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生命观对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启示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2:11:23 国际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近些年,由于自杀、杀人、吸毒,悲观厌世、迷惘混沌、人际冷漠等等各种"生命乱象"在风华正茂的青少年一代中日益增多,生命教育逐渐受到了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视。但是,当前我国的生命教育存在内容肤浅、层次偏低等问题。因此,当前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内容需要充实,层次有待提升。在这方面,儒家关于敬畏生命、崇尚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追求生命意义提升等思想,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启示。 一、重生爱物的伦理情怀与生命教育基点确定 儒家思想具有浓重的珍重生命、爱惜万物的伦理情怀。早期儒家经典《周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1]把繁育万物,使之生生不已,看作是天地的最高美德。宋代的理学家们更是将"生生大德"与"仁"联系起来,以"仁"释"生"。周敦颐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2]朱熹明确提出:"仁是天地之生气","仁是个生底意思,如四时之有春,彼其长于夏,逐于秋,成于冬,虽各具气候,然春生之气皆通贯于其中。"[3] 儒家将"生生"确定为"天地大德",又以"仁"释"生",这就使"生生"不仅是宇宙间必然和普遍的法则,而且成为道德上的"大德。"由此,以"生生大德"为基础,生化出了贵人、重生、爱物等丰富内容。 1.仁者爱人 既然生命是天地之大德,那就应该怀着感恩的心情对待天地赐予的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是儒家生命观的基础性内容,对人的生命尊严的维护与存在价值的肯定是其"仁"的核心内涵,所以才会有"樊迟问仁。子曰:'爱人',"[4]"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5]"天地之性,人为贵"[6]等贵人重生的主张。甚至于当儒家推崇的男女授受不亲之礼与嫂子生命安危发生冲突时,孟子明确提出:"嫂溺不援,是豺狼也,"[7]表达了生命至上的情怀。 儒家仁者爱人最深厚的根源是家庭血缘的亲情之爱,所以其贵人重生首先是从最基本的孝道开始的,即"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8]从生命观的角度看,儒家的"孝"主要有两方面含义,一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孝经》开宗明义告诉人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孝之始也";二是延续自己的生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自己的生命不能传承,这就意味着祖先的真正死亡,是最大的不孝。 除了爱自己、爱亲人,仁者爱人要求在人际交往中,尊重同类,把别人当作自己的亲人看待。儒家就依据这样的思想设计了大同社会的美好情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9]仁爱是一种博大的爱心,要求关心他人疾苦、促进他人的幸福、尊重他人的意愿,而要达到仁爱,就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0]"己所不欲,勿使于人,"[11]而不能苛求别人,更不能强加于人。当然,儒家讲仁爱,不是无原则地做"乡愿",而是坚持爱人必须符合道德价值原则。爱憎分明是儒家仁爱的一个显著特点。 2.爱惜物命 儒家崇尚"天人合一",认为整个宇宙天地是一个繁衍创化、浑然一体的生命系统,所有生命各有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而人作为天地间之最贵,在珍重自己生命的同时,要将对自我生命的体验延伸于他人及天地万物,高扬人类的仁爱之心,兼爱自然万物。 早期儒家对万物就表现了恻隐之心和"无伤"的悲悯情怀。孔子的"钓而不网,弋不射宿,"[12]孟子的"数罟不入夸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13]都显示了对自然万物的仁爱之心。后来的儒家学者都继承了这一思想。北宋张载认为:"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14]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张载提出了"民胞物与"的著名命题--"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15]程颢把遵循自然界"生生"规律同人的善良品德联系起来,提出了"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16]和"物我兼照"[17]的观点。朱熹进一步指出:"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块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之利物之心。"[18]可见,儒家对与我并生之万物视如伙伴,心存尊重,养成助长,厚生利用。 儒家重生爱物的思想对于当前青少年生命教育基本领域的确定具有重要启示。根据儒家的整体思想,当前青少年生存状况和生命教育的实际,我们认为青少年生命教育就建立在以下三个基点上。 第一,珍重自己的生命。天地之间,人为最贵,但又是渺小而脆弱的,始终受着病痛、死亡的威胁。人生过程是单向的,是不可逆的,是短暂的,因而活着是美好的。所以每个人都应珍惜自己的生命,拒绝自毁,防范危险。要善待自己,掌握好生活节奏,调整好体力精力的支出,拒绝那种摧残身体、挥霍健康的生活方式。还要意识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健康的活着,不只是对生命的自我尊重,也是为亲人负责。 第二,尊重同类的生命。"人之生,不能无群。"[19]人的生命所依托的社会是人类群体共生共荣的共同体,个体不能脱离群体而独自生活。在人世间,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地位和价值,都应该得到自己和别人的尊重,而不应该只重视自己的生命而漠视他人的生命。珍重自己的生命总是与尊重他人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伤害别人最终伤害自己。 第三,爱惜他类的生命。生命,不仅指人的生命,它包括所有的生物。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对生命的理解才是完整的。儒家倡导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民胞物与"、"仁民爱物"、"品物咸亨"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每一种生物无论其进化程度如何,存在样式如何,都应该得到人的尊重与爱惜。因此,人类应该自觉担负起保护天地万物健全生存与发展的责任,履行维护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义务。 珍重自己的生命、尊重同类的生命和爱惜他类的生命构成了生命教育的基础,反观当前的青少年生命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只重视珍重自己生命的教育,而轻视尊重同类生命的教育,更忽视爱惜他类生命的教育,导致生命教育基础和生命教育内容的残缺。 二、"孔颜乐处"的处世态度与生命教育对生命过程境界的追求 生命不仅是一个存在,还是一个过程,而这一过程是极为复杂的,人生的顺、逆、苦、乐各种境况都会在这一过程遇到。如何在各种境遇面前,特别是面对艰难困苦时,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儒家生命观的重要内容。 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儒家所倡导的"孔颜乐处"。"孔颜乐处"是指不计较外在的名利得失,不在乎处境的艰难困苦,保持乐以忘忧的精神境界和豁达的处世态度。"孔颜乐趣"这一术语,由宋代周敦颐首次明确使用,但作为一种境界,也是先秦儒家所孜孜以求的。孔子自己就过着"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20]的生活。他称赞其弟子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21]周敦颐认为,孔、颜之所以能安于贫困、自得其乐,因为"道德有于身而已矣。"在二程看来,是因为孔、颜具有"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精神境界。应该说,"孔颜乐处"之乐并不是贫贱本身,而是指他们已经超越了贫贱与富贵,达到了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有了这种精神境界,即使有人所不堪的贫贱与困苦,也不会因此而失却心中的宁静与快乐。"孔颜乐处"的精神境界和处世态度成为成就君子品格的重要传统,它激励志士仁人不畏艰苦生活,勇于面对恶劣环境,不懈追求崇高理想和精神安乐。 "孔颜乐处"的价值在于告诉人们,在一个人的生命运动过程中,除了荣华富贵之外,还有一些更为崇高的东西,如善良的心地、正直的品性、高尚的人格、宁静的心灵等。"孔颜乐处"正是人们超越贵贱贫富、利害得失、顺境逆境所表现出来的崇高的生命过程境界。 对成长中的青少年,生命教育应该引导他们在面对各种生活境遇特别是身处困难、贫穷、挫折等恶劣环境时,泰然处之,正确应对,追求"孔颜乐处"的生命过程境界。而这一点,正是当前的生命教育所缺乏的。 第一,以"乐天知命"和刚健自强的态度面对挫折和困苦。挫折、困苦是每个人在生命过程中都会遇到的不幸,也是引起青少年自毁、堕落的重要原因。生命教育要引导青少年对面临的挫折和困难要"乐天知命"。"知命"就是认识生命运动的自然规律,艰难困苦和挫折的不可避免性;"乐天"则是在认识这些必然性基础上获得的自由,以乐观、坦然、潇洒的态度去对待艰难困苦和挫折。可以说,"颜回真正令人敬佩的,并不是他能够忍受这么艰苦的生活境遇,而是他的生活态度。在所有人都以这种生活为苦,哀叹抱怨的时候,颜回却不改变他乐观的态度。只有真正的贤者,才能不被物质生活所累,才能始终保持心境的那份恬淡和安宁。"[22]如果说"乐天知命"是对挫折和困苦的顺应和认识,那么刚健自强是在"乐天知命"基础上化解困难的努力和积极进取精神。只有经过挫折和困苦的磨炼,才会有坚强的意志;只有在逆境在奋发努力,才会得到才能的增长。当然,艰苦努力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经过了努力就会无怨无悔。所以,只有把"乐天知命"和刚健自强两者结合起来,才会既冷静又积极地面对挫折和困苦,而不会因此而消沉绝望。 第二,以不卑不亢和泰然自若的态度面对贫富贵贱。随着我国社会阶层的分化,不同阶层对社会资源的享有程度发生巨大变化,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凸显,造成了一部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心理上的严重失衡。对于家境贫困的青少年来说,要承受生活的压力,甚至还要遭受来自世俗的势利歧视;对于家境富裕的青少年来说,要经受各种物质享受的诱惑,更要避免误入歧途。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影响青少年美好品行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应该说贫富有差距是难以根除的现实,靠自己的奋斗改变家境的贫困也非常艰难,但我们可以以不卑不亢和泰然自若的态度去对待严酷现实,消除自卑心理,释放心理压力。儒家主张不以财富地位论人,而以德论人。地位卑微、生活贫困的人和地位高贵、生活富足的人可以具有同样的道德境界,也就可以获得同等的人格尊严。我们的生命教育要让青少年认识到"富"不等于"贵",要做到"富而不骄","贫"不等于"贱",要做到"穷而不馁。"当然,不以贫富论人,并不反对以合法合德的手段谋求富贵,摆脱贫困。 三、"义以为上"的人生价值观与生命教育层次的提升 人生在世,需要安全、健康等保障生命存在的物质条件,需要人际和谐、精神愉悦等影响生命质量的精神条件,但是,人生的核心问题应该是生命价值问题。儒家"义以为上"的人生价值观就是对生命意义的终极追寻。 儒家"义以为上"的人生价值观内涵极为丰富,从生命观的角度看,最能集中体现的就是其生死观。 儒家所重之"生",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人及世界万物的生命存在;二是人生命的价值。前者注重的是生命存在的形态与过程性,后者关注的是生命的终极意义。要对生命价值作出认识和评价,对象必须是完整的生命。因而儒家先哲们不仅重"生",而且亦重"死",认为生与死是生命的两个端点。荀子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23]儒家重"死",并不是关注死亡本身,而是关注人的生命终结的意义。在儒家看来,人不仅要有有质量的生命过程,还要有完美的生命结局,这样的人生才是有价值的完美人生。 生有涯,死有期,在有限的生命中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这是儒家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如何能超越生命有限性呢?儒家将之落实在道义价值的开拓上。儒家先哲们虽然承认乐生恶死是人之常情,但不主张苟且偷生,当面临生死与道义、生死与名节重大冲突时,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道义、名节。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仁。"[24]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25]荀子提出:"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26]因此,儒家以开拓高于肉体生命价值的道义价值超越了生死矛盾,趋向生命超越的崇高境界。 在儒家的生命价值观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其"立言"、"立德"、"立功"的"三不朽"思想。所谓立德,就是以身载道,志于道,以高尚的人格与卓绝的品行成为世人的楷模;立功则是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做出某种突出的业绩;立言则是创一家之说,为人类思想宝库增光添彩。这就是具体体现儒家生命超越的人生之不朽境界,也是儒家为人们悬挂的人生终极目标。既然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肉体生命是速朽的,那么追求死而不朽就成为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典型方式。 儒家"以义为上"的人生价值观、超越生死的不朽观,重视现世的强健进取、建功立业,使有限的生命拥有无限的价值,这对于广大青少年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信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代青少年所处的社会是一个物质主义、商业文明狂飙的时代,人们日常生活日趋物质化、功利化,利益几乎成为现代人现实生活中的唯一追求目标,随之而来的则是人的精神世界的失落。人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渐渐丧失了对生命自我的关注、缺失了对人性完善的养护、放弃了对崇高道义的追求,将"物"作为衡量生命价值、人生意义的首要标准。与此同时,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因为害怕沾上"假、大、空"、"抹杀个性"、"强制灌输"等等"罪名",而不敢理直气壮地讲理想、信仰、人生价值、崇高人格,使得思想道德教育平面化了,甚至以心理健康教育来替代,失去了自身的本质。殊不知,一个具有理想、信仰,追求崇高人格的人,才会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为这样的人才真正懂得生命的美好和意义。反之,一个自毁生命或作践他人生命的人,往往是缺乏理想、信仰的。因此,生命教育必须与思想道德教育相衔接,而不应与之"划清界限",培养青少年的崇高理想与信仰也是生命教育的应有之义。 生命教育不仅要教会青少年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尊重他人的生命与尊严,爱惜他类的生命,更重要的还要指导他们懂得如何超越生命的有限性,提升生命意义。我国目前开展的生命教育,重视的大多是人身安全、防灾防病、防止自杀、心理卫生等等生命自保的内容,如果生命教育停留在这一层次,则容易使生命教育肤浅化和庸俗化。所以应该从终极关怀的角度引导青少年追寻生命价值,达到生命的升华。 总之,儒家生命观的基本思想在当前青少年生命教育基点的确定、生命教育对生命过程境界的追求和生命教育层次的提升三个层面上可以给予诸多启发,这对于我们改进和完善青少年生命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易传·系辞下》 [2]《通书·顺化》 [3]《朱子文集·仁说》 [4][11]《论语·颜渊》 [5]《论语·先进》 [6]《孝经·圣治章》 [7]《孟子·离娄上》 [8]《论语·学而》 [9]《礼记·礼运》 [10][21]《论语·雍也》 [12][20]《论语·述而》 [13]《孟子·梁惠王上》 [14]《正蒙·证明》 [15]《正蒙·西铭》 [16]《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 [17]《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 [18]《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七 [19]《荀子·富国》 [22]于丹,《于丹<论语>心得》,中华书局2007,第11页。 [23]《荀子·礼论》 [24]《论语·卫灵公》 [25]《孟子·告子上》 [26]《荀子·正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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