,如何保障青年知识分子的权益提供了全面的方案,比较务实地解决了废八股、改科举过程中所涌现出来的矛盾。 这个方案依然坚持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精义不可废除的原则,所谓中学为体就是要坚守住儒家伦理,坚守住历代帝王经天纬地之大政,至于八股的弊病,已为天下所共知,自当改革。 但由于科举体制为天下学术之所系,国家治本之所关,所以任何改革都当慎之又慎,妥议方案。他们认为,八股科举考试的弊病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讨论,也就是说所谓改革也只是局限于这样五个方面: 一是正名。将多年来沿袭的所谓八股考试正名为四书义、五经义,以示复古,其格式大略如讲义、经论、经说; 二是定题。四书义出四书原文,五经义出五经原文,或全章,或数章,或全节,或数节,或一句,或数句均可,要不得删改增减一字,亦不得用其义而改其词; 三是正体。所有考试文章,以朴实说理,明白晓畅为贵,不得涂泽浮艳,作骈俪体,亦不得钩章棘句,作怪涩体; 四是徵实。所有考试的作文准其征引历史事实进行陈说,博采群书,详加论证,应当鼓励,但不得违背经旨,更不得以无所顾忌的时文混入其中; 五是闲邪。若周秦诸子之谬论,释老二子之妄谈,异域之方言,报章之琐语,凡一切离经叛道之言论,都必须严加屏黜,不准阑入。 果能做到这样五个方面,张之洞、陈宝箴相信,所谓八股考试的格式虽然有所改变,但考试衡文的宗旨与要求,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这样自然也不会引起考生们的反对,因为毕竟没有从根本上废弃他们赖以发展的道路。 如此看来,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的改革方案实际上只是稍微改变了八股取士的面目,并没有如康有为等人所要求的那样根本废弃八股取士的制度而改策论。 但是,张、陈方案的好处是逐渐变革,是在保留旧的考试形式的前提下逐步变化其内容,这样自然比较容易被那些生员们所接受,引起的社会动荡就小好多。 至于考试的形式,张之洞、陈宝箴的方案仍主张三场定案,但对三场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略有调整。根据他们的设计,大抵第一场的宗旨在于选出那些博学之士,第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第三场于通才中求纯正。 先博后约,先粗后精,这样所选拔的人才既无迂暗庸陋之才,亦无偏颇狂妄之弊。三场考试各有重点,前两场以中西经济时务之学为主,后一场侧重于考察这些生员对儒家伦理精义的认识与理解,范围限定在四书义、五经义。 至于录取的顺序,他们建议不必等待三场考试全部结束,而是从第一场开始就进行淘汰,分场发榜,下第者先归,这样三场下来,考生越来越少,“寒士无候榜久羁之苦,誊录无卷多错误之弊,主司无竭蹶草率之虞”。一举三善,人才必多。 至于三场考试之后的殿试,张之洞、陈宝箴认为不仅不应废除,而且应该加强,应该加以改进,殿试的宗旨是由皇帝亲自考察人才,登进贤良,自宜求得正谊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極谏如刘蒉者而用之,所以断不宜继续以小楷优劣决定去取。 实际上所有经过殿试的考生都将被授予相应的官职,他们日后的主要工作是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所以那些文艺小楷之类的内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殿试中再出现,而应该以他们的政治见识、实际能力为依据,授予相应的官职,从而鼓励他们汲汲讲求强国御敌之方,以切于任官修政之急务。 当然,词章书法,润色鸿业,也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亦不可尽废。不过,朝廷如果确实需要此类人才时,自可颁布特旨,偶一为之,不必列为常例,略如过去南书房等招考故事。 应该承认,张之洞、陈宝箴的设计在默认八股取士制度必须改革的前提下,对旧的考试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内容上,至于形式,这个方案尽量不做大的调整,以免引起激烈的反弹,造成无谓的争论。 所以这个方案,既迎合了新的潮流,又充分照顾了数百年来所形成的旧习惯,是一个新旧两宜的折衷选择。7月19日,清政府以这个方案为蓝本颁布废八股后的新科举方案。至此,由康有为等人所鼓吹的废八股运动终于由张之洞等“稳健改革家”的“稳健方案”得到落实。 张之洞等人的稳妥方案只是暂时平衡了新旧冲突,实际上随着新知识的传播,科举制本身就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特别是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后,各地新教育风起云扬、热火朝天,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社会对新知识需求的加大,在在压缩科举生源。 至1904年,清政府颁布《学堂章程》,这样一来,科举制虽然继续存在,但已不是青年学子的进身之阶,青年学子纷纷进入洋学堂或直接出国留学,科举制的存在已经意义不大。1905年9月,清政府肇准袁世凯、张之洞立停科举的奏请,宣布自第二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寿终正寝。 一百年后回观科举制度的利弊得失,我们不能因为科举制到了近代的不适应而彻底否定其历史上的贡献。事实上,在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为中国文化发展与繁荣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一切学问家,至少在隋朝之后,差不多都是通过科举制度而获得功名,跻身于上层社会,并由此获得作出相应贡献的活动基础。 他们有的虽然出身清寒,但由于勤奋苦学,终于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从下层知识分子阶层脱颖而出,成为一代名臣或学者大师。显然,科举制度尽管存在相当多的负面作用,但它毕竟是中国传统社会制造社会精英的一个重要的基地。像北宋位至宰相的吕正蒙、寇准,以及范仲淹、欧阳修等,他们在参加科考前或默默无闻,或出身清贫,但他们都是通过科考而获得金榜题名,然后再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同时,由于科举制度是将权力、财富、地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这就必然造成中国人极端重视教育、重视知识,鼓励人们头悬梁、锥刺骨式的刻苦求学精神。结果也必然促进中国文化的创造与繁荣。 第一个进入中国本土的传教士利玛窦将中国社会看作是一个“文凭社会”,丁肇中以为“中国从来就是一个考试社会”,所以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当然应该成绩普遍优秀。因此可以说,中国的科举制度一个最大优点,是促成中华民族整体性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一切有学问的人。明清时代的一个秀才,即使一直考不取举人,或者再也不考举人,他仍然受到他的那个社会圈子的普遍尊重,官府或富人都必然对他尊礼有加。 也正是在科举制度下,使官吏的选拔有了一个文化知识水平的衡量标准,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文官体系。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贵族政治、武人政治和宗教政治所可能带给中国社会的弊病,实际也为中国社会从中世纪走向近代提供了政治制度层面的支持,因为文官政治是近代社会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文官选拔促成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科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超阶级的绝对公平,就是说科举制的最大功能是使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管理阶层的成员不停顿地流动,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只要他具有相当的物质基础而向心于学问,都可通过科举考试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经考取便无可争议地进入统治阶层,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科举制度的公正性,为了防范贵族官僚攫取更大的权利,都格外注意打击那些科场舞弊的行为。 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可能采取的最公正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它确实扩展了国家吸引人才的社会空间,使社会上下层在和平与合法的状态中保持经常地不间断地对流,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使相当一部分具有异端思想品格的下层民众看到了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除了造反外,尚有和平与合法的手段可以获得。 北宋王朝鉴于唐朝落第士子王仙芝、黄巢之乱的教训,对那些即便落第不举的士子也格外注意尊重,制订了优待多次落第者的“特奏名”法,从太祖开始,凡举人多次(真宗时定为五次)应试落第者,礼部即特奏其名,赐予所考科目的出身。此后士子潦倒不第者,均愿再接再励,反复应试,以求获得一个出身,“是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 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统治阶层的下层出身者,他们对民间疾苦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便自然为统治阶级不断输入新的血液,保障了国家机器相对活力与效率。它在政治层面的意义,便是造成了一个脱离狭隘的地域、家族利益,脱离武装势力集团的知识分子阶层。 而这个阶层之所以能够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主要凭借考试的权威性与公平性,而考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又主要是通过皇权得到保证,因此当他们进入统治集团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竭力维护中央政权的利益,将中央政权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从而在客观上有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从今天的眼光看,科举制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官本位”的社会心态。知识阶层是社会文化的代表,然而科举制度却垄断了这个阶层的几乎全部精力。行政权力至上,这就决定了富依赖贵,财依赖权,否则财富便没有保障。地主富商要想继续发财或逃避破产,主要依靠政治手段而非经济手段,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有富裕之家几乎无不谋求科举仕进,至少也要培养出一个能与当地官府打交道的秀才,从而维护自己家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宋真宗的那篇有名的《劝学文》宣称“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便真实道出科举制下读书人的实际目的。于是整个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人们都在追求知识,但这种追求说到底都是为了仕,为了当官,也就是孔子说的“学而优则仕”。只有仕才能保障自己的富贵和享受。所谓吃尽苦中苦,便为人上人云云,也是说的这个意思。 这一方面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的社会心态,另一方面也实在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无数青年长时期将精力消耗在科举考试的准备上,结果却如冯桂芬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将应举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出入科场、头白身衰仍锲而不舍,年复一年地以为“今科虽失,而来科可得,一科复一科,转瞬之间其人已老。”(《校邠庐抗议·改科举议》)人人都期待跻身于统治阶层,但最终能够实现理想的毕竟是少数。 科举制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导致中国人知识结构的畸形,这个问题越到近代越突出。在科举制下,中国知识分子为了应付考试,必然将全部精力都用在科举所要求的知识内容上,结果造成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在科举考试的牢笼中挣扎,眼不离四书五经,终日所学只是做官应举的学问,而对于那些真正对国计民生有用的真知识,却不屑一顾。 中国古代自然科学落后不必说,即便是那些实用工艺技术虽然还算发达,但却一直是那些非知识分子出身的匠人所为,而被正统知识分子视为“奇技淫巧”。科举制下知识分子满脑子都是官方所允许的那些东西,始终只善于考试而不善于自由地创造性地思维。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科举制所造成的官僚阶层主要依附于皇权政治,因而其政治上的功能实际上是帮助皇权巩固政权,而无法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阶级。这种状况便决定了科举出身的官僚阶层一般说来在政治上都比较软弱,只是皇权政治的帮凶和皇帝的家奴,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文官制度中的官僚。 原标题:马勇 | 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