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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庸》与朱熹自然哲学


    徐刚
    【内容提要】由于朱熹等人的尊祟,《大学》、《中庸》在宋明理学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朱熹分别从自然哲学一些基本命题和认识论两方面对《大学》、《中庸》作了创造性的继承与发展,对宋明理学以及后来的中国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大学/中庸/朱熹/自然哲学
    《大学》、《中庸》是收编在《小戴礼记》中的两篇西汉初年的儒学论文,其时代特征非常鲜明,但其作者如今已不可详考,唐以前也未引起人们特别重视。唐韩愈、李翱将此二文推崇为与《孟子》、《易经》同样重要的“经书”,后经二程力荐,尤其是朱熹竭力尊崇,两篇论文获得了新的生命,被提升为宋以后儒家主要经典,与《论语》、《孟子》并列,合称之为《四书》。《宋史·道学论·序论》说,二程“表章《大学》、《中庸》二篇,与《语》、《孟》并行。于是上自帝王传心之奥(即《中庸》)下至初学人德之门(即《大学》),融合贯通,无复余蕴”。四书并行,是继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艺之后,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又一重大事件。在朱熹等人创造性的继承与发展中,《大学》、《中庸》在宋明理学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朱熹等人不仅仅藉此两文的思想资料为重要依据建立各自学术体系,并且就两文提出的许多重要命题进行了不同侧面的探讨,这就为宋明理学日后分化提供了理论与现实的可能性。朱熹等人对《大学》与《中庸》的继承与发挥,客观上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发展的主要线索。从自然哲学的角度,朱熹究竟从《大学》、《中庸》受到了什么影响?从中又继承了什么东西?发展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要这样继承、这样发展?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朱熹自然哲学思想的基本脉络。
    一
    《小戴礼记》中49篇文章是西汉初年的产物,有的侧重论述政治哲学,有的侧重论述伦理哲学,有的侧重论述各种礼仪制度,各篇论述的角度均有所不同,但都是对先秦儒家的综合与总结。49篇文章中时时可发现孔、孟、荀等先秦儒家的痕迹,《大学》、《中庸》自然也不例外。那么,《大学》、《中庸》何以受到朱熹特别的尊崇呢?我们首先从朱子对其所作的概括和加工来作一分析。
    以《大学》而言,其一,朱熹认为,《大学》所教,是“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曾参“作为传义,发明其意。孟子死后,而其传泯焉”,“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宋时“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实始尊信此篇而表彰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方才“粲然复明于世”。朱熹一再告诫弟子,“学问须以《大学》为先”,“人之为学,先读《大学》,次读《论语》。《大学》是个大坯模。”(注:《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大学》是修身治人底规模。如人起屋相似,须先打个地盘。地盘既成,则可举而行之矣。”(注:《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今且须熟究《大学》作间架,却以他书填补去”(注:《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大学》是为学纲目。先通《大学》,立定纲领,其他经皆杂说在里许。通得《大学》了,去看他经,方见得此是格物、致知事;此是正心、诚意事;此是修身事;此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事”(注:《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从上述可见,朱熹将《大学》视为一个可以包含容纳一切“他书”、“他经”、“杂说”的“纲领”与“间架”,朱熹这种思路这种提法在此前从未有人这样谈过,应该是十分具有创造与新意的。
    其二,朱熹在二程的基础上,重新编定了《大学》的章次,他为了“序次有伦,义理通贯,似得其真”,将《大学》原有次序进行重新排列,其中有些章从旧本,有些间从程本,有些章是由朱熹自定的。朱熹这样安排:“传之一章释明明德,二章释新民,三章释止于至善,以上并从程本,而增诗云‘瞻彼淇澳’以下。四章释本末,五章释致知,并今本。六章释诚意,七章释正心修身,八章释修身齐家,九章释齐家治国平天下,并从旧本。”这样形成的《大学》的框架体系,为朱熹理学的逻辑思路奠定了理论之依据。
    其三,朱熹补写了一百三十四个字的格物致知章,这是《大学》原文中没有的,朱熹解释道,“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朱熹名义上托“程子之意”,实际上有其深刻用意,他借此精辟地论述了格物致知论。应该说,此部分经朱熹的改造与发挥,是《大学》中最具有自然哲学意义的。
    以《中庸》而言,其一,朱熹曾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中庸》作者是否子思,这种说法尚无定论,但此处朱熹接继韩愈(以及后来的二程)所倡导的“道统”之承传,认为“故程夫子兄弟者出,得有所考,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将二程看成是自孔孟以后儒学发展过程中,久已中断的道统的继承者与发扬者,这是朱熹为寻找其理学传统,富有深意的精心安排。
    其二,《中庸》从天人关系的哲学高度论证了宗法伦理的合理性,它的三个命题,“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承接了孟子与荀子的有关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学观点,这一思路对朱熹构造其自然哲学体系有很大启发。《中庸》用了大量含混的词句来表述“诚”这个概念,将其视作贯通天人的重要手段。有的学人认为此处之“诚”为世界之本体,天地万物存在之基础,其实深入分析《中庸》整篇文章,诚即谓诚心诚意去履行道德规范,若达到贯彻始终,永不停息的诚,即可贯通天人了,诚只是一种中介手段。在《中庸》中,其最高之范畴为天、天命、天道。当然,《中庸》之天,也不完全是自然之天。二程与朱熹将这些均搁置一边,而从其自然哲学的最高范畴“理”来评价与发挥《中庸》,“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未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注:《中庸章句》引程子语,见《四书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二程与朱熹把“理”看成是《中庸》的最核心范畴,世间万物均包摄在这“一理”之中,六合的广大,道心的精深微密,无非体现着这个永恒不变的“一理”。先秦儒家的庄子、孟子、荀子、韩非等人,都曾提到过理的概念,均无朱熹所说的“理一分殊”的哲学含义,二程与朱熹的这种发挥是对《中庸》本义的一种“别有用心”的曲解,然而正是这种“别有用心”曲解与引申,推进了南宋以后自然哲学的发展,符合了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朱熹为何刻意将《中庸》解释成一篇讲“理一分殊”的文章呢?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中庸》本身去寻找该命题所蕴含的哲学意义以及所反映的思维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从当时儒释道三教相互渗透逐渐合流的深刻历史背景来认识理解。
    其三,朱熹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个字,看成《中庸》所阐述的“传授心法”。其实在《中庸》的原书中,找不到这十六个字的踪影,但此十六个字确切地表达了朱熹自然哲学的一些核心思想。其中含有许多重要的理学范畴,牵涉到朱熹自然哲学宇宙论、认识论与修养工夫多方面的问题,例如“人心”,即谓“形气之私”;“道心”,即谓“性命之正”;“危”,即指“人欲之私”的壅蔽;“微”即指“天理之合”的“微妙难见”;“精”即指省察人心、道心之区别而使之不至相混淆;“一”,即指敬守本心“天理之合”而不要失坠;“中”,即指上天所赋予的最纯粹的美德。朱熹依照“十六字”进一步发挥了《中庸》的“纲维”与“蕴奥”,他认为,其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也;其曰“择善固执”,则“精一”之谓也;其曰“君子时中”,则“执中”之谓也。而以往所有的“前圣之书”均难以做到如《中庸》这样“提挚纲维,开示蕴奥”。朱熹也确实从《中庸》当中挖掘并生发了许多自然哲学的命题以及思想观点。
    为了使《四书》成为理学之重要渊源,朱熹倾毕生精力编撰《四书集注》,从《朱子语类》、《朱子年谱》等大量典籍可看到,朱熹用了四十多年时间反复修改此书,甚至于临死前一天还在修改《大学章句》。在《晦庵文集》中,他有答胡季随的一段话:“熹于《语》、《孟》、《大学》、《中庸》,一生用处,粗有成就。然近日读之,一、二大节目外,犹有谬误,不住修削。有时随手又觉病生,此岂易事。”以《大学》、《中庸》编著为例,“游丈开问:《中庸》编集得如何?曰:便是难说。缘前辈诸公,说得多了,其间尽有差舛处,又不欲尽驳难它底,所以难下手,不比《大学》都未曾有人说。”(注:《朱子语类》卷六二。)“先生以《中庸或问》见授,云:亦有未满意处。如评论程子诸子说处,尚多粗。”(注:《朱子语类》卷六二。)“游、杨、吕、侯(四人均为二程门徒)解《中庸》,只说他所见一面道理,却不将‘圣人’言语折衷,所以多失”(注:《朱子语类》卷六二。)。“闻赵书记欲以先生《中庸解》锓木,如何?先生曰:公归时,烦说与,切不可。某为人迟钝,旋见得,旋改,一年之内,改了数遍,不可知。又自笑云:那得个人如此著述?”(注:《朱子语类》卷六二。)“或问《大学解》已定否?曰:据某而今,自谓稳矣,只恐数年后,又见不稳。这个不由自家。问《中庸解》。曰:此书难看。《大学》本文未详者,某于《或问》则详之。此书在《章句》,其《或问》中毕是诸家说,理未必是,有疑处,皆以‘盖’言之。”(注:《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熹归家,只看得《大学》与《易》,修改颇多。义理无穷,心力有限,奈何奈何!唯需毕力钻研,死而后已耳。”(注:《晦庵文集》卷五九:《答余正叔》,《四书备要》中华书局,1936年版。)“《中庸解》,每番看过,不甚有疑。《大学》则一面看,一面疑,未甚惬心,所以改削不已。”(注:《朱子语类》卷一九。)从以上所引材料可见,《大学章句》《中庸章句》是经朱熹不断修改的,对《中庸章句》,“一年之内,改了数遍”,对《大学章句》目前改定了,“自谓稳矣,只恐数年后,又见不稳”,又要改。朱熹之所以对此二文(也包括《论》《孟》)进行不遗余力修改,“毕力钻研,死而后已”,一是需要“逐字称等”,一字字一句句掂分量,将理学形成一个完整缜密庞大的思想体系;二是由于“义理无穷”,这个思想体系本身也在不断变化发展,旧的命题与见解不断为后来新的命题与见解所补充甚至推翻,所以,朱熹对自己的注解也要随之进行修改。朱熹曾多次提及自己苦心斟酌的心情:“某解《经》,每下一字,直是称等轻重,方敢写出。”(注:《朱子语类》卷一○五。)“一章而众说丛然,若不平心明目,自有主张,断入一说,则必无众说皆是之理。”(注:《朱子语类》卷一○五。)“问:《集注》引前辈之说,而增损改易本文,其意如何?曰:其说有病,不俗更就下面安注脚。”(注:《朱子语类》卷一九。)“每常解文字,诸先生有多少好说话,有时不敢载者,盖他本文未有这般意思在。”(注:《朱子语类》卷一○五。)朱熹上述自语,颇为自得:所有注文,恰到好处,既无浮辞剩义,亦无不足之处;注文中每个字,均在秤上称过,轻重之间,不差一点;对诸家之注解,取舍与否,也有一定之规。一方面,这里反映了朱熹“覃思最久”、“训释最精”、呕心沥血的心路历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朱熹是如何提要钩玄,发微阐幽,成功地沿着韩愈、李翱、二程等人所开辟的道路,合理地解释与发挥了《大学》、《中庸》中一些涵义朦胧的词句与命题,综合总结了历代思想发展的成果,形成一部完美无缺的“明道传世”之作的。
    二
    从自然哲学的角度看,朱熹对《中庸》的发挥,主要是围绕“天理”、“理一分殊”、“天理流行”等重大的哲学命题展开的。
    关于“天理”。如前所述,《中庸章句》一开始就引有程子的一段序说:“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未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这里创造性地将《中庸》的核心范畴发挥成朱熹自然哲学最高范畴“理”,阐述了一理与万事之关系:一理统驭万事,万事统一于一理。“理,散之则为万事,合之则为一理。”万事与一理,也可谓万殊与一理。“理”是无不包摄,无所不在的,从宏廓而言,理弥满天地,其大无外,从隐微而言,理退藏于密,其小无内。这是朱熹自然哲学的纲领性论述。《四书集注》以及其他朱熹著作中关于“天理”的论述,均与此相联系,由此而生发的。朱熹曾多次论及;“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注:《朱子语类》卷一。)“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注:《朱子语类》卷一。)。“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注:《朱子语类》卷一。),“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注:《朱子语类》卷一。),“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注:《朱子语类》卷一。),等等,不一而足。分析之,朱熹之“天理”有四个特点,其一,它无始无终,永恒存在,不依赖于任何事物而独立存在;其二,它为天地万物之本源,也是宇宙之本源;其三,理气相联,理先气后,“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其四,它是太极的同义语,无太极便无理,理(或谓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秩序、规律。历史上以理论形态表现出来的儒家思想,若未给封建伦常关系找到一个最高本质,是很难站立起来的。在朱熹的发挥下,“天理”这个概念范畴概括了历代哲学思维发展的成果,代表了中国古代自然哲学发展的新水平。
    关于“理一分殊”。
    在《中庸章句》中,有一段经常被后人提及与引用的话:“天覆地载,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四时日月,错行代明而不相悖。所以不害不悖者,小德之川流。所以并育并行者,大德之敦化。小德者,全体之分。大德者,万殊之本。川流者,如川之流,脉络分明,而往不息也。敦化者,敦厚其化征,根本盛大,而出无穷也。此言天地之道,以见上文取辟之意。”(注:《中庸章句》第三十章、第十二章、第三十二章。)这段话,字数不多,然而含义深邃,具有很强的理性精神。朱熹认为,一方面大地宇宙间,万物森列,均能得到生长(即谓并育),四时更替,日月交替代明,各按自己之轨道运行(即谓并行)。之所以“并育”“并行”,其依据是“大德”(万殊之本),也即“一理”,由此生化出“万殊”(无穷的事物)。另一方面,万物并育而互不相害,日月四时并行而互不相悖,之所以不相害不相悖,其依据是“小德之川流不”,“小德”为“一理”派生的具体之条理,“川流”为万川支分脉异,依各自发展轨道运行,正是由于“小德之川流”,万事万物才有各自规律,按自己的条理发展。这里的大德与小德,万殊之本与全体之分均是朱熹自然哲学中的重要范畴。朱熹在另一处还谈到,“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注:《论语集注》。)他从“道体”与“道之用”的角度来说明“万殊之所以一本”,“一本之所以万殊”,这同上述表达有着同样的意义。由一理之本理解万物之殊,可知一理之本对万物殊异的规定;由万物之殊理解一理之本,可知万物之殊由一理之本的派生。这就合理地阐述了万殊之本与全体之分以及一本与万殊之间的联系。由此意,人类、草木、鸟兽,均为一本派生的万殊,均有一同之本(共同之理)。然而,人类、草木、鸟兽毕竟彼此殊异,所谓万殊,就殊在万物各有其分(特殊之质)。朱熹这里的“理一分殊”来自于张载的“气一分殊”,是对张载“民胞物与”等一系列思想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注:参见徐刚:《张载与朱熹自然哲学》,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4期。)。
    关于“天理流行”。
    “天理流行”或称“化育流行”,或称“气化流行”,是朱熹在《中庸章句》以及《大学章句》中重点论述的宇宙生成论观点。其一,“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注:《中庸章句》第三十章、第十二章、第三十二章。)此处借用了《诗经、旱麓》的两句诗,上,指“鸢飞戾天”;下,指鱼跃于渊。“化育”乃造化发育的意思。他在另一处还写道“吾闻之也,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象貌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注:《大学或问》卷二、卷一。)朱熹认为,正是由于天道(天理)的流行运动,才造化发育了(包括天地在内的)天地之间有声色象貌的万事万物。一切品类的活动,即是体现了天理之作用,“化育流行”,就是指天理的造化发育作用的流行。其二,朱熹在《大学或问》中还回答了“天理流行”何以导致“化育万物”之问题,他认为,“天道流行,发育万物。其所以为造化者,阴阳五行而已。而所谓阴阳五行者,又必有是理而后有是气,及其生物,则又必因是气之聚而后有是形。故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后有以为健顺仁义礼智之性;必得是气,然后有以为魂魄五脏百骸之身。周子所谓‘无极之真,二五(二,阴阳;五,五行)之精,妙合而凝者,正谓是也。”(注:《大学或问》卷二、卷一。)朱熹谈到了对人类、动植物生成的看法,人类与动植物之形体是由阴阳五行之气凝聚起来的,由于气伴随着理,故而在气凝聚之时也必然地随人物之生同时赋予了理,“魂魄五脏百骸之身”与“健顺仁义礼智之性”由此而产生。其三,朱熹之“化育流行”实际上还表达了他的宇宙运动观。他在《论语集注》中写道:“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乃道体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见者,莫如川流,故于此发以示人。欲学者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也……此道体了也。天,运而不已,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水,流而不息,物,生而不穷。皆与道为体,运乎昼夜,未尝已是。是以君子法之,自强不息……自汉以来,儒者皆不识此义。”(注:《论语集注》。)朱熹将宇宙万物的运动,理解为天理(或称道体)的本然作用。并且借自然界日新月异的运动说明人们应该“自强不息”、“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不断去体认“天理”,这种认识水平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其四,如何将内心的“天理流行”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朱熹也进行了分析,“其于天地之化育,则亦其极诚无妄者有默契焉。非但闻见之知而已。此皆至诚无妄,自然之功用,夫岂有所倚着于物而后能哉!”(注:《论语集注》。)以朱熹所见,一方面,客观自然世界“天地之化育”是“极诚无妄”的。另一方面,“圣人之德,极诚无妄”,并能体现“所性之全体,无一毫人欲之伪以杂之。”主、客观均是“极诚无妄”,自然可以互相“默契”了。这里反映了朱熹自然哲学的一种认识论观点。主观世界如何认识客观世界?这是人类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难解的谜,朱熹之论述固有其局限,但他以为,人类认识自然规律认识,应是“无一毫人欲之伪以杂之”,有其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三
    从自然哲学的角度,朱熹对《大学》的发挥,主要是围绕“格物”与“致知”、“即物穷理”、“一旦豁然贯通”等“格物致知”这个认识论问题展开的。
    格物致知论,是朱熹从《大学》“致知在格物”与“物格而后知至”这两句话演化而来,形成了朱熹自然哲学的认识论核心内容。《大学》的基本思想是后来朱熹等人概括的“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根本,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修身之功用,正心、诚意、致知、格物是修身的方法。为了强调“修身”之重要,《大学》处处将方法与功用联系之。《大学》认为,人们进行道德实践,应该考虑到自我行为对客体之影响(此即“致知”),同时也要反之根据此影响调整自我行为(此即“格物”)。依此理解,“致知在格物”仅是一个道德实践中的认识论问题,无特别深奥道理。从尔后的理学先驱的思想轨迹分析,韩愈虽表彰《大学》,但未对这个命题之意义作进一步认识,李翱为了发挥其“灭情以复性”之学说,开始突出此命题,他在《复性书》中将“格物”解释成万物纷至沓来而与人心相接触,将“致知”解释为“不应于物”而始终保持人心的“昭昭然明辨”之状态,他只是简单地复述了佛教的清静寂灭之道:“空”而不“实”。朱熹沿着二程的说法,将理说成是世界之本体,认为理体现在万事万物之中。如何通过万事万物将理体认出来,这是朱熹构筑其自然哲学框架需要予以合理解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致知在格物”这个命题接触到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前代人物站在各自立场,对此进行了各种各样之解释,使该命题愈加含混不清,朱熹在构筑自然哲学体系时,巧妙地合理地充分地利用了这个有着很大发挥余地的思想资料。
    在《大学章句》中,朱熹特别补写了独立的第五章《格物致知传》,全文如下:“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这是朱熹对其自然哲学“格物致知”认识论的经典表述,以下具体分析之。
    关于“格物”与”致知”。
    何以“格物”?何以“致知”?朱熹认为,“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注:《大学章句》。)这条注文意谓:格物就是彻底探求事物之理,并到达其极处;致知则是将吾之知识推求至无不尽的极处。紧接着,朱熹又说,“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注:《大学章句》。)此注文意谓:万事万物之理,没有不可探究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没有穷尽之处。朱熹接着说,“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地,知之,则志有定向”。(注:《大学章句》。)这两条注文表述了格物至知的最终目标,是认识所当止的“至善之所在”,使之“志有定向”。中国传统哲学认识论中的真善美境界在朱熹这里也得到了别具一格的体现。如何确切地认识朱熹所说的“物”到底指什么?这是研究朱熹“格物致知”论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笔者以为,一方面朱熹所言“即物而穷其理”的“物”,是其所说的“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的“众物”,也是其所说的“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的“天下之物”。此“物”是一个含义复杂而殊异的概念,后人将近代自然科学译作格致之学,只是沿袭了朱熹“格物致知论”的部分说法。另一方面,朱熹的“格物致知”说也确实包含有认识论的内容,不全是佛教那种“空”而不“实”的体验论。“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这说的是认识的主体问题;“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这说的是认识的客体问题。朱熹的体用一源的本体论将自然与社会看成是一个统一体,故而朱熹之“格物”不仅仅格社会领域中君臣父子之理,也要格自然界一草一木之理。这就大大扩展了《大学》“致知在格物”之本来含义,将原来只涉及道德实践中主客体关系的一个命题创造性地改造成为一个具有一般哲学认识论意义的命题,使之具有更强的更合理的哲学思辨性,这是朱熹对中国古代自然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
    关于“即物穷理”与“致吾之知”。
    朱熹认为,“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若要彻底体验内心之天理(致吾之知),必须通过探究天下万物规律来认识此天理,在外为“物格”,“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在内为“知之至”,“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这就是“即物穷理”与“致吾之知”的关系,“即物穷理”为手段为中介,“致吾之知”为目的为终点。这里的“理”,“全体大用”等概念是儒释道三教合流之产物,概括了佛教之哲理也儒家之宗法思想。这些概念既具有抽象思辨的哲理高度,又具有世俗性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君臣父子之间的封建伦常关系。这说明,一方面,朱熹站在儒家的立场,忠实地继承了《大学》基本精神,以新时代的新表述体现了《大学》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朱熹从华严宗那里把论证世界空幻不实的理的范畴接受过来,用封建论常关系来充实,使其具备了世俗的内容,这就既吸收了佛教内容,又超出了佛教之禁锢。就儒家传统而言,朱熹的学术创造在理论形态上也超过了以往的代表人物。
    关于“一旦豁然贯通”。
    这个问题,曾引起后代学者的不少反对意见。如清初学者陈确说,“朱子‘一旦豁然贯通’之说,是诱天下而禅矣”(注:《翠薄山房帖》,转引自姜广辉:《理学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7页。),王阳明则以格庭前竹子的故事将朱熹“格物”之说推向荒谬,但这只是王阳明、陈确等人自己的理解。朱熹的“一旦豁然贯通”的理论本于二程,他曾引用二程的话专门向学生解释此问题,“程子谓:‘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某尝谓:他此语便是真实做工夫来,他不说格一件后便会通,也不说尽格得天下物理后方始通,只云:‘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个贯通处”(注:《朱子语类》卷一八。)。朱熹认为,人类通过大量的经验积累,就能够得到越来越多的规律性的认识以至最终对整体性的把握。朱熹这种看法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揭示了思维的某些特点与规律。同时,朱熹的“一旦豁然贯通”观点确实明显带有一种宗教痕迹,反映了一种以天人合一、物我不分的理论为基础的体验论。从众多的朱熹书籍中我们可以看出,朱熹治学,基本不讲“悟”,虽然讲“体认天理”,似乎有一些直觉的“悟”的成分,但他明确提出需要一种“用力之久”的积渐工夫,而非王阳明等人理解的那种情况。朱熹在《大学或问》中有一段很重要的话,对其“格物致知”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若其用力之方,则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之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必其表里精粗无所不尽,而又益推其类以通之,至于一日脱然而贯通焉,则于天下之物皆有以穷其义理精微之所极,而吾之聪明睿智亦皆有以极其心之本体而无不尽矣。”可见“格物致知”需广泛地考察求索,要对“事为之著”进行观察,对“念虑之微”进行反省,通过读书讲论,吸收他人经验,从人事到自然界,大至天地阴阳,小至昆虫草木,要在博学的基础上探求规律性知识。“以类而推”,即把握事物的类的本质,拿它作样子推开去,这里包含着演绎与归纳、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意思,“但求众物比类之同,而不究一物性情之异,则于理之精微者有不察矣。”(注:《大学或问》卷二、卷一。)朱熹认为经过这样的类推,积累了一定的认识,就可以达到“一旦豁然贯通”的境地了。
    综上所述,《大学》与《中庸》在朱熹建立其自然哲学体系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朱熹依据其中的思想资料创造与发挥了宇宙本原论、宇宙发生论、宇宙运动论、自然哲学方法论与认识论等一系列基本观点,形成了儒释道三教合流的新的理论形态,在此后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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