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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神”与“秩序之天”:中西“天人观”的分野


    公元前 27 年至公元284 年,是古罗马的早期帝国时期。奥古斯都结束了内战,创立了元首制,成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位元首,在他的统治下,罗马度过了四十年的和平时期。奥古斯都统治时代终结后,古罗马帝国迎来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自公元 14年至公元 68 年,提比略、卡利古拉、克劳狄乌斯、尼禄四位元首相继执政。这一时期,帝国沿袭了中央集权制度,全力维护君主专制并逐步走向极权,统治者有如大地上的神明。
    而彼时的华夏大地上,秦在统一六国后历二世而亡,公元前 202 年,刘邦重新平定天下、建立汉朝。“文景之治”后,汉朝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形势逐步牢固、稳定。汉武帝时,朝廷实行察举制,颁布推恩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对外扩张政治势力,最终使汉朝国力臻于顶峰。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公元元年前后,中国和古罗马有着相似的历史发展轨迹:都结束了诸侯国并存或城邦林立的局面,建立起了一个统一而强势的帝国一一约略同一时期中的汉朝和古罗马,是当时东西方两个文明发展程度最高、政治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
    中西方哲学的分野也始于秦汉时期。当时,中国与罗马帝国正处于一个几近相同的历史阶段,统治者都面对着同样的境况,即统一之后的国家需要相应的意识形态来巩固、维护现行制度。分别处于亚洲和欧洲的两大帝国.在政治上都实行中央集权制,而占据主流地位的哲学思想都带有唯心主义倾向。中西方的天人观在这一阶段具有一定的共通之处,但随即分道扬镰,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这一点可从当时中西方最具代表性的两位哲学家一一塞涅卡和董仲舒的思想中体现出来。
    一、帝王师塞涅卡与斯多葛学派的哲学观
    塞涅卡是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斯多葛学派哲学家、悲刷作家,约公元前4年生于西班牙,其家族颇负声望。他幼时举家迁至罗马,早年修习哲学深受当时盛行的斯多葛派学说影响。从政之后,塞涅卡展露出了惊人的语言天赋,他在论辩中辞藻丰富、气势夺人,极具感染力,故而声名一时无两其政治生涯也颇为传奇一-先后经历了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三位元首的统治,一度进入元老院,后又担任掌管司法事务的执政官及尼禄的教师与顾问,尼禄早年施行的善政常被认为应归功于塞涅卡的建言。
    明清之际,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在写给耶稣会总会长阿桂委瓦的信中,将塞涅卡与孔子作比,称孔子是中国的塞涅卡。写过《中国近事报道》的法国耶稣会士李明也曾将塞涅卡与孔子作比,认为孔子可以与塞涅卡一类的西方古圣先贤并列。
    塞涅卡的哲学思想可划归斯多葛学派,其宇宙观、自然观的形成深受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影响。早在远古时期,人们对于天地、自然的认识还建立在神话之上,认为神的意志决定着人间的一切。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们将远古神话中的诸神降为自然始祖,让众神下凡,走向人间。柏拉图的自然观和宇宙观集中体现在其《蒂迈欧篇》中,他认为世界是神创造的,而认识这个世界就是要理解它的秩序,自然、天地之间存在着一个有序的系统,最高神明之下又有诸神。这种认识的影响一直持续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备受塞涅卡推崇的政治家、哲学家西塞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法观念和人本主义。
    罗马帝国时期,正值斯多葛学派思想盛行,该学派注重自然与理想,强调顺从天命、恬淡寡欲。斯多葛派人士倾向于将远古时期视为德治的“黄金时代”,深受斯多葛学派影响的奥维德在其《变形记》中歌颂“黄金时代”,控诉当下人们的贪婪:当树木被做成舟筱在水面上划出波痕,人类的欲望也随之不断膨胀。他在作品中多次申明人要节制自己的欲望,但这样的规劝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稍显无力。同样的思想也体现在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李维的作品中,在其《罗马自建城以来的历史》中,他认为神的意志和命运的安排影响着历史的走向,所以人要安于命运。
    作为斯多葛学派中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塞涅卡认为自然是天地、宇宙的代表,能够体现出完美的和谐,调节着人所见的世界——四季变化、日夜更替、阴晴交互。在对自然的论证中,他认为人凭借理性,最终能够认识到人性中蕴含的神性,从而获得更好的生活状态。塞涅卡同时主张善施,即发自真心的善意与善行。与日常的恩惠不同,善施要出于善良的意愿,而善行则必然与人的理性有关。塞涅卡的思想影响了整个中世纪哲学,但丁、德尔图良等人,都在作品中表达了对他的赞赏。
    自恺撒和奥古斯都统治时期起,神职人员就逐渐承担了罗马宗教界的组织管理职能,在基督教成为统摄性宗教前,古罗马神职人员的数量是不断增长的。然而,这并不能说明人们对宗教信仰的热情日益高涨,恰恰相反,普通宗教正逐渐丧失抚慰、维系人心的功能。基督教的出现适逢其时,它迎合了人们对于“思想宁静”的追求,而在其产生之初,则受到了以塞涅卡为代表人物的斯多葛学派的滋养。在塞涅卡看来,自然万物中存在着一个神,神制定了万物运行的规则并观察着人的行为。这种思想被早期的基督教直接吸收,塞涅卡笔下的自然神逐渐具化为上帝。此后不久,基督教被定为古罗马的国教,最终成为整个西方社会重要的思想支柱。
    二、董仲舒与汉代以前的天人观
    明末来华的耶稣会士罗明坚在他的信中曾写道,“天”对中国人来说意义非常,如父祖对待子孙一样赐予人们一切。利玛窦也曾介绍:“从他们(中国)历史一开始,他们的书面上就记载着他们所承认和崇拜的一位最高的神他们称之为天地,或者加以其他尊号表明他既管天也管地。看来似乎古代中国人把天地看成是有生灵的东西,并把它们共同的灵魂当作一位最高的神来崇拜。他们还教导说理性之光来自上天,人的一切活动都须听从理性的命令。”
    实际上,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于“天”的内涵、对于天人观的讨论要丰富得多。古代中国人对于“天”的认识与大多数的远古民族相似,最初体现为开天辟地的神话传说以及对祖先神的崇拜。原始的天人观萌生于“主宰之天的概念,而当我们讨论“天”的“主宰性”的意义时,常会与文献中的“帝或“上帝”发生关系。到了周代初年,人们开始用“天”来指称自然界的最高主宰,而“帝”则逐渐转变为世俗世界的君主。
    《易经》将这种“上天崇”发展为哲学,并在哲学的基础上规定了“天”“地”“人”的关系。地上的万物受到上天运行、变化的影响,人、事皆须遵循上天的“道”,而圣哲则要通过占卜的方式揣度“上天”之意才能够成事。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人要遵循生命本身的内在规律,即回归于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真正有智慧的人要做到“无为”,即顺应天道,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先秦儒家很少谈及天道,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儒家认为自然规律不重要。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理解天道的途径在于知人事,天下万物要各归其位具体体现在人身上就是“仁义”。
    秦始皇吞并六国而一统天下,政治上虽形成了“大一统”的格局,思想上却未能有“大一统”的气候。到了汉代,中国哲学史上首次出现官方哲学,汉代思想因董仲舒的努力而得以整合。
    董仲舒历经文帝、景帝、武帝三朝,应武帝诏,呈《举贤良对策》,为汉武帝提出了诸多治国安邦的良方,并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与“大一统学说。孔子作《春秋》,董仲舒对《春秋》加以解说与引申,编撰了《春秋繁露》。在这部书中,董仲舒将变幻莫测、难以捉摸的“天”阐释为“道”,人们不必再用占卜的方法去猜测地上万事万物的变化,只要参照家制定的伦理道德规范,就会知道势态往哪个方向发展。这样,便将形而下的伦理规范提升到形而上的意义上来。
    中国的传统哲学历来都着眼于“大”上,也就是为了安邦定国的宏志而做出自身的贡献。在这种倾向的引导下,董仲舒开创了系统的天人之学奠定了汉朝前后四百余年统治的根基。自汉代起,儒学成了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
    三、“自然之神”与“秩序之天”
    (一)天与上帝
    无论是塞涅卡还是董仲舒,他们都认为天地之间存在着一种秩序。董仲舒经常谈及阴阳依天之常道运行:“天下之昆虫随阳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随阳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随阳而改正。”这同塞涅卡的观点极为接近。在塞涅卡眼中,大自然中的山川草木也同样遵循着天地间的秩序与规律。
    但对于统摄这种秩序的力量,塞涅卡将之具化为一个至高的“神”,董仲舒则将其归之于“天”。塞涅卡认为,确实存在着那么一个“神”,在审视掌控着人们行为的善与恶,一个好的人,一定是与神同在的。虽然并不清楚这个“神”是什么样的,但塞涅卡对“神”的存在深信不疑:“当你看到一片无比繁茂的树林,巨壁般的大树遮蔽天日,枝干繁错交织,树木参天,树影连绵无边,再加上它不可思议的所处之地,都让人确信有神的存在,它带给人一种宗教性的敬畏感。”大自然中诡谲的、令人震惊的景象,都向人们暗示着神的存在。
    “神对我们施行那最伟大、最重要的恩惠,而不会想什么回报。他不需要我们给予他任何东西。”自始至终,塞涅卡都没有明确说出这个自然中的“神”的形态样貌,他所赞美的这个“神”,在拉丁文中写作“Deus”,意谓当时罗马社会中的神明,日后逐渐变为基督教中的上帝。塞涅卡所描绘的,并不是为古罗马社会所崇拜的诸神,如太阳神阿波罗,或罗马十二主神之首朱庇特。在给卢齐利乌斯的信中,塞涅卡曾明确劝人放弃世俗宗教中那种向天高举双手、向神庙祭司祈求被倾听的行为,他申明:神就在人身边,就在人之中,一个善良的人必然与神同在。
    在董仲舒这里,“天”也是至高无上的,所谓“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无论是塞涅卡的自然之“神”,还是董仲舒的“天”,都超越于诸神之上。然而董仲舒的“天”并非神性的“天”,“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我们可以看到,董仲舒的“天指向至高的权威和生养万物的自然力量背后的秩序,不是人格神意义上的存在,而是自然秩序的掌控者。所以,虽然同为宇宙中的绝对力量,董仲舒的“天”与塞涅卡的自然之“神”,终究有所区别。
    董仲舒的“天”在日后又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最终成为中国哲学中的核心概念,贯穿于此后上千年的思想史中;而塞涅卡的自然之“神”则成了宇宙中的最高主宰,最终变为被世人仰望的上帝
    (二) 与神对应的人与秩序中的人
    塞涅卡明确了至高的神的存在,这个唯一的神掌控着自然万物的生长使与之对应的人在自然中作为独立的个体显现。人需要追求的是内在于自身的“理性”,遵从自然,通过自我节制获得健康与幸福。在令人敬畏的神面前人要听从神的指引与命运的安排,专注于自身品质的塑造。他认为,“当一个人身处危险之中而不惊恐,不被欲望左右,在逆境中仍保持乐观,在风暴中仍沉着冷静”,那么他的品质便是伟大、崇高的。人是理性动物,人的美德和特有的品质就是灵魂中完美的理性。
    但在董仲舒的天人体系中,人是秩序中的人,要通过春夏秋冬“四时”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行为:“喜怒之祸,哀乐之义,不独在人,亦在于天,而春夏之阳,秋冬之阴,不独在天,亦在于人。”
    在董仲舒看来,人的身体跟天相类,“故曰:天乃有喜怒哀乐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气者,合类之谓也”。董仲舒类感思想的特点是以天类人、以人感天,人与天处于一个完整而和谐的秩序中。塞涅卡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论曾说大自然的四季就像人的身体状况。但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前者的类感思想着眼于处在秩序中的人,而后者则更注重作为独立个体的人。
    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认为人能够遵从天的意志来行事,是因为人与天有着共同的特性,而且由于人的身体与天相对应,故而人能领会天性。董仲舒说:“反天之道,无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人为小易之物,而终不能成,反天之不可行如是。”
    董仲舒强调秩序中人的作为,认为人要顺应天道感应天的意志。他希望建立起一个德治的典范:“天”有“尊德之心”,因此君主要尊天道;“天”有“为政之理”,故而圣人或人君要行“天德”以“配天”,“合于天数”,“合于天道”。他将“金木水火土”五行及阴阳纳人“天”的系统之中,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天”的秩序和意向通过五行、四时、阴阳来体现。
    秩序中的人作为宇宙中的一部分,为天所生。从“天人相副”之意讲,所有的人生而平等,禀受天意,与天相应,所以人应该效法天道,来构筑自己的价值意义世界。
    结语
    塞涅卡和董仲舒之后,中西方的天人观便出现分野,并朝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各自构建出独特的文化思想体系。
    天人秩序的建立,使秦汉帝国的民众逐渐对“大一统”有了集体认同,此后,尽管王朝更迭,几度分裂,中华文明依旧历千年而不衰,主流思想与社会基础始终统一、稳固。反观当时的罗马帝国,其统一政策却有失系统与全面斯多葛派学说将哲学化为道德说教,无法从根本上解除人们的困惑和社会的危机,“整个帝国从根本上缺乏向心力,这也可以说是罗马帝国崩溃的重要原因之一”。塞涅卡的思想后来成为早期基督教的思想来源,为基督教在中世纪对整个欧洲的漫长统治埋下伏笔,而其思想中寻求理性、关注个体的人文主义因素,则为近代科学的进步奠定了思想基础。
    明清时期,来华传教士在翻译中国思想经典时,多将“天”这个词翻译成拉丁文“Ceolum”,该词常表示自然之天,有时也指宇宙世界、空气、天堂“上主”等。方济各会传教士利安当在《天儒印》中更是直接将《四书》中的“天”翻译成了“上帝”,对“天”的内涵重新设定,一度引起自然论神学与理学之争。这场争论的背后,其实是中西异质文化中截然不同的天人观。无论是当时的中学西源说还是西学东源说,都是试图将对方的文化纳入自己的文化体系,难免带有主观偏见与自大心态。
    中西方的不同文化皆需被尊重,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交流融会。中华文化自古就蕴含着以民为本、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整体秩序的和谐稳定关系着个人的幸福安定。而在罗马帝国早期、基督教思想产生之初,西方人便倾向于以独立的个体为单位,凭借自身的“理性”做出自由的选择。这也是当今全球化背景下,在面对共同的挑战和危机时,中西方采取不同应对方法的原因之一。
    寻找中西方天人观的分野、梳理中西方文明的发展脉络、分析其中的文化内涵、尊重不同文化的发展历史和特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与别国的文化差异,不带偏见地审视自己的文化,并在新形势、新挑战面前充分发挥中国文化的独特优势,在面对多元文化时更加自信、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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