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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方以智的自然观


    方以智(1611-1671),字密之,明末清初安徽桐城人。他是一位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但是对他的自然观到底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中国哲学史界却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方以智的自然观,是"以火为中心",用"火作物质实体"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有的同志认为是"气一元论";有的同志认为是"火、气二元论";有的同志则认为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认为,应弄清楚方以智所说的"火"是什么,以及他所说的"火"、"气"、"物"三者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方以智所说的"火"呢?
    首先,"火"从表面上看是一团炽热的整体,但从它的内部结构上看,则又有"君火"与"相火"的区别。什么是"君火"与"相火"呢?方以智说:"五行尊火曰君,畜觉发机曰相","以其名配五行谓之君……以其动而可见谓之相"(《物理小识》卷一)。"君火"是指火中最本质的主体部分;"相火"是火中非本质的运动变化最快的部分,是"火"表现出的各种现象。"君"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相"居于被"君"统治的地位。这里的"火",实质上是方以智借来说明事物中存在的两个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矛盾面。这是方以智通过他的"质测即寓通几"(即自然科学知识寓含着哲学思想)这种观点,通过他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从朴素的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观点出发,猜测到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律的反映。因此,方以智的"火"的基本内容的第一点,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运动。
    其次,"火"是"主动"的。"火"能"主动",在于它内部存在着"内阴"、"外阳"这两个对立面。"内"与"外"是相互依存而又相互对立的一对矛盾,"内"、"外"这对矛盾斗争的结果,使"火"能"主动"。方以智在"火内阴、外阳,而主动者也"(《物理小识》卷一)这句话中,不仅指出了"火"具有对立统一矛盾运动的作用,而且指出了这种运动产生的根源在于有"阴"与"阳"这两个对立面。
    第三,"火"既是"物物之生机",天、地、人、物离开它便不可能产生,又是天、地、人、物能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他说:"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自生","天恒动,人亦恒动,皆火之为也"(《物理小识》卷一《天类》)。他的这些话,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的思想。
    从以上三点来看,方以智哲学中的"火",是用来表示事物内部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的,而不是把"火"作为统一世界、统一万物的实体。
    方以智说:"火无体,因物以为体"(《物理小识》卷一)。"火"本身不是什么实体,而是存在于"物"中,依靠"物"的存在,表现出来的。这个思想,他在很多的地方都表述过。如"独火无休,而因物乃见"(《语录》卷二),"火弥两间,体物乃见"(《炮庄·大宗师篇》评)等等。所以,在方以智的哲学中,"火"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用来构成一切事物的实体,而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与一切事物不能分割的矛盾运动。他又说:"凡运动,皆火之为也,神之属也。"(《物理小识》总论)"火"不是本体,而是一种神奇的运动。正由于这样,方以智才明确地说:"火具有生物、化物、照物之用"(《炮庄·养生主篇》)。"生物"是指事物的产生,"化物"是指事物对立面的转化,"照物"是指事物能被火显现出来,从而使人认识这种作用。"物"的"能生"、"能化"、"能照",都是由于"火"的矛盾运动。所以,方以智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不是以"火"作为统一世界的"物质实体"的"火一元论",而是把"火"看作存在于宇宙和万物之中的一种矛盾运动。正由于这种矛盾运动,促使了"物"的发展变化,产生了万物和宇宙。
    为了弄清方以智的自然观的属性,还需进一步探讨他所说的火、物、气三者之间的关系。方以智在《物理小识·自序》中一开始便说:"盈天地间,皆物也。人受其中以生,生寓于身,身寓于世。所见所用无非事也,事一物也。圣人制器利用以安其生,因表理以治其心。器固物也,心一物也。深而言性命,性命一物也。通观天地,天地一物也。"这就是说,充满着宇宙的是物。第一,人们生活中所用到的与所看见的东西,没有不是"物"的;第二,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维运动来看,也没有不依赖于"物"的;第三,甚至拿人的"性命"来看,"性命"也是一种"物"。方以智认为:整个世界是"物"的世界,整个世界统一于"物"。这种观点是唯物主义的。
    方以智所说的"物"是什么呢?是"火"的代名词吗?在他的哲学中,"火"与"物"是有区别的。他说;"火无体而因物以为体"(《物理小识》卷一),"火弥两间,体物乃见"(《炮庄·大宗师篇评》)。就是说,"物"并不是"火"的代名词,而是"火"因以"为体"的东西。
    如果我们再从"盈天地间皆物"到"通观天地,天地一物也"(《物理小识·自序》)这整个一段引文来看,他所说的"物",重点是指具体的物体,又有对具体的物体做一般的泛指的含义。他按中国唯物主义的传统,对"物"是由什么组成的,作了进一步说明。他说:"一切物皆气所为也,空皆气所实也,物有则空亦有。"(《物理小识》卷一)"为物不二之至理,隐不可见,质皆气也。"(同上)"气者,天也。"(《物理小识·总论》)就是说,"物"是由物质性的"气"组成的。"气"是构成"物"的最本质的东西,是自然存在的东西。由于整个宇宙皆为"气"所充实,这些"气"又构成被人可感觉的"物",而"火"存在于"物"中,通过"火"的运动,使"物"表现出各种现象,被人们所认识。因此,方以智的自然观应该是"气"一元论,而不是"火"一元论或"火""气"二元论。他的"火"是从属于"气"的,是存在于"气"中的,是"气"内部所具有的、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矛盾运动。
    方以智所说的"气"是否一种精神之气呢?根据他有关"气"的思想,他所说的"气"是指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被人感觉的东西。他说:"虚固是气,实形亦气所凝成者,直是一气而两行交济耳"(《物理小识》卷一)。"阴阳气味生克制化,物无不具,而或以地异,或以时变,惟人亦然"(《物理小识·总论》)。"冬呵出口,其气如烟;人立日中,头上蒸歊,影腾在地;考钟伐鼓,窗棂之纸皆动,则气之为质,固可见也。"(《物理小识》卷一)在这里,方以智不仅同意方孔炤的"气如烟"、可以被人感觉、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观点,而且汲取了张载的"虚固是气,实形亦气所凝"这种唯物主义观点,并进一步指出了"气"的内部还具有"生克制化"这种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转化的作用。所以,方以智的自然观从其基本倾向来说是唯物的。
    当然,在方以智的哲学体系中也有一些唯心主义渣滓,他一方面说"舍物无心",一方面又说"舍心无物"(《物理小识·总论》)。他还说"心大于天地,一切因心生者"(《东西均·象数》)。特别是到了晚年,他从一个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变为一个佛教的僧侣,虽然在当时具有反对和逃避满族地主阶级统治的一面,但在哲学上,从"一切物皆气所为"(《物理小识》卷一),转到"一个世界,十世古今,总是一个心"(《东西均·容遁》),这种变化,不能不反映出他的思想,由唯物主义逐渐地向唯心主义转化这个事实。不过,从方以智整个哲学思想体系来看,主要的和基本的方面还应该说属于唯物主义。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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