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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家教:构建礼仪之邦的基点(2)


    一、礼仪之邦:儒学价值观制度化的产物
    中华民族成为礼仪之邦,是儒学价值观制度化的产物。这是礼仪家教作为构建礼仪之邦基点的前提。
    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即以礼治国,这一主张在汉代以后一直主导着中国社会。儒家之礼仪集中表现于“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三部经典,内容包罗了政治制度、宗教仪式、法典刑律、道德规范、日常生活准则等。广义的制度是指组织人类共同生活、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儒家之礼仪正可以这样的制度概念予以概括。对于价值观念之“仁”和制度规范之“礼”的关系,孔子认为前者必须通过后者才能得以普遍实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因此,礼仪的实施就是儒家价值观制度化的落实,礼仪之邦就是在这落实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
    显然,礼仪之邦形成的历史起点是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而这又是通过确立礼仪即儒学价值观制度化而实现的。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无疑是在汉代。但这并非如一般人们印象中那样简单: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于是儒学三纲五常的价值观就得到了确立。历史的事实是:汉武帝宣示“独尊儒术”的53年以后,在公元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官位仅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桑弘羊和贤良、文学等儒生展开激辩,前者批驳后者的儒家重“仁义”的价值观,并明显地占据了上风。这表明儒学价值观即使在最高领导层内也没有得到普遍认同。盐铁会议是在汉昭帝时召开的,继汉昭帝之后的汉宣帝还是强调:“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
    历史从西汉演进到东汉,公元78年召开了白虎观会议。这距盐铁会议已经有近百年之遥。陈寅恪认为根据这次会议编撰的《白虎通义》标志着儒家三纲五常价值观通过制度化而得以确立。他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在他看来儒学价值观在汉代以后的有效确立,不在其思想学说之精深(就此而言不如佛道),而在其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制度化:“儒者在古代本为典章学术所寄托之专家。李斯受苟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实为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于始皇之身,而得以实现之也。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亦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采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之具体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所谓“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就是指儒家礼仪对于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制度的影响,这说明了儒家价值观依托礼仪而成为了制度化的存在,由此深入地左右了中国社会。这同时也使中国社会成了礼仪之邦。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