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文:发现儒学论(四)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5:11:40 26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院长 张立文 “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1]这是董氏对孔子“仁者爱人”的再发现,再诠释。 其三,“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2]董仲舒认为“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3]必须重建纲常伦理,使人人有所遵循,才不至于象秦那样“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4]必须复修教化习俗,使人的行为有所遵循。董氏把儒 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阐发为三纲,“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常者斯可矣。’”[5]三纲五纪是社会伦理道德,是善的价值规范和准绳。 董仲舒认为汉得天下70余年以来,欲善治而不可善治,其失就在于“当更化而不更化”,更化就可以善治。如何更化?他说:“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6]“五常”是孟子“四端”的展开,而成为人性善的根本内涵,三纲五常是对儒学的发现,虽可假求于天,但这种发现儒学是在化解现实社会冲突和设计家国长治久安中的创造性的解释。 汉武帝、董仲舒等人“发现儒学”。简言之为这三方面。其实礼乐制度的建构亦是重要的发现,元朔五年汉武帝下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7]兴礼作乐,是更化善治的重要措施和国家大法。 2.为去圣继绝学 汉武帝、董仲舒等拂拭了落在儒学和孔子身上的尘埃,重新请理了被遮蔽的儒学和孔子的形象,重新恢复了儒学和孔子的文化价值,即重新发现儒学。但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演化,汉武帝、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学”慢慢地淡化了,儒学经学作为国家政治的主导思想惭惭地异化了。东汉末年以至三国的动乱,独尊的儒学已无力担当化解社会冲突的重任,特别是道教的兴起和印度佛教的传入,在社会动乱中传播着影响力。 在社会动乱中,学术又呼唤着“执—统众”,渐成为魏晋时解释社会冲突的指导思想,意蕴着学术以两汉的经学证实走向魏晋的玄学尚虚,从《春秋公羊学》转换为“三玄”(《老子》《庄子》、《周易》),学术风向的转变及依傍诠释文本的转换,意味着儒道 [1] 《仁义法》、《春秋繁露义证》卷8,第250页,中华书局,1992 [2] 《基义》《春秋繁露义证》卷12,第351页中华书,1996 [3] 《董仲舒列传》《汉书》卷56,第2504页,中华书局,1962 [4] 《董仲舒列传》《汉书》卷56,第2504页,中华书局,1962 [5] 《深察名号》《春秋繁露义证》卷10,第303——304页,中华书局,1992 [6] 《董仲舒列传》《汉书》卷56,第2505页,1962。 [7] 《武帝纪》《汉书》卷6。第171-172页,中华书局,196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