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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民的“花灯”——昆明曲剧


    昆明曲剧发源于昆明,是一种传统的地方戏种,它以昆明方言俗语为基础,以说唱为主要的艺术表现形式,本地人称为“花灯”。2005年,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曲剧被列为昆明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昆明曲剧的形成与发展
    昆明曲剧是云南独有的地方戏剧种,形成于民国年间,流传于昆明主城区和周边地区,是云南地方戏最为年轻的一个剧种。昆明曲剧的形成主要受昆明曲艺扬琴说唱的影响,从民间艺人的街头说唱发展而成。1949年前后开始演唱与伴奏分开,形成具有表演性质的小演唱。1953年,云南省文化局在祥云街设大众游艺场所,专供曲艺艺人作固定演唱场所。扬琴艺人在与花灯、滇剧艺人的合作中,深受这些剧种的影响,他们迈出了曲艺向戏曲过渡发展的第一步:编演了以扬琴曲调为唱腔、分角色、化妆演唱的小戏——扬琴戏。
    1952年至1955年,随着《两母女》、《两兄弟》、《学文化》、《柳树井》、《罗汉钱》、《丹河曲》、《韩梅梅》、《白洋淀的春天》等一批剧目的上演,扬琴艺术由叙述体向代言体的过渡已基本完成。1956年《祥林嫂》的上演,充分显示了昆明曲剧的艺术特色。该剧连续演出148场,从而使昆明曲剧臻于定型。1957年,昆明人民曲剧团正式成立,就此,昆明曲剧亦正式宣告诞生。
    昆明曲剧的艺术特色
    昆明曲剧没有规范化的行当体制,主要是按演员年龄、外形、嗓音、气质、等条件进行分配角色,根据剧情和人物刻画的需要,将戏曲传统程式打散拆零,再加以接近生活节奏的处理,使表演既具备一定的艺术表演形式,又保持了贴近现实、纯朴自然的生活气息。昆明人民曲剧团一九五七年六月建团至今共创作、改编、移植上演剧目200余个。其中,现代戏占绝大多数。
    1996年,昆明曲剧代表云南省参加中国第四届“映山红”民间戏剧节,表演剧目《土官斩子》、《啼笑因缘》荣获19项大奖,受到国家文化部和省市的表彰。2000年,曲剧团受文化部选派,远赴埃及开罗参加第11届伊斯玛丽亚国际民间艺术节,深受观众的欢迎和各国民间艺术家的赞誉,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和云南的风貌,为云南文化的对外交流谱写了新的篇章。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各种娱乐形式的冲击,昆明曲剧团面临改革分流,眼见烟消云散。但万幸的是,当昆明曲剧被列为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时,已经意味着这一处于濒危状况的地方剧种将会得到保护和传承。在昆明市盘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个昆明曲剧培训班在认真传习着昆明曲剧的一招一式,一腔一板。他们积极开展与保护传习活动,为昆明曲剧培养着后继人才。相信昆明曲剧这一云南独一无二的剧种,必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措施中得到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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