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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兴无:中国经学的阐释方法与传统


    《史记·孔子世家》曰:“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在中国经学的叙事中,孔子删定六经于礼崩乐坏之时,可见其艰,故在当时,晏子已讥刺孔子“当年不能究其礼”。秦火之后,六经残缺不全,虽经汉武帝立五经博士,兼而存之。然而六经之中,乐经亡佚,礼经后置,《周官》之发,晚至哀、平。古代礼学经西汉二戴《礼记》辑存,加之东汉郑玄遍注三《礼》,可睹其规模,但由于礼乐制度的湮废,与之密切相关的文本编纂与解说极为困难。逮至清代礼学复兴,三《礼》之中,《仪礼》有胡培翬《正义》,《周礼》有孙诒让《正义》,唯《礼记》未出新疏。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云:“清儒于《礼记》,局部解释之小书单篇不少,但全部笺注,尚未有从事。”又徐俊《清人十三经缘起》一文述及1960年代中华书局启动“清经解辑要”出版计划,屈守元认为“《礼记》清人所作不能超过孔疏,可以不用朱书(朱彬《礼记训纂》)勉强备数”,杨向奎亦云:“清末以来有些人想刻十三经新疏,《礼记》最无办法。为了成龙配套,便看上了孙希旦的《礼记集解》和朱彬的这部书。”(《书品》2012年第3期)
    
    因此,以学术史的坐标衡量,王锷主编的《礼记注疏长编》,堪称继踵前人的一大事业。其事起于其撰作《礼记汇校集注》的计划,欲“汇校众本,集合诸说,删繁就简,按断是非”,撰成之后,必为当代《礼记》新疏。但他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遵循严谨的文献学方法,汇校之后,以汉唐以来,说礼诸家,或专尚郑孔,或喜自立说,聚讼纷纭,令人目眩,于是又效司马光撰写《资治通鉴》之法,辑录《礼记》注疏、集说及相关的解说,逐篇编纂《注疏长编》,为《集注》工作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迄今已由广陵书社刊出《曲礼注疏长编》《檀弓注疏长编》《王制注疏长编》三种。这种以史学治经学的方法,其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保存或是整理前人的经说,追求文献资料的详尽排比,而是在经典阐释方法上具有发凡起例之功。
    “注疏长编”其实就是“求之故训”的阐释方法。清儒戴震《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曰:“惟空凭胸臆之卒无当于贤人圣人之义理,然后求之古经;求之古经而遗文垂绝,今古悬隔也,然后求之故训。故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义理明,则我心之所同然者,乃因之而明。”古人治经有一个很重要的预设,那就是孔子编纂的六经文字,经过秦火,至汉朝已非原貌,很难通过传世经典的文字了解经文原貌和圣人之道了,所以汉代经师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如果要接近经文的原貌,汉人认为,必须尽可能地广泛搜集、保存古人的解释,恢复其师承授受,所谓“数家之言,所以兼包小大之道,岂可偏绝哉!”(《汉书·楚元王传》) 戴震所云“遗文垂绝,今古悬隔”而“求之故训”,亦是此意。在他看来,“故训”不仅是解释经文的方法,而且包括过去的解释。他甚至认为过去的解释也是残缺的,其《古经解钩沈序》曰:“仅仅赖夫经师故训乃通,无异译言以为传导也者。又况古人之小学亡,而后有故训,故训之法亡,流而为凿空。”所以要“广揽汉儒笺注之存者,以为综考故训之助。”只有经由过去的解释,我们才能掌握“故训之法”。其实戴震很少讲“训诂”,而是讲“故训”或“古训”,有时会说“小学故训”,即便说到“训诂”,也是与“语言文字”对举(《与段若膺论理书》),因为他讲的“故训”受到惠栋以“求古”治经的影响(见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只是清人多将戴震说的“故训”改为“诂训”或“训诂”。比如钱大昕《戴先生传》、方东树《汉学商兑》等转述戴震的观点时就写成“训诂”或“诂训”,这大概是因为清儒对文字音韵多有发明,特别是戴震后学如段(玉裁)王(王念孙、引之)等人发展了小学,使文字训诂成为专门之学。但是,将“故训”改为“训诂”,便会将古人对经典的解释窄化为对文字的解释,将“经义”简化为“字义”了。黄焯曾经认为,“戴震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实则有训诂明而义理仍未得明者”,这正是被清儒对戴震的误解所误导。黄侃主张“小学之训诂贵圆,经学之训诂贵专”(《训诂学讲词》),正是看到解释经义与解释字义的区别:“小学之训诂”研究字词的确定义项,便于通释文字,所以贵圆;而“经学之训诂”须就不同经文的独特语境和文意来阐释其中的事项与义理,所以贵专。戴震的“故训”包括对名物、典章制度和义理的解释,当属“经学之训诂”。认为把握了字义就可以把握经文的原貌,进而能明白圣贤心中的义理,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经文已经残缺了,所以我们只能说:明白了古人对经文的解释,才能把握解释的方法,接近经文的原貌,进而明白圣贤心中的义理。梁启超甚至认为,古人的解说比经文更加重要。其《阴阳五行说之来历》一文中指出:经这个东西其实是教科书,经的传记才是教员的讲义,“今日若有经无传,经之意义何在?将人人莫名其妙;若有传无经,犹可得许多义理”。这个说法特别适用于《礼记》,即便没有古代的《礼经》文本,但根据阐释《礼经》的传记注疏,我们仍可知道古代礼乐制度的道理。现代解释学也认可这样的观点,因为只有通过解释,文本中的文字才能转变为意义。按照这个逻辑,我们不妨将戴震的话说得更加直截了当:故训明则贤人圣人之义理明。
    作为“故训”的“注疏”通过“长编”的形式,呈现出在历史中形成的解释传统。从解释学的角度看,这些都是古人的“前见”,构成了我们的经学阐释的“前结构”,或者说是必要条件。中国经学强调“师法”“家法”“疏不破注”,其中既有能启发我们理解的“创见”,也有妨碍我们理解的“偏见”。但是“创见”与“偏见”也是相对的,因为它们都是在历史中产生的,受到历史和语境的规定,都可以说是“偏见”,然而“创见”也只能诞生于其中。所以,将古人关于《礼记》的“前见”编为“长编”,我们就可以观察《礼记》的解释传统,发现其中的异同。所谓的“同”就是传统经学中讲的“通义”。《白虎通》云:“公者,通也。”“通义”可谓共识,或者说是共同的“偏见”;所谓的“异”就是不同时代或个人的“偏见”,但也可能就是“标新立异”的“创见”。对这些“前见”的梳理与呈现,不仅可以为我们创发新义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客观理性地把握解释的传统。
    由此可见,除了揭示“求之故训”的阐释途径之外,《礼记注疏长编》的另一贡献是学术史意义上的,它启发我们重新发现中国经学的主体性。近代以来,传统经学随着古代社会一起消亡,清儒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说备受中国现代学术断章取义式的推崇,以此消解传统经学的权威。经学曾经统摄古代各种学术,但在现代学术中丧失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六经作为历史文献被分解到各个学科,进入分科治经的时代。这固然带来了新的视野和方法,深化了经学的研究,但是经学的文化,或者说经学的传统性和主体性也随之解体。过去我们更多地认为,这是中国历史变革和学术现代化的必然,因为传统经学的主体性和权威性是依靠古代政治制度,特别是选举仕进制度来确立和保障的,然而随着经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越发感到必须对经学有整体的观照,才能全面地把握经学,才能重新确立经学的中国学术特色与学科体系。当然,通过跨学科的研究,通过经学文献的校勘与阐释,都有助于把握经学的主体性,但是当我们翻开《礼记注疏长编》,才可以直观地发现,经学的阐释传统才是经学主体性的真正所在,才是我们应该自觉继承和发扬的学术传统,才是我们超越分科治学,重新确立现代经学主体性的起点。
    我们既希望《礼记汇校集注》早日诞生,实现三《礼》之学的学术期望,更希望《礼记注疏长编》早日完成,因为它或许更具有学术创新的意义。
    (作者简介:徐兴无,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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