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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对“慎独”的误读及其在经学诠释中的意义


    梁涛
    “慎独”是儒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内容人们一般理解为“在独处时能谨慎不苟”(《辞源》)。然而据新出土的简帛材料,以上理解乃是后人的一种误解,并不符合“慎独”的原意。这种误解虽然始自东汉郑玄,但朱熹在其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拟对朱熹的“慎独”思想作出分析,并探讨其在朱熹经学诠释中的特殊意义。
    一、“慎独”的原意及郑玄的注解
    如果不是20世纪70年代马王堆帛书和90年代郭店竹简的发现,“慎独”的原意可能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被我们所知。分别在这两次出土发现的《五行》篇中,都提到一个“慎独”,帮助我们理解了“慎独”的本来含义。其文云: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第8章)
    对于这个“慎独”,传文的解释是:“能为一者,言能以多为一;以多为一也者,言能以夫五为一也。”“慎其独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谓也。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为□(疑为“一”——引注)心也,然后得之。”这里所说的“五”,是指“仁义礼智圣”,按照《五行》的规定,它乃是五种“形于内”的“德之行”。在《五行》看来,仁义礼智圣虽然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故要舍弃仁义礼智圣形式上的外在差别,将其看作一个有机整体,使其真正统一于内心,故说“一也者,夫五为心也”。因此,这里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具体地讲,是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之行”的状态。《五行》又说: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其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独也。(同上)
    传文的解释是:“差池者,言不在衰绖。不在衰绖也,然后能至哀。夫丧,正绖修领而哀杀矣,言至内者之不在外也,是之谓独。独也者,舍体也。”世间的事情往往是这样,当人们过分关注外在的形式时,内心的真情反而无法自然表达,所以真正懂得丧礼的人能够超越丧服(衰绖)的外在形式,而关注内心的真情,“言至内者之不在外也”。在传文作者看来,这即是“独”,也即是“舍体”。所谓“舍体”,即舍弃身体感官对外物的知觉、感受,回到内在的意志、意念。所以“慎独”的“独”并非空间上的独居、独处,而是心理上的“未发”或未与外物接触,指内在的意志、意念。“独”的这种含义也见于《庄子·大宗师》:
    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
    庄子所描绘的“见独”颇类似于现象学中的先验还原,即舍弃对世界的自然态度和固有看法,而回到纯粹的先验意识;见独即发现内在、先验的意志、意念。这里的“独”与《五行》一样,都是在“舍体”的意义上使用的。“独”也可以作为动词,作“内”讲:《五行》传文“言舍其体而独其心也”,这里的“独其心”即内其心。“内心”的说法也见于先秦典籍,并与“慎独”联系在一起,如《礼记·礼器》云:
    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德产之致也精微,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
    对于“内心”,郑玄的注释是“用心于内,尚其德在内”。《礼器》以“内心”来理解慎独,与《五行》是一致的,这应该即是“慎独”的本来含义。那么,到底什么是“慎独”呢?《尔雅》云:“慎,诚也。”而据《五行》传文,“独”是指“舍体”,也即内在的意志、意念,故“慎独”即是诚其意。只不过“慎独”在当时已成为一个专用名词,其内涵已广为人知,所以人们往往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如《五行》的“能为一”、《礼器》的“内心”等等。有学者可能会有疑问,将“慎独”释为诚其意,是《五行》等篇的特殊理解,还是当时人们的普遍理解?难道《大学》、《中庸》中的“慎独”也是指诚其意吗?回答是肯定的。先看《大学》中的“慎独”: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这里前一个“慎其独”是指“诚其意”,意思非常清楚;后一段话是说,小人平时喜欢做不好的事情,当他见到君子后,却试图伪装自己,“掩其不善,而著其善”。然而,人们的内心与外表往往是一致的,平时不好的意念、想法总能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勉强在形迹上伪装是办不到的,只有“诚于中”,才能“形于外”,所以“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可见后面的“慎独”实际也是指“诚其意”。再看《中庸》,其首章云: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作者提出“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下面“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故君子慎其独也”均是对此的进一步说明,因此,这里的“道”具体指什么,便成为理解“慎独”的关键。由于今本《中庸》实际包括两个部分,从第二章(以朱熹《四书集注》本为准,下同)到第二十章上半段“所以行之者一也”为一个部分,第一章以及第二十章“凡事豫则立”以下为另一部分;前一部分主要谈论中庸,后一部分主要谈论诚明,它们被编纂一起乃是后来的事情。所以第一章“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的“道”,不应是第二章以下而应是第二十章以下所谈论的道,应该是第二十章“诚者,天之道”的道,是第二十一章“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的道,是指诚而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就是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它与《大学》的“诚其意”实际是一个意思。如果说上面的分析多少还带有推论的话,我们不妨再来看刘向《说苑·敬慎》中的话:
    存亡祸福,其要在身,圣人重诫,敬慎所忽。《中庸》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能慎其独也。”谚曰:“诚无垢,思无辱。”夫不诚不思而以存身全国者亦难矣。《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之谓也。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引《中庸》的文字虽然略去了“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一句,但它先是引时谚曰:“诚无垢,思无辱”,又说“夫不诚不思而以存身全国者亦难矣”,说明《中庸》的“慎独”主要是对诚而言,乃是当时人所共知的事实。
    根据上面的分析,“慎独”的“独”指“舍体”,也即是内在的意志、意念,“慎独”即是诚其意。而之所以要诚其意,是因为人们认识到内在的意志、意念往往决定、影响着外在行为,有何种意志、意念就会有何种外在表现,故作为一种修养方法,“慎独”强调首先要端正内在的意志、意念,从根本、源头上杜绝不善行为的出现,反映了儒家重视“内省”的思想。然而,随着《五行》经说的失传,“独”的“舍体”含义逐渐被遗忘,而更多地被理解为独居、独处。如汉代郑玄在《礼记·中庸》“故小人闲居为不善”一段后注曰:“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则必肆尽其情也。若有占听之者,是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郑玄这个理解,合乎逻辑,文字上也讲得通顺,故被人们广泛接受,成为“慎独”的权威解说。这说明至少在东汉时“慎独”的含义已发生较大变化,如将内在性、精神性的“独”理解为空间上的独居、独处;将“诚其意”的精神活动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使儒家重“内省”的传统发生某种程度的转向。朱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来对“慎独”进行诠释的。
    二、朱熹对“慎独”的诠释及其存在的问题
    前面说过,朱熹在对“慎独”进行诠释时,“独”已从“舍体”转变为独居、独处,“慎独”也从“诚其意”转变为“慎其闲居所为”。虽然“慎独”含义的这种变化在字面上更容易让人理解、接受,然而一旦将其放入文本之中,还是能看到这种变化所带来的种种矛盾、抵牾之处,如《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一段,其“慎独”主要是对“诚其意”而言,并没有提到独居、独处。因此,如何理解这里所说的“独”,便成为朱熹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朱熹的注解是:
    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四书集注·大学章句》)
    朱熹认为“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诚其意”即是要“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然而当内心的意念刚刚发动,尚未表现于外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所以按照朱熹的理解,这里的“慎独”是指戒谨于意念的刚刚发动(“几”),而“独”是指他人不及知而己独知之的内心状态。在上文中,朱熹对“独”的定义是:“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而这除了指独居、独处外,显然还指内心意念刚刚发动而不为他人所知的“独”。这在朱熹其他一些论述中也反映出来,如“问:‘谨独莫只是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处也,与那暗室不欺时一般否?’先生是之。又云:‘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朱子四书语类·中庸一》)“或问:‘在慎独,只是欲无间。’先生应。”(《朱子四书语类·大学三》)所以与郑玄相比,朱熹对于“慎独”理解的最大不同,是他扩大了“独”的内涵,使其包含了精神性、内在性的含义。他这样做,显然是因为看到郑玄“慎其闲居所为”的不足,而试图根据文义对“慎独”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如果说在“所谓诚其意”一段中,朱熹通过对“独”的诠释,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郑玄以来对于“慎独”的理解与文本存在的矛盾的话,那么,他对于下面“小人闲居为不善”一段的解释则存在较大的问题。朱熹的注解是:
    闲居,独处也……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四书集注·大学章句》)
    按照朱熹的理解,这段话是说,小人独自一人的时候,常常干出不好的事情来。然而,从他见到君子后试图掩盖自己恶行来看,他并非不知道应该为善去恶,只是一旦独处、无人监督时,便故态萌发,无力做到这一点。既然伪装并不能真正掩盖自己,那么就应当引以为戒,“慎其独”,过好独居这一关。然而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在《大学》原文中,“小人闲居为不善”并不是“慎其独”的直接原因,而是要说明“诚于中,形于外”,“诚于中”才是“慎独”的主要含义。而朱熹上面的一段文字不仅偏离了文本的含义,而且使“诚于中,形于外”一句被排除在文义之外,没有了落脚处。这说明在朱熹的观念中,“慎独”的“独”仍主要是指独居、独处,并没有完全摆脱掉郑玄以来人们对“慎独”的理解。这在他对“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一段注释中也反映出来:“言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乍看之下,朱熹的这个解释颇让人费解。因为从字面上看,“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显然是大庭广众,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何以能说是“幽独之中”呢?在原文中,“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乃是紧承“诚于中,形于外”,说明我们内在的意志、意念一旦表现出来,就会受到大众舆论的监督、评判,它与“幽独之中”不仅没有关系,而且意思正好相反。那么,朱熹是如何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的呢?朱熹对此有过专门说明:
    问“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曰:“此承上文‘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底意。不可道是人不知,人晓然共见如此。”(《朱子四书语类·大学三》)
    魏元寿问“十目所视”止“心广体胖”处。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不是怕人见。盖人虽不知,而我已自知,自是甚可皇恐了,其与十目十手所视所指,何以异哉?”(同上)
    原来在朱熹看来,“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并非存在于现实之中,而是一种“假设”:虽身处幽独之中,却仿佛有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人晓然共见如此”。这充分说明在朱熹心目中,“独”主要就是指独居、独处,故不惜费尽曲折,一定要将文意落实到“幽独之中”。根据上面的分析,朱熹将“慎独”的“慎”理解为戒慎、谨惧,而“独”既可以指人不及知而己独知之的内心状态,也指独居、独处的物理空间,但主要是指后者。这样,“慎独”便成为谨独。朱熹的理解较之郑玄虽有了一些变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与文本的矛盾,但由于他始终无法摆脱独居、独处的先入之见,而独居、独处又并非“慎独”的必要条件,《大学》甚至提出与独居、独处含义相反的大庭广众(“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所以他的理解与“慎独”的原意仍存在一定距离。更重要的是,《大学》的“慎独”应是指诚其意,指真实无妄的内心状态,而按照朱熹的理解,“慎独”不是诚其意本身,而是“诚意之助”,是诚其意的工夫和手段。这种理解不仅缩小了“慎独”的本来含义,也降低了其作为实践方法的道德力量。
    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对《中庸》的“慎独”也作了解释。由于存在文本等一系列问题,朱熹的理解也存在可讨论之处。在“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一段后,朱熹注曰:
    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为外物而非道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四书集注·中庸章句》)
    如前面分析的,“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的“道”应是指“诚”而言,儒家早期典籍如《荀子·不苟》、刘向《说苑·敬慎》都反映出这一点。朱熹将其理解为“日用事物当行之理”,显然是考虑到第二章以下有关“中庸”的内容,而“日用事物当行之理”与“诚”虽然都源自最高的天理,都是“性之德而具于心”者,但二者并不完全相同。朱熹这种解释割断了《中庸》与《大学》“慎独”的内在联系,使人无法看到其“诚其意”的本来含义。在“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一段后,朱熹注曰:
    隐,暗处也。微,细事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已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同上)
    如前所述,《中庸》的“慎独”应是对“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整个一段提出来的,“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不过是对前者的强调和说明,而按照朱熹的理解,《中庸》的“慎独”仅仅是指“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如“戒惧一节,当分为两事。戒惧不睹,恐惧不闻,如言听于无声,视于无形,是防之于未然,以全其体。谨独,是察之于将然,以审其几。”(《朱子四书语类·中庸一》)这不仅割裂了“慎独”的有机整体,使人无法看到其与“诚”的联系,而且也像理解《大学》时一样,将“慎独”的一个环节当成了“慎独”本身,缩小了“慎独”的本来含义。
    三、“慎独”在朱熹经学诠释中的特殊意义
    朱熹对“慎独”的诠释不仅反映了“慎独”文意的曲折变化,而且从一个侧面使我们对朱熹的经学诠释有了进一步了解。与汉唐儒者一样,朱熹等理学家也通过对经典的诠释来发挥自己的思想,二者都可归于经学思想史的范畴。但理学家注经,不像汉唐儒者满足于经文的笺注训诂,而是更关注义理的引申发挥。朱熹说:“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朱子性理语类·学四》)经文所表达的“圣贤之意”和“自然(天地)之理”才是理学家追求的最高真理,所以朱熹注经不拘泥于个别经传文句,而是更关注义理的整体需要,他往往确立起理气、心性、格致等一套理论框架,又将这一理论框架贯彻到具体的经学诠释中;为了满足义理的需要,甚至不惜对经文进行变动和“篡改”,朱熹分《大学》为经、传,并补《大学》“格物”章,即是典型一例。但从上面对“慎独”的诠释来看,朱熹并非完全置文字训诂于不顾,而是同样将其作为上达“圣贤之意”、“天地之理”的必要手段。朱熹对“慎独”的诠释,并非出于理论需要的改造、发挥,而是偏离“慎独”原意的误读,是过分拘泥于文字训诂的结果。
    从“慎独”的原意看,它可能更符合朱熹的思想,更有可能被朱熹所接受。比如,朱熹在修养方法上注重“居敬涵养”,认为“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朱子性理语类·学六》)。而据程颐的解释,敬就是“主一”:
    或问敬。子曰:“主一之谓敬。”“何谓一?”子曰:“无适之谓一。”“何以能见一而主之?”子曰:“齐庄整敕,其心存焉。涵养纯熟,其理著矣。”(程颐,第1173页)
    朱熹继承了程颐的说法,认为“持敬之说,不必多言,但熟味整齐严肃,严威俨恪,动容貌,整思虑,正衣冠……身心严然,表里如一。”(《朱子文集·答扬子直》)“敬”就是要精神意念专注、集中,并在容貌上表现出来,作到内外的统一。这与《五行》篇释“慎独”为“能为一”在精神上是十分相似的。朱熹又发挥“尧舜相传之心法”:“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尧舜禹相传之密旨也。……夫岂任人心之自危而以有时而泯者为当然,任道心之自微而幸其须臾之不常泯也哉?”(《朱子文集·答陈恭甫书八》)人心易逐于外物而流于不善,所以为“危”;道心潜藏在内心深处,微妙难见,所以为“微”。为了不使人心放任自流泯灭了“尧舜相传之心法”,就要戒慎悚惧,用心于内,去作“惟精惟一”的内圣工夫,这与《礼器》的“内心”也有可沟通之处。朱熹在修养方法上强调的是“心常存敬畏”,“存天理之本然”,而这与“慎独”的原意本来是一致的。他之所以在解释“慎独”时难以抛弃独居、独处的成见,显然与《五行》等古籍的失传造成“独”在训诂上的变化有关。这说明朱熹在突出、强调“圣贤之意-天地之理”的诠释维度的同时,也保留着“文献-语言”的阅读理解。只是较之以往,后者降到次要、从属的地位,而前者则上升为经典诠释的最高目的和最终结论。
    参考文献:
    1程颐,1981年:《二程集》第4册,《河南程氏粹言》第1卷,中华书局。
    2朱熹:《四书集注》,《朱子四书语类》,《朱子性理语类》,《朱子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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