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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与《书》学关系考论


    《墨子》引《书》的基本规律多与《左传》、《国语》相类似,而与《孟子》、《荀子》、《礼记·缁衣》等引《书》差异较大,这说明墨家所称说的《书》,正是春秋官方用于施教的四科之一的《书》,与经过儒家整理过的《书》有所不同,故墨家在保存早期《书》一类的资料方面比儒家更真实。墨子《书》学思想体现出一定的以《书》为史的致用《书》学观,同时又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不断对《书》的权威性进行反思。诸子看轻《书》的传统始发端于墨子。
    关键词:墨子;《书》学观;先王之《书》;以《书》为史;
    在先秦非儒家诸子《书》学中,《墨子》是唯一大量征引《书》者。墨子的《书》学思想体现出了两重性,一方面言之凿凿地大量征引《书》文以证己说,另一方面却又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不断对《书》的权威性进行反思。
    一、墨子与先王之《书》关系考述
    墨子为墨家学派的创始者,据郑杰文师考证,“墨子主要活动于孔子死后,孟子生前,即战国前期。”有关墨子及其学派的情况,除《墨子》一书所保存载记墨家重要学说的53篇和部分典籍零星记载外,其它文献都没有对其进行过系统地叙述,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留下了如下24字:“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汉书·艺文志》颜师古注也说墨翟为“宋大夫”,可见墨子曾在宋国做过官,清朝学者俞正燮所说的“墨者,宋君臣之学也”并非虚说。而《淮南子·要略训》篇说墨子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东汉末高诱在为《吕氏春秋》作注时曰:“墨子,名翟,鲁人也,著书七十篇。”学者据此又多认为墨家之学渊源于鲁地儒学。
    墨学兴起与鲁地确实有着紧密的联系,鲁在西周初年封国之时,就拥有“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的特权,一直具有浓厚的周文化传统,在春秋文化下移之后,更是享有“周礼尽在鲁矣”之美誉,鲁国又是儒家学派的发源地,孔子及其门弟子时代,鲁地已成为当时的重要文化中心区之一。墨子可能出生在鲁地,至少在鲁地住过较长的时间,自然会受到周文化的熏陶。《吕氏春秋·当染》篇云:“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据此可知墨子在鲁国曾学于周史角之后。通览今传道藏本《墨子》各篇,旁证博引,史料甚为丰富,除《城守》诸篇以外的42篇,就引用历史事例105则,提及历史人物多达106人。由此特征观之,墨子于史颇通,《当染》篇所言亦不虚。
    墨子青年时代曾在鲁国接受过周代史官文化的系统教育,亦在鲁国学习了“儒者之业,孔子之术”,中年之后又做了宋之大夫,这三个学术渊源对墨子创派立说具有重要影响,正因为墨子曾系统地学习过周代文化和孔子之学,他才能有的放矢地批判周道和孔学,从而形成与儒学相抗衡的思想体系;正因为墨子曾修先圣之术,他才能通晓六艺之论,于当时流传的《诗》、《书》等一类资料颇为熟悉。
    从《墨子》称引《书》一类文献的篇名、文本看,墨子所熟悉或传授门徒的《书》,似乎与儒家所传授的《书》差异颇多,学者据此多认为,墨家学派有其独自的《尚书》传授版本,墨子似乎对其之前曾广泛流传的《书》进行过以“用夏政”为目的的整理编纂。假若墨家真有自家独立的《尚书》版本系统,那么,其编纂《书》的资料可能有三个来源:墨子曾受儒者之业,学孔子之术,理应对孔子所传授的《书》较为熟悉;墨子亦曾受学于专掌《诗》、《书》、《礼》、《乐》一类资料的周王廷之史“角”的后人,理应通晓一度曾在孔子之前春秋时代传播的官方《书》;墨子曾为“宋之大夫”,亦有可能见到过宋国所存或施教所用的《书》。
    但笔者并不赞同墨家有独自《尚书》版本传授的说法,墨子及门徒时常称引的《书》,正是春秋及战国前期在社会上正在流传的《书》,《书》在墨家内部还没有得以系统编纂。墨子时代,《书》早已从泛称的“著之竹帛”之“书”的大概念中独立出来,其主体篇目已基本定型,但篇目增删或文本转换现象还在继续。从致用角度而言,墨子在思想观念上主张背“周道”而用“夏政”,以反映西周礼乐文化为主的《书》自然不适宜于墨子授徒立说的需要,但当时社会上所流传的各种《书》的主体是基本一致的,以类相存的《书》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墨子不可能视文化主流传统而不顾,单单搜集夏商《书》篇而弃周代《书》篇编成自家的《书》。
    从《墨子》引《书》的特点看,墨子及其后学亦主要是接受了当时正在传播的普遍使用的先王之《书》,即史角之后和宋国都在流传的以类相存的《书》。《墨子》引《书》,除无法归类的11条外,引《虞书》1条,引《夏书》6条,引《商书》10条,引《周书》15条,此一规律符合史料传播远少近多的特点,亦与今传《尚书》中的虞夏、商、周各自篇目的比例相合,说明墨家所熟悉的《书》并未体现出被“周道”而用“夏政”的特点。
    《墨子》引《书》43条,有39条集中在“十论”24篇之中,3条见于《七患》篇,1条见于《公孟》篇,其余25篇未见引《书》,若《墨家》有其独立的《书》本系统,肯定会在墨家师徒授受过程中不断延传,则不应引《书》如此集中。再者,墨子之所以通过如此多的引《书》来阐明自己的思想,并能起到令人信服的效果,主要是因为《书》在当时已经被普遍认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否则诸子在征引《书》时绝不会如此言之凿凿。
    从《左传》、《国语》等文献称引《书》的情况来看,以类相存《书》的篇名发展经历了一个由无到有,由不稳定、无类化到基本稳定且按类相随的复杂过程,孔、墨时代正处在《书》篇名由无到有,由不稳定向相对稳定,由无类化到类化萌芽的过渡期内。《墨子》一书称引《书》一类文献,提及《仲虺之告》、《太誓》、《汤誓》、《汤说》、《吕刑》、《术令》、《汤之官刑》、《巡天不明解》、《竖年》、《相年》、《距年》、《子亦》、《大明》、《去发》、《禹誓》、《武观》、《禽艾》、《三代不国》、《执令》、《禹之总德》等篇名20个,称引28次。按时代不同笼统称引的包括《夏书》、《殷书》、《商书》、《周书》、夏商之《书》、商夏之《书》等,凡7次,还称引过《周诗》1次,其文本见于今《洪范》篇;以“先王之宪”、“先王之刑”、“先王之誓”、“先王之言”称引者凡4次,称《传》曰1次,未明言而实际是引《书》者2次。这种混乱的称说情况,正反映了《书》仍处于类概念存在形式期内。从其称说的篇名来看,誓、诰、刑等命名的现象与其它文献相似,符合《书》篇命名由无类化到类化萌芽发展的规律。亦与《左传》、《国语》称谓《书》、《夏书》、《商书》、《周书》和篇名等情况相类似。
    墨家称引《书》之篇名,与后世儒家各种版本的《书》相比对,见于伏生所传今文篇目者仅有《汤誓》、《吕刑》、《太誓》3篇名,见于郑玄所注58篇古文篇目者亦仅有《汤誓》、《吕刑》、《太誓》3篇名,见于梅本58篇古文篇目者有《汤誓》、《吕刑》、《太誓》、《仲虺之诰》4篇名,而其余16篇名均不见于后世不同《尚书》版本篇名之中。在《尚贤下》、《尚同中》、《尚同下》三篇中,墨子均直接称引了《吕刑》篇名,而今传《尚书》、《礼记·表记》、《孝经·天子章》、《史记·周本纪》等却均称为《甫刑》。孙星衍曰:“穆王时未有甫名,称《甫刑》者,后人以子孙国号名之。”考之《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所引,亦为《吕刑》。这一点亦说明墨子所传之《书》正是未被儒学影响的《书》。
    墨家称引《书》之文本,可与今传梅本相比对者凡22条,去其复见,凡18条,分别见于今传梅本《禹贡》、《甘誓》、《吕刑》、《仲虺之诰》、《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汤诰》、《大禹谟》、《武成》、《伊训》、《洪范》12篇目之中。不可比对者凡21条,去其复见,凡18条。可比对与不可比对者,正好各占一半。这种既有可比对的,又有不可比对的情况,亦与《左传》、《国语》等文献称引《书》的规律一样。墨子引《书》的文本不仅与今传的儒家整理过的《尚书》文本多有差异,而且在《墨子》一书不同篇目称引同一《书》篇之时,亦多有异文,如《天志中》、《非命上》、《非命中》同称引一段文字大略相同的《太誓》,虽《书》之文义相同,但在文字上则有繁简之别。如果单单是个别字的差异,可以把其归因于《墨子》一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的厄误现象,但繁简的巨大差别,当属于墨子卒后,墨离为三,各派取舍相反造成的结果。此点亦说明,墨家并未有统一的版本的《书》在师徒之间传授。
    而儒家《论语》、《孟子》、《荀子》、《礼记·缁衣》等文献称引《书》的情况,不同于《墨子》、《左传》、《国语》,《论语》、《孟子》、《荀子》、《礼记·缁衣》四者引《书》多称篇名,而且其篇名基本上能与今传儒家版本《尚书》相合。事实上,作为先王之陈迹的《书》,与经过儒家编次、编纂、诠释而定型的《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墨家所传、所释、所用的《书》,为先王之陈迹的《书》,儒家所学、所释、所授的《书》是站在“从周”的立场上对先王之《书》不断改造润色后的《书》。墨家因纠正儒学弊端而站在释古的立场上来使用先王陈迹之一的《书》,而孔子后学则是站在王道教化的立场上来使用《书》的。
    孔子主张“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墨子主张“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9](P267)孔子的“述”被其弟子后学们扩而大之,在征引《书》时反而多断章取义之嫌,而墨子的“作”是从现实致用目的出发的,对古代的典籍则并未体现出改造或断章取义之不作而作的特征,故墨子在保存《书》的原貌方面比儒家典籍更可靠。如《天志中》有“《大誓》之道之曰:‘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  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察天以纵弃纣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非命上》有“于《太誓》曰:‘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褆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纣执有命也。”《非命中》有“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厥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三者大意相同,但文字多有不同。这种差异并不能说墨子曾在其强烈的致用目的下,对其所引《书》之文本进行过改造或断章取义似的乱用,恰恰相反,这种差异正说明墨家体系内并未形成统一的《书》本系统,仅是对其所见不同版本的《书》各自征引而已。
    由上述可见,《墨子》引《书》的基本规律,多与《左传》、《国语》相类似,而与《孟子》、《荀子》、《礼记·缁衣》等引《书》差异较大,这一现象说明,墨家所称说或所赖以授徒的《书》,正是春秋时期官方用于施教的四科之一的《书》,而没有根据致用之需而编成墨家的《书》本系统。故墨家在保持早期《书》一类的资料方面比儒家更真实,儒家在“吾从周”目的的驱动下,在孔子至伏生之间的几百年内,逐渐对以类相存的《书》进行了整理、编纂、润色与加工,形成了以西周《书》篇为核心儒家版本的《尚书》。当然,儒家版本的《尚书》又因孔子、孟子、荀子及其后学的不同取舍而有不同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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