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肃申毛驳郑的《诗》学观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06 《江汉论坛》(武汉)2007年 佚名 参加讨论
王肃(195-256),字子雍,东海郯(故城在今山东郯城西南)人,三国魏司徒兰陵侯王朗之长子,著名经学家,一生著述颇丰。《三国志·魏志》本传说他“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会同异,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传》,皆列于学官。其所论驳朝廷典制、郊祀、宗庙、丧纪、轻重,凡百余篇”(《三国志·魏志·钟繇华歆王朗传》)。其中研究《诗经》学的专著有《毛诗注》二十卷、《毛诗义驳》八卷、《毛诗奏事》一卷、《毛诗问难》二卷,内容多以申毛驳郑为主旨。 一、混合家法,兼通今古 汉儒治经,首重师法,所以崇师道而尚颛门。郑玄为汉末大儒,一生学贯今古,遍注群经。他打破了今古文经学的分界及各种家法师法,融通众家以为一,使经学进入了一个“小统一时代”。王肃亦为曹魏大儒,成就多方,他承蹈郑玄之术,亦废颛门之训。汪之昌文集曰:“王肃以后,汉儒专门之学一变殆尽。”(《清儒学案》卷184引)廖平《今古学考》云:“今古之混乱,始于郑君,而成于王子雍。大约汉人分别古今甚严,魏晋间厌其纷争,同思画一。郑君既主今古混合,王子雍苟欲争胜,力返古法,足以摧击郑君经籍。殊乃尤而效之,更且加厉。”(卷下)皮锡瑞承廖平之说,亦云:“王肃之学,亦兼通今古文。肃父朗师杨赐,杨氏世传欧阳《尚书》;洪亮吉《传经表》以王肃为伏生十七传弟子,是肃尝习今文;而又治贾、马古文学。故其驳郑,或以今文说驳郑之古文,或以古文说驳郑之今文。不知汉学重在颛门;郑君杂糅今古,近人议其败坏家法;肃欲攻郑,正宜分别家法,各还其旧,而辨郑之非;则汉学复明,郑学自废矣。乃肃不惟不知分别,反效郑君而尤甚焉。”(《经学历史·经学中衰时代》)据此可知,王肃治《诗》,亦兼通今古,并不限于古文《诗》学。 王肃从今文说者,如《小雅·雨无正》篇中“沦胥以铺”之“铺”字,《毛传》无传,《郑笺》云:“铺,褊也。”王肃曰:“铺,病也。”(《释文》引)惠栋《九经古义》曰:“沦胥以铺,《韩诗》云:‘熏胥以痛。’熏,帅也;胥,相也;痛,病也。言此无罪之人,而使有罪者相帅而病之,是其大甚。”①考《后汉书·蔡邕传》云:“下获熏胥之辜。”李贤注引《诗·小雅》曰:“若此无罪,勋胥以痛。勋,帅也;胥,相也;痡,病也。言此无罪之人,而使有罪者相帅而病之,是其大甚。见《韩诗》。”是《韩诗》“铺”作“痡”,“痡者,病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即据李注曰:“韩‘沦’作‘勋’,‘铺’作‘痡’。”②而《大雅·江汉》篇中“淮夷来铺”之“铺”字,《毛传》传曰:“铺,病也。”可见王肃释“铺”为“病”,乃述毛而义取今文《韩诗》说也。阮元《研经室集》曰:“王肃读‘铺’为‘痡’,王义似较毛、郑为长,盖与败、亡字一例也。”(《皇清经解》卷1070) 再如《小雅·车舝》篇中“以慰我心”之“慰”字,《毛传》曰:“慰,安也。”《郑笺》衍《毛诗》之古文说,训“慰”为“以慰除我心之忧也”。“慰”字《韩诗》作“愠”,“愠,恚也”。恚、恨同义。王肃即用《韩诗》的今文说,云:“慰,怨恨之义。”(《释文》引)这亦是王肃采用今文说驳郑之古文说之例。 王肃从古文说者,如《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郑笺》取《三家诗》之今文说,作出说解,以为后稷无父感天而生,云:“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御。后则生子而养长之,名曰弃。舜臣尧而举之,是为后稷。”但王肃从《毛诗》之古文说,以后稷为帝喾之子,反对感生说。他引马融之言,曰:“帝喾有四妃,上妃姜嫄生后稷,次妃简狄生契,次妃陈锋生帝尧,次妃娵訾生帝挚。挚最长,次尧,次契。下妃三人皆已生子,上妃姜嫄未有子,故禋祀求子,上帝大安其祭祀而与之子。任身之月帝喾崩,挚即位而崩,帝尧即位。帝喾崩后十月而后稷生,盖遗腹子也。虽为天所安,然寡居而生子,为众所疑,不可申说。姜嫄知后稷之神奇,必不可害,故欲弃之,以著其神,因以自明。”(《正义》引)这是王肃用古文说驳郑之今文说之例。 由此可见,今古文家法,自马融、郑玄之后已混而难分。郑、王注《诗》,皆不为今古文所拘限,都能混合家法而兼通今古。 二、申毛驳郑,得失互见 郑玄笺《诗》,虽宗《毛传》,然或以三家申毛,或以三家改《传》,故《传》《笺》之说,时有异同。其《六艺论》曰:“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正义》引)此乃郑玄笺《诗》义例,是以申毛而异毛。曾钊《诗毛郑异同辨》曰:“毛郑异同,大义有四,随文易说者不与焉。昏期一也,出封加等二也,稷契之生三也,周公辟居四也。”③夏炯《郑氏笺毛说》亦曰:“吕忱《字林》云,笺者,表也、识也。是则郑氏之笺毛,表明之者多,别用己意者少。其别用己意者略有数端。一则郊禘用感生帝之说,如《生民》、《商颂》诸篇,遵用纬文。一则婚姻时月独取周礼,俱与毛不同。且毛不改字,郑则多破字,故与毛异者最多。其余则玩其文义,或足成毛意、或申明传文,如是而已。”(《清儒学案》卷155引)大抵而言,郑玄笺毛而异毛者,例不外用纬、礼制、破字、史实诸端。 曹魏时期,王肃素好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之学。郑玄笺毛而异毛,故王肃乃申毛而驳郑,其云:“郑氏学行五十载矣。自肃成童,始志于学,而学郑氏学矣。然寻文责实,考其上下,义理不安,违错者多,是以夺而易之,而世未明其款情而谓其苟驳前师,是以撰经礼,申明其义;及朝论制度,皆据所见而言。”(《孔子家语·序》)因此,郑、王虽同宗《毛传》,然议论颇殊。大要有如下二端: (一)郑信谶纬,王退妖妄 《隋书·经籍志》:“王莽好符命,光武以图谶兴,遂行于世。汉世又诏东平王苍正五经章句,皆命从谶;俗儒趋时,益为其学;篇卷第目,转加增广。言五经者,皆凭谶为说;唯孔安国、毛公、王璜、贾逵之徒独非之,相承以为妖妄,乱中兴之典。故因汉鲁恭王、河间献王所得古文,参而考之,以成其义;谓之古学。当世之儒又非毁之,竟不得行。魏代王肃推引古学,以难其义;王弼、杜预从而明之,自是古学稍立。” 如《隋书·经籍志》所言,自汉以来,学术思想界始终存在着以谶纬治经的倾向,经学大师郑玄亦不能免。如前述《大雅·生民》一例,郑玄宗尚纬书,主无父感生说。王肃申毛从马,取遗腹子义,盖毛、王二氏殆以为“妖妄之说”不可信。再如《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毛传》曰:“玄鸟,{J2R815.JPG}也。春分,玄鸟降。汤之先祖有娀氏女简狄配高辛氏帝,帝率与之祈于郊禖而生契。故本其为天所命,以玄鸟至而生焉。”《郑笺》于此不从《毛传》,改从三家,其言曰:“降,下也。天使{J2R815.JPG}下而生商者,谓{J2R815.JPG}遗卵,有娀氏之女简狄吞之而生契。”王肃驳其谬曰:“稷、契之兴,自积德累功于民事,不以大迹与燕卵也。且不夫而育,乃载籍之所以为妖,宗周之所以丧灭。” 据此,似可将郑玄与毛、王二氏区分为信谶纬和退妖妄二种。如孙星衍《问字堂集》曰:“不信六天及感生帝之说,始于王肃;讥郑康成用谶纬之言,出于许敬宗。”(《皇清经解》卷774)无父感生说即谶纬之言,郑玄取以笺《诗》,王肃退其妖妄,此乃二家解《诗》之不同。从现实情况来看,王肃废谶纬荒诞之说,作出了符合常识的解释,见解似比郑玄高明。然从原始神话产生的社会背景来看,郑玄之说则更接近于神话的原貌。因为上古民智未开,谣传易售,诗人载之篇章,正是当时君权神授以及“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之群婚制社会背景的折射,故王肃与郑玄之解是各有所得亦各有所失。 (二)郑依礼制,王本人情 王应麟《困学纪闻》曰:“郑学长于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情性也。”④诗、礼互为表里,《郑笺》多能发挥其长处,然亦有泥礼过度,以致不惜改字之例。如《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毛诗正义》引王注曰:“夫人正嫡而幽微,妾不正而尊显。”《郑笺》转从礼制比附,改“绿”为“褖”,曰:“褖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礼制也。诸侯夫人祭服之下,鞠衣为上,展衣次之,褖衣次之。次之者,众妾亦以贵贱之等服之。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皆以素纱为里。今褖衣反以黄为里,非其礼制也,故以喻妾上僣。” 考《毛传》曰:“兴也。绿,间色。黄,正色。”绿黄对举,并取色义;衣里相应,分著内外。一正一间,一内一外,所以比喻贵贱失次,故云兴也。郑玄改“绿”为“褖”,乃是案迹远情之失。故胡承珙《毛诗后笺》曰:“案篇名绿衣,从毛为是。此与内司服绿误为椽者不同。郑学深于三《礼》,往往以礼笺诗,所谓按迹而议性情者以此。《毛传》‘绿,间色;黄,正色’,以喻嫡妾,甚为确当。《疏》曲附《笺》义,以褖衣为六服之下,诗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举实无之绿衣以为喻。夫诗人托兴之辞,何所不可?如必谓宜举所有之物,则《笺》云鞠衣以下,众妾以次服之。是黄与黑皆媵妾所得服,安见褖衣以喻妾,而黄又以喻嫡乎?”⑤俞樾《达斋诗说》亦曰:“此当从《毛传》‘绿,间色;黄,正色’。盖庄姜以黄自喻,而以绿喻众妾也。”⑥因此,王肃申述毛义,释为“夫人正嫡而幽微,妾不正而尊显”似乎更通情达理。 郑玄囊括大典,博通古今,然以礼说诗,泥迹远情之失屡屡可见。李清臣《诗论》曰:“夫郑氏之学长于礼,而深于经制,至乎训诗,又以经制言之。诗性情也,礼制迹也。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性情也。此其所以繁塞而多失者欤?绿衣之诗,而郑氏以为褖。不谏亦入,而郑以为入于宗庙。狼跋状周公安闲自得于谗疑之中,故有公孙硕肤、赤舄几几之句,而郑谓之公逊。庭燎见宣王有怠政之渐,而郑以为不设鸡人之官。诸如此者,不可以悉举,岂可谓之知诗耶?”(《宋文选》卷18)凡此种种,皆郑玄以礼说诗,案迹寻情之失。《孟子》云:“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万章上》)王肃因情推说,驳论《郑笺》,多能得诗人本旨。然其中亦有义可两存者,亦有少数地方,郑是而王非,故云各有得失。 三、信从《诗序》,兴义殊郑 《诗序》即《毛诗序》的简称,是指《毛诗》每首诗前面题解式的序言,其内容多简述诗的题旨、时代背景或作者。王肃信从《诗序》,一如郑玄,不过对于《诗序》的作者问题,看法却稍有不同。郑玄《诗谱》的一段佚文说:“沈重云:按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足,毛更足成之。”⑦是郑玄以为《诗序》分大小,且为卜商、毛公合作也。王肃则不分大小《序》,统称是子夏所作,其言曰:“子夏所序《诗》,今之《毛诗》是也。”(《家语注》)《四库全书总目》就归纳说:“以为《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者,郑玄《诗谱》也;以为子夏所序《诗》,即今《毛诗》者,王肃《家语注》也。”⑧可见二者持论之不同。 至于六义之“兴”,考诸王肃《诗》学著作佚文,其喻取亦多与郑玄异趣。如《齐风·东方之日》:“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毛传》曰:“兴也。日出东方,人君明盛,无不照察也。”《郑笺》曰:“言东方之日者,诉之乎耳。……日在东方,其明未融。兴者,喻君不明。”王肃曰:“言人君之明盛,刺今之昏暗。”(《正义》引)案郑谓喻君不明,王申毛谓人君明盛,二说不同。胡承珙《毛诗后笺》曰:“《楚辞》:‘暾将出兮东方。’王逸注云:‘日始出东方,其容暾暾而盛大也。’扬子曰:‘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于东。’故《传》以日月在东方,皆为明盛。《吕记》引程氏曰:‘日月明照,则物无隐蔽、奸匿莫容,如朝廷明于上也。今君不明,故有淫奔之行。诗人以东方之日刺其当明而昏也。’此说最合《传》旨。《笺》以日月在东方,皆喻不明,义殊迂曲。”⑨日月在东方,大明之象。《笺》云喻君不明,殊失喻义。 毛公传《诗》,独标兴体。郑玄笺《诗》宗毛而异毛,王肃申毛而驳郑。故《毛传》兴义,郑、王颇多异述。然从诗篇的实际内容来看,二者取喻虽然不同,但对赋比兴三者的区分却不甚明了。如前述《东方之日》,实应是赋而非兴,《鸱鸦》应是比而非兴。郑、王承《毛传》独兴之训,以兴为比,以赋称喻,皆有其失。 四、王肃《诗》学评价 王肃《诗》学似以申毛驳郑为主要目的,其《孔子家语·序》云:“郑氏学行五十载矣,……是以夺而易之”,足见其用心。《三国志·魏书》本传亦云:“肃集《圣证论》以讥玄短。”(《三国志·魏志·钟繇华歆王朗传》)是其注《诗》,实乃欲冒郑氏之大名,而代其学术地位。故后世学者于王肃之《诗》学,实是毁誉参半。陈澧《东塾读书记》云:“凡郑君之说,未必尽是,肃之所难,未必尽非,夫前儒之说有误,后儒固当驳正,即朝廷典制,亦当论驳。肃之病,在有意夺易,此其心术不端;虽有学问,徒足以济其奸耳。”姚鼐《仪郑堂记》亦曰:“郑君起青州,弟子传其学,既大著,迄魏王肃驳难郑义,欲争其名,伪作古书,曲傅私说,学者由是习为轻薄。自郑、王异术,而风俗人心之厚薄以分。”周予同先生对“郑王之争”也曾有一段简要的论述:“在郑学盛行以后数十年内,曾发生过反郑学运动;这种运动的开始者是王肃。……他的经术和郑玄一样,也是博通今古文者。他的反对郑学,完全出于个人的好恶,所以或用今文说驳郑的古文说,或用古文说驳郑的今文说,而且伪造《孔子家语》、《孔丛子》二书,作为反郑专著的《圣证论》的根据。后来肃学虽依靠外孙据为帝王的权威,将他的《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和他的父朗的《易传》立于学官,使郑学受一打击,但是今古文家法从此更无人过问,而所谓当时儒者也只晓得参加郑、王之争了。”⑩失足之憾,足为学者戒,故皮锡瑞有“经学之大蠹”之称。 然王氏《诗》学亦非一无是处,自有其合理的地方。清人唐晏在《两汉三国学案》中说:“王子雍之学,最为后人所弃,无他,以其立异于郑氏耳。六朝隋唐,郑学大兴,旧说皆废,宜乎子雍之不能与争矣。考子雍之立异,夫岂尽出臆造?盖亦有旧说者存,后人无所考见焉耳。”(11)日本学者本田成之也云:“赵宋杰出的学者出,后来的元明诸儒,悉不能脱其范围;同样,三国时代,大体不过是追随前后汉诸儒的,……王肃、何晏、王弼例外,在某种意味上,是不为两汉所囚的,宁说对于六朝以后的学问思想界开一新方向的人物。”(12)邝士元也说:“假令王肃祖述郑玄,恰如元明诸儒宋儒之说作纂疏,愈是成为没有生命的学术,同样,郑学反而更衰是无疑的。”(13)简博贤先生也认为王肃翼《传》有功:“郑氏笺《诗》,多以三家易毛。陈乔枞著《毛诗郑笺改字说》四卷,考得一百二十二条,皆以三家今文改毛之古文也。子雍述毛,故凡《笺》之所改,必据毛与夺。毛氏古义篡乱于三家,而厘然可徵者,子雍翼《传》之功也。”因此,王肃《诗》学虽以申毛驳郑为主要目的,但所论常有合理依据,确能弥补郑学疏漏,不可一概视为故意黜郑之作。而其又以简明切要见称,故颇为后儒采纳。如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毛传》、《郑笺》采用分别训释的方法,凡遇《毛传》所略,《郑笺》又不可通毛说的情况,则往往取王肃说以为《传》意。宋之文学大家欧阳修亦引其释《邶风·击鼓》五章说“郑不如王”,至清儒胡承珙《毛诗后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等亦无不择善而从。今考释其佚文,益觉其言确有不可废者。故学界若因其争名、作伪而舍其可用之言,从而导致王肃《诗》学研究出现空白,则甚为遗憾。 注释: ①惠栋:《九经古义》卷5,《四库全书》本。 ②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17,吴格校点,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47页。 ③曾钊:《诗毛郑异同辨》卷上,《续修四库全书》本。 ④王应麟:《困学纪闻》卷3,《四部丛刊续编》本。 ⑤胡承珙:《毛诗后笺》卷3,《皇清经解续编》本。 ⑥俞樾:《达斋诗说》卷3,《续修四库全书》本。 ⑦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1,《皇清经解续编》本。 ⑧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5,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7页。 ⑨胡承珙:《毛诗后笺》卷8,《皇清经解续编》本。 ⑩引自《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页。 (11)唐晏:《两汉三国学案》卷7,吴东民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3页。 (12)本田成之:《中国经学史》,古亭书屋1975年版,第185页。 (13)邝士元:《中国学术思想史》,台北里仁书局1980年版,第142页。 责任编辑:高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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