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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儒学: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一个范例

情感儒学: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一个范例
    ——蒙培元哲学思想研究 蒙培元(1938—2023年),著名学者、哲学史家。1963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随即师从冯友兰先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杂志主编。 蒙培元系统研究了宋明理学的演变脉络、概念范畴,注重厘清哲学范畴之间的深层联系和逻辑层次,较早深入而全面地探索了中国古代的主体思维、生态哲学、心性哲学,继承和发展了冯友兰“新理学”的哲学体系,建构了“情感儒学”体系,认为中国哲学尤其儒家哲学是情感哲学,提出了“人是情感的存在”的重要命题,由此深刻揭示了人的意义世界和价值世界,回答了儒学如何化解现代心灵困境的难题,在海内外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哲人追“思”】 
    伴随着中国社会自身的现代性转化,包括儒家哲学在内的中国哲学也在发生不同程度的现代性转化:这个历史进程的开端可以追溯到近代,甚至追溯到明清之际,乃至有学者追溯到“西学东渐”之前的“唐宋变革”时期;最近两个发展阶段,即20世纪的现代新儒家哲学和21世纪的当代新儒家哲学。其中,从冯友兰的“新理学”到蒙培元的“情感儒学”及其后学是重要的一系,有学者称之为现代中国哲学的“情理学派”。 蒙培元在其数十年的研究工作中(从1980年的论文《论王夫之的真理观》到2017年的访谈《情感与自由》),不仅以其扎实的学术功力重新梳理了儒家哲学史、中国哲学史,而且以其深刻的思想洞见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哲学思想体系“情感哲学”(学界称为“情感儒学”),包括其中涵摄的次级理论“心灵哲学”和“生态儒学”。 儒家情感哲学传统的“接着讲” 众所周知,冯友兰有“照着讲”和“接着讲”的著名说法:前者指哲学史的客观研究,如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系列研究;后者则指哲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原创,如冯友兰的“新理学”建构。 蒙培元作为冯友兰的嫡传,遵循了这个师承的传统:其“照着讲”是从宋明理学研究入手,代表作《理学的演变》(1984年)、《理学范畴系统》(1989年)、《朱熹哲学十论》(2010年),扩展到整个中国哲学研究,代表作《中国心性论》(1990年);其“接着讲”是形成自己的哲学思想,代表作《中国哲学主体思维》(1993年)、《心灵超越与境界》(1998年)、《情感与理性》(2002年)、《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2004年)。 应注意的是,蒙培元的“接着讲”尽管广泛涉及诸多领域的哲学思想建构,却有一个思想核心一以贯之,那就是“情”的彰显,即赓续并发展了儒家的情感哲学传统。 蒙培元当然首先是“接着讲”冯友兰的“新理学”。学界长期存在一个误解,以为冯友兰只重“理”不重“情”。其实不然,冯友兰是重视情感的(陈来、2001年)。蒙培元曾指出,“冯友兰虽然是理性主义者,却又是重视情感的”“决不能将其归结为理性主义认识论。这其中,有‘存在’层面的问题,有本体论的问题。就认识而言,还有直觉感受和情感体验的问题,不单是概念分析”“冯先生对‘心灵’有一个看法,认为:‘我们人的心,有情感及理智两方面。’冯先生是理性主义者,他认为,精神境界主要是认识而认识以理智认识为主,但又不仅仅是认识,还要有情感体验。中国哲学‘折中于此二者之间,兼顾理智与情感’”“境界作为人心灵的存在状态,既包括理智的‘理解’,又包括情感的‘态度’”。有学者指出,在冯友兰那里,“如果说了解‘真际’需要的是理性的、逻辑的方法,即‘正的方法’,那么,贯通‘真际’与‘实际’、达致人生境界的‘天地境界’,需要的则是将‘正的方法’与‘负的方法’(即体验的、情感的方法)结合起来”“‘负的方法’既是情感的方法,也是消解主体性的方法。消解掉主体性,获得‘内外合一’‘天人合一’的境界,冯友兰采用的正是情感的进路”。(胡骄键、2019年) 进一步说,蒙培元亦如其师冯友兰,也是首先“接着讲”宋明理学。正是在对宋明理学的独特理解和深度诠释中,蒙培元提炼和发挥出了自己的情感哲学。在1987年的论文《论理学范畴“乐”及其发展》中,蒙培元首次提出了“情感哲学”的概念,即“乐作为理学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和诚、仁一样,都是以情感为基础,是一种情感哲学”;同年发表的论文《论理学范畴系统》,明确提出了“儒家哲学就是情感哲学”。 不仅如此,蒙培元的“接着讲”其实是上接孔孟儒学。这里涉及儒学情感哲学传统的历时演变,可分三大历史形态:先秦的儒家情感哲学,以孔孟哲学的情感本源观念为代表;帝制时代“性本情末”“性体情用”的情感贬抑,以宋明理学为代表;明清之际以来的儒家情感哲学复兴。由此可见,蒙培元的情感儒学乃是一种“否定之否定”。蒙培元提出:“回到孔子,而不是承接宋儒,我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关于孔孟思想的情感哲学性质,蒙培元指出:“孔子的仁学实际上是情感哲学,孔子的知识学实际上是知情合一之学,知者知其仁,仁者践其仁”“儒家的情感哲学如果能够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儒学就是仁学”“奠定这一基础的是儒学创始人孔子”;孟子“这种‘知爱其亲’、‘知敬其兄’之‘知’,应该说就是‘良知’,但真正说来仍然是一种情感的反应,或者说是一种情感意识”。 独创的“情感儒学”哲学建构 蒙培元认为:“情感是重要的,但是将情感作为真正的哲学问题来对待,作为人的存在问题来对待……成为解决人与世界关系问题的主要话题,则是儒家哲学所特有的。这里所说的‘哲学问题’,不是指哲学中的某一个问题,或哲学中的一个分支(比如美学或伦理学),而是指哲学的核心问题或整个哲学的问题。”为此,他发表了一系列论著,特别是论文《李退溪的情感哲学》(1988年)、《论中国传统的情感哲学》(1994年)、《中国的情感哲学及其现代意义》(1995年)、《中国哲学中的情感问题》(2000年)、《漫谈情感哲学》(2001年)、《情感与理性》(2001年)、《中国情感哲学的现代发展》(2002年)、《人是情感的存在——儒家哲学再阐释》(2003年)、《理性与情感——重读〈贞元六书〉〈南渡集〉》(2007年)、《中国哲学中的情感理性》(2008年)、《情感与自由——蒙培元先生访谈录》(2017年);出版了专著《情感与理性》(2002年)。
    一、情感的存在论意义
    尽管蒙培元说“所谓情感哲学,是说它一直很重视人的情感体验”,但实际上他是将情感作为“存在”(Being)问题来看待的,这不仅限于“人的存在”或“心灵的存在”,而且指宇宙万物的存在。因此,他的情感论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存在论”。 1.情感与人的存在。这方面的代表作即论文《人是情感的存在》。蒙培元指出,“儒家哲学是一种情感哲学,情感(特别是道德情感)被看作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必须“把情感放在人的存在问题的重要地位甚至中心地位,舍此不能讨论人的问题。换句话说,对于人的存在而言,情感具有基本的性质,情感就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儒家哲学为情感哲学或情感型哲学”。 蒙培元指出:“我们发现,情感是全部儒学理论的基本构成部分,甚至是儒学理论的出发点。通过对情感与意志、欲望、知识,特别是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问题的探讨,我们发现,所谓意志、欲望、知识等,都与情感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情感需要、情感内容决定的。这也就是说,儒家将情感与意志结合起来,结果发展出‘情意’哲学;儒家又将情感与认识结合起来,以情感为其认识的动力与内容,结果发展出‘情知’之学。” 在蒙培元看来,不仅道德与宗教的善、艺术的美,而且科学的真,本质上都是情感问题。他通过对康德情感观念的批判而指出:“如果说中国传统哲学只是主张感性情感,仅在经验心理学的层面,那当然是错的。正好相反,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倡的,是美学的、伦理的、宗教的高级情感。”这是因为:“认识、意志同情感都有联系,德性之知和道德意志归根到底是由情感决定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儒家哲学称之为情感哲学。”并指出:“情感哲学说到底是价值哲学,情感需要是价值之源,情感态度是价值选择的重要尺度,情感评价是价值评价的重要依据。任何价值哲学都离不开主体的情感因素,包括真理价值与科学价值。” 但蒙培元并不否认感性情感、心理情感、自然情感,而是极为重视生活经验中的这种“真情实感”。他说:“孔子作为儒家创始人,特别看重人的‘真情实感’,认为这是人的最本真的存在。所谓‘真情’,就是发自内心的最原始最真实的自然情感;所谓‘实感’,就是来自生命存在本身的真实而无任何虚幻的自我感知和感受。……‘真情实感’是人所本有的,也是人所特有的,是最原始的,又是最有价值意义的,人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即由此而来”“孔子的‘仁学’是建立在伦理之上的,而伦理是建立在个人的‘真情实感’之上的。对此,孟子进行了充分发挥,论证了心理情感如何是‘仁’的基础”“只要出于‘真情实感’,就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也是最真实的”“这是一切道德的基础”。 不同于牟宗三的“心可上下其说”之论,蒙培元提出“情可上下其说”的命题。他说:“情可以上下其说,既有理性化的道德情感,又有感性化的个人私情。”往下说,情感是生活的“真情实感”;往上说,情感是具有形上学本体论意义的“超越情感”。这种“上下其说”,蒙培元以儒学的三个关键词来概括情感的三个层次:“诚”是“真情实感”,“仁”是“道德情感”“理性情感”,“乐”是“超越情感”。 2.情感与存在论的观念。实际上,蒙培元所讲的“情感”远不仅仅是形下学的范畴,也是形上学、存在论层级的问题;并且,这种存在论不只是传统的“本体论”,还蕴含着当代“存在论”的意味。为此,他对“存在论”与“本体论”是有所区分的,例如他说,“人的主体意识和观念,便具有本体论与存在论的意义”;专著《情感与理性》“最大特点是,不是从所谓本体论、认识论的立场研究儒家哲学,而是从‘存在论’的观点研究儒家哲学”。 这就是说,蒙培元所说的“情感的存在”,不仅指人的存在,而且指宇宙的存在、天地万物的存在。他说:“人与万物是一个和谐的生命整体或共同体,人与万物不分贵贱,‘浑然一体’,这是存在论的‘一体’。”这种“存在”乃是人与自然的“共在”。因此,他在评论海德格尔和老子的存在论时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并指出朱子学说“从根本上说是存在论的,就因为其学说的基点是天人合一论的,人与自然是一体的”。 因此,蒙培元指出:“从存在论上说,儒家无不承认人的生命(包括心性)皆来源于天,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周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生’正是天地自然界的根本的价值之所在,不只是具有价值论的意义,而且具有存在论的意义”,宋儒的“‘天地生物之心’是对‘生理’的目的性的一种表述,基本上是存在论的说法”。 由此,蒙培元所诠释的儒家“性情”论或“情性”论,归根到底乃是“情感存在论”。他指出:“真正说来,性只能从情上见,从‘动’与‘发’上见,这才是存在论的。……就性之作为性而言,只能在人的生命出现之后,而且只能从人的生命活动,特别是情感活动而得到说明。总之,性不可‘言’,亦不可‘见’,若要言性见性,只能从性之‘发’与性之‘用’上见,也就是只能从情上见,因为性是通过情而实现的,由情而证明其存在的。”总之,“儒家的‘情理’之学是一个大题目,能代表儒学的基本精神。它实质上是一种价值理性学说,既有存在论的基础(情感就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又有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问题
    这里关键的理论问题是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问题。蒙培元指出:“简单地说,西方是情理二分的,中国是情理合一的;西方是重理的,中国是重情的。” 为此,蒙培元特著《情感与理性》。这里尤需注意“情理合一”的“情理”的概念,“儒学的理性是‘情理’即情感理性,而不是与情感相对立的认知理性,或别的什么理性”“所谓理性不是西方式的理智能力,而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性理,这性理又是以情感为内容的,因此,它是一种‘具体理性’而非‘形式理性’‘抽象理性’,是‘情理’而不是纯粹的理智、智性”。这是因为,“情感中便有‘道理’,这‘道理’就是‘性理’,也是情理”“情感本身就能够是理性的,在情之自然之中便有必然之理。这就是所谓‘情理’”。例如,“仁就是‘情理’,是有情感内容的性理。这就是‘具体理性’”“仁作为最高德性本质上是情感理性即情理”。因此,蒙培元指出:“宋明理学是讲‘性理’的,‘性理’虽然与情感有密切联系,但不如‘情理’来得更直接;‘情理’虽然是理性的,但它是直接由情感而来的。”总之,“这种情理合一之说,就是知情合一之说,也就是知识与价值的合一之说”。 这里特别要注意区分蒙培元提出的“情感理性”和“理性情感”这两个概念:“情感理性”是强调理性并不是与情感相对立的,而是情感本身的理性——情理,这是继承和发展了戴震对“理”的诠释;而“理性情感”则是指情感本身的三个层次之中的中间一个层次,主要是指道德情感,即“道德情感而具有理性特征,是情理合一的”“道德情感的理性化即所谓‘情理’”。 情感儒学的“心灵哲学”之维 事实上,“情感儒学”或“情感哲学”只是蒙培元哲学思想的总称。在这个总体思想的贯通与覆盖下,还有一系列次级的哲学理论建构,其中最突出的是“心灵哲学”和“生态儒学”。 如果仅就“人的存在”而论,“情感的存在”当然是“心灵的存在”。早在1993年,蒙培元就提出了“心灵哲学”概念。1994年,他则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心灵哲学”概念。此后的一系列论文都紧密围绕这个问题,而最全面系统的论述就是1998年出版的专著《心灵超越与境界》,他明确提出,“中国哲学是一种心灵哲学”“关于仁的学说,归根到底是一个心灵哲学的问题”“孔子的‘仁学’实际上是一种心灵哲学,孟子的心性说则完全是建立在心灵之上的”。 蒙培元的“心灵哲学”其实是对传统“心性论”的超越与转化,它是在与西方的心灵哲学的比较中阐发出来的。蒙培元认为,“西方也有心灵哲学与人性哲学,但不是倾向于物理主义,就是倾向于心理主义”,而“中国的心灵哲学把情感、意志、道德、审美作为自己的主要课题进行讨论,说明它抓住了心灵的本质,是真正的人学哲学”“西方哲学重视智能、知性,因而提倡‘理性’。中国哲学重视情感、情性,因而提倡‘性理’。‘理性’和‘性理’是不同的,它们代表两种不同类型的心灵哲学”。 1.“心灵境界”论。蒙培元提出了自己的不同于冯友兰的境界论,即“心灵境界”论。他指出,“人有向善的目的,这是内在的自我需要,被说成是一种本体存在,这是‘继善成性’之事。从心灵哲学上说,则是一个境界的问题”“从超越的层面说,中国的心灵哲学是一种形上学,但它不是关于‘实体’的形上学,而是‘境界’的形上学”。因此,“提高心灵境界,这正是中国心灵哲学的优势所在。中国哲学对人类的贡献,可能就在这里”。 2.“情感超越”论。从情感儒学的观点看,境界的超越、心灵的超越,本质上是情感的超越。蒙培元提出,“中国的心灵哲学是一种自我超越的哲学”“这决不像康德所说,是‘纯粹理性’的,更不是‘神学的心灵学’(康德语),或‘超绝的心灵学’(牟宗三语)……它既有经验心理的内容,又有超越的形上追求,甚至有宗教性诉求,这是中国心灵哲学最重要的特点”“从主导方面看,西方哲学侧重于心灵的智能方面,中国哲学则更关心情感、意志方面。这是两种不同的‘走向’。前者把人看成是‘理性的动物’,心灵的根本特征在于理智能力,而其功能则在于认识世界。中国哲学则把人看成是‘情感的动物’、‘行为的动物’,其目的则是使人成为‘圣人’”“它要把人的情感升华为普遍的、超越的精神境界”。 3.“心灵开放”论。蒙培元“心灵哲学”的宗旨,是保持一颗“开放的心灵”。他认为:“自由的心灵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为此,他特撰专文《心灵的开放与开放的心灵》,并在专著《心灵超越与境界》中辟有专节“心灵的开放”。他指出,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化“不能是‘返本开新’或‘良知坎陷’,而应是心灵的解放或开放。……今日要弘扬传统哲学,除了同情和敬意之外,还要有理性的批判精神,实行真正的心灵‘转向’,使心灵变成一个开放系统”。 这是因为,“作为现代人的生存空间(或生活空间),决不是封闭的,只能是开放的。只有开放,才能发展,无论就社会而言,还是就文化而言,都是如此”“只有立足于当代,从历史意识、主体意识、开放意识和批判意识出发,积极对待传统、理解传统,才能实现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也才能使民族精神之花结出现代化的丰硕之果”。 因此,对“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中,儒学研究只能在开放的意识下进行”“必须在文化开放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儒家思想的现代化”“我们只能站在时代的高度,以开放的心胸,对传统哲学包括儒学不断进行理解、解释、选择与批判,它的时代意义才能显示出来”“在对话的过程中将这些体系变成完全开放的体系,并且从实践的层面去看,就会面对人类的共同问题,找到共同的解决方式”“如果进行消解之后重新加以整合,以开放的心胸吸收西方智性文化以及合理的感性主义,那么,中国的德性文化不仅是一种价值资源,而且能变成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蒙培元看来,“心灵的开放”本来就是中国哲学的一个传统,“在历史的阐释中,中国哲学不仅有丰富的多层面的内涵,而且永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历史的发展中,儒学自身具有开放性,可能出现多样化的选择”。他之所以主张“回到孔子,而不是承接宋儒”,是因为后者“丧失了孔子处的经验性、开放性”;孟子“具有开放型人格”;庄子“这样的心灵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心灵,光明的心灵,就是自由境界”;程颢“不是主张排斥情感、禁绝情感,而是主张开放情感、陶冶情感,使之‘适道’、‘合理’,实现情性合一、情理合一的境界”;叶适具有“一种开放的同时又是以儒为本位的德性观”;“王夫之对近代科学方法……以积极开放的心态,敢于吸收进来,用以改造和发展传统的认识方法”;冯友兰“打破了文化保守主义,以开放的心胸面对时代课题,通过中西哲学互相解释、互相沟通,建立新的中国哲学”;熊十力“中国哲学本位论的立场,并不是故步自封、缺乏开放意识,而是体认到中国哲学在人生价值和天人关系问题上,对现代人类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牟宗三之后的新儒家们,已经开始发生分化,而且以更开放的心胸对待中西哲学与文化的问题”;等等。 这种“开放”的心灵哲学,终究归属情感儒学,“儒学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具有很大的弹性和包容性。正因为如此,它并不完全排斥一切竞争,它可以而且能够融入新的时代,在新的竞争中形成新的和谐,从而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如果能改变整体论的绝对主义和内向性的封闭主义,使心灵变得更加开放,那么,它的功能性特征和情感意向性特征,将会对现代哲学作出贡献”。 情感儒学的“生态儒学”之维 如果说“心灵哲学”侧重于“人的存在”,那么,“生态儒学”就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共在”,更充分地体现了情感儒学的存在论意义。蒙培元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高境界,这里包含着深层次的生态哲学问题。自然界创造了人,人被创造之后便自立于天地之间而能够‘自我作主’。但这所谓‘自我作主’,不是为了主宰自然界以显示人的优越,而是为了完成自然界赋予我们的使命,以‘生理’之仁关爱人类和万物,关爱一切生命,实现人与自然界的生命和谐”“这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是生态哲学的最高成就”。 蒙培元的生态哲学探索,始于1998年的论文《人对自然界有没有义务——从儒家人学与可持续发展谈起》,完成于2004年的专著《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此后继续拓展和深化。2012年的论文《儒学现代发展的几个问题》提出了“生态儒学”的概念:“随着研究的深入,出现了生态儒学,这是儒学研究和发展的新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这种生态儒学乃是对中国生态哲学思想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蒙培元说:“我们发现,中国哲学是深层次的生态哲学。”他认为,“孔子是儒家生态哲学的开创者。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哲学’这个概念,如同他并没有提出‘哲学’这一概念一样;但是,在他的思想言论中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意识,并影响到后来儒学的发展。儒家的‘天人合一’之学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的‘天人合一’之学与生态哲学有极大关系”。同时,老子“以‘回归自然’为其哲学的根本宗旨,为中国古代的生态哲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庄子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提出‘人与天一’命题的著名哲学家,为中国的‘天人合一说’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中,包含着极其丰富而又深刻的生态哲学的内容”“庄子不愧是非人类中心论的生态哲学的大师”“‘万物一体说’是儒家仁学与道家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学说结合的产物,是新儒家生态哲学的最高成就”“从一定意义上说,儒家仁学是积极的生态哲学,佛、道是消极的生态哲学”。
    一、生态存在论
    蒙培元的生态儒学并不仅仅是一个形下学层级的理论,而是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理论,“这样的生态哲学不只是保持或改善‘生态环境’的问题,而是人类生存方式的问题和生命价值的问题”“这样的一种‘生态哲学’,或者称为‘生存的生态学’,不只是保持或者改善一下生态环境而已,不仅仅是一个手段的问题,而是人类生存方式的问题和生命价值的问题”。 这是因为:“儒学不是唯理性主义的,也不是非理性主义的。既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即生命存在与理性的统一。这就是儒家的生命哲学,也是一种生态哲学。人对自然界的山水、草木、飞禽、走兽有一种出自生命的关怀,而不是为了满足欲望而去控制、统治、占有、主宰,这样才能得到人生的乐趣。”例如,“宋明儒家通过对仁的诠释,已经提出万物平等的观念”“这是一种极富生态意义的生命哲学。仁的内容、意义和范围的不断延伸,远远超出了人类中心论,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哲学、生态文化。这是仁学诠释中最值得重视的现象”。 唯其具有存在论层级的普遍意义,这种生态哲学才能涵盖“生态伦理”和“生态美学”:“儒学是一种人文主义的生态哲学,即在人文关怀中实现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其中包含生态伦理与生态美学的丰富内容。所谓‘生态伦理’,就是承认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生命联系,人对自然界的万物有一种道德责任和义务,要尊重一切生命的价值,与之和谐相处。……所谓‘生态美学’,是指人在与自然的和谐中能体会到生命愉快与乐趣,享受到自然之美。……由此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即由有限而进入无限,就能享受到人生最大的快乐。……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就在于此。”
    二、情感生态论
    这样的生态哲学思想,仍建基于情感儒学,“这种人与万物一体的境界是儒家生态哲学的最高成就,也是最高理想,它不是出于单纯的功利目的,而是出于人的生命的需要、内在情感的需要,因此,孟子对于动物才能说出‘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的话”“自从孟子提出‘仁民爱物’的学说之后,‘爱物’就成为儒家生态哲学的最重要的内容,其实质是在人与自然界的万物之间建立起以情感为基础、以仁为核心的价值关系。……这种出于生命情感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功利目的的‘爱物’思想,是儒家独有的生态哲学”。这就是说,这种生态哲学的根本精神就是“仁爱”的情感,“爱护自然界的生命,这就是一种生态哲学,它不仅看到了人与万物之间的生命联系,而且看到了自然界一切生命的价值,它们是值得同情的,值得爱护的,这本身就是人的生存方式、生活态度。在人的生命情感之中便具有这方面的需要”“最重要的是,仁的德性决不限于人间性,而是扩充、延伸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之中,因而是一种深层的生态哲学”“人类同情心是一种伟大的情感,将这种情感施之于自然界,作为仁的实现,是中国文化对人类的贡献。这就意味着,自然界的动、植物具有自身的价值与生存权利,它们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是相通的,人类要平等地看待自然界的生命,要尊重自然界的生命。这不仅是一种法律上的规定(中国古代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而且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之性,就在于‘体万物’而无所遗,就在于对万物实行仁爱,即所谓‘仁者人也’。这种宇宙关怀,实际上是生态哲学最伟大的精神遗产”。 综上所述,蒙培元认为,“中国哲学最后的实现就在‘生态哲学’的问题上,所以中国哲学对我们现在解决人类生存方式的问题有独特的贡献”。但是,“中国的生态哲学要进入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作用,就必须实现‘现代的转换’,这也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不能、也不可能回到过去的农业社会,过一种古代田园式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